番外之阮司桀
一、
哥哥临死前最后的话是求我放过她。
他双目失明,见到我的时候奄奄一息面如死灰,却笑得一如既往地干净纯澈,他说,若我能放过她,他便足以瞑目。
他的生命像一把流砂,从我面前一点点遗漏干净,我安静地面对他,终究不知如何应答。
我恨罗歆,是恨到骨子里的,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值得原谅。
我于这世间仅剩的亲人在见到我之后的十二个小时内已经变为一具余温尚存的尸体,我还来不及惊喜便要准备好好安葬他,带着对罗歆的怨恨,以及他的遗愿,我根本无法做到的遗愿。
而这一切全部拜她所赐。
我一时间十分好奇哥哥怎么也会喜欢她喜欢到心甘情愿被她利用,甚至敌对的是我都无所谓,她不过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大小姐,脾气品性皆低劣,除了脸蛋身材便只剩下虚假做作的作为,我不认为哥哥也是个肤浅的人。
阮司弘是她最后的一张牌,一张足以让她反败为胜的牌,哥哥的存在足以扰乱我全部的计划,而亲情,恰好是我的软肋。
她从最初就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想想只觉毛骨悚然,或许只差一步,一切局势便可以翻转。
那时的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其实早就被她捏在手中,她毫不留恋地于桥上轻轻一跃,便足以让我尝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痛不欲生。
她已然几乎夺走了我的一切,偏偏还要夺走我的罗歆,我怎么能够不恨她。
我恨罗歆,恨到全身的骨骼都像裂开了一般。
不满十岁我便尝到了恨的滋味,但直到她葬礼那天,我才明白,幼时我远远不知何谓痛恨,痛到麻木,恨意便深入骨髓。
她或许永远都不会明白我到底有多么期盼那个孩子的到来,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曾明白。我只知道,看着她娇柔纤细的躯体日渐圆润,她平坦的腹部一点点隆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充斥着我的胸腔,我突然莫名希望看到她同样有将为人母的喜悦,可她没有,她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缅怀那个死去的男人,常常我无意识地看过去,便发现她双眸无神地发呆,我突然厌恶自己实在太过了解她,以至于一眼便看出她的后悔与愧疚。她根本没有把孩子放在心上。
她永远那么让我不痛快,可我还是想要她肚子里的孩子,我猜想会是个女儿,或许眉眼像极了她,那么我一定会当着她的面把小小罗歆一点点调-教成一个乖乖女,那种感觉肯定是畅快淋漓。
我还是不能娶她,但我可以一直养着她,就当猪养,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然后继续给我生小宝宝。
我决定娶聂清汐,是因为她足够乖,也足够好掌控,她对于我的容忍度几乎是无限的,她不会太过介意罗歆的存在。但是,订婚之后我突然有些后悔,甚至连后悔的原因都不甚清楚,我不喜欢罗歆提起聂清汐的语气,平淡到仿佛根本不值一提,我以为她会发脾气,我甚至已经在等她发脾气,似乎只要她不痛快,我便可以把她结婚时那些怨气发泄出来,但她只是惨淡地笑,平静到我甚至有一种自己结婚其实跟她毫无关系的错觉,我的怨气更深了。
她有一只猫,叫伊丽莎白,我格外讨厌它,因为她太过宠溺它,把它宠成了一只趾高气扬让人讨厌的猫,她抱着它的时候温柔得像另外一个人,我有时甚至会想,若她对我能有十分之一的温柔,我们之间就不至于到这种地步恶魔哥哥的禁宠。而她居然还在我面前,不惜跪下替伊丽莎白求情,于是我再也无法容忍它的存在。
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我兴奋得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僵硬地站了好久才维持住自己的稳重形象,不至于当场就欢呼出声。这个孩子来得太过不易,我多么怕它不肯来见我。
我还是要结婚的,但我只打算去走个过场,然后我便回去看罗歆,医生说她虚弱得很,可能今晚都不会醒,尽管我不想承认,但我真的有点担心。想到罗大小姐笨手笨脚抱孩子的滑稽模样,我笑了好久。
我没想到她很快便给我打了电话,她的身体果然好得不像话,我稍稍心安了一些,听着她焦急的语气心情格外明朗地逗她,她的愤怒让我所有的怨气都得以舒展,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畅快了,畅快的缘由仅仅是发现她也想要那个孩子,以及她敌对聂清汐。
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这样唱反调,一切就好像以前一样正常,我想像她气鼓鼓的可爱模样,心里一阵痛快,极力忍住告诉她真相的冲动。
我终究没来得及跟她分享那一刻的喜悦,她毫无预兆地给了我一刀,明明上一秒我们还像往常一般斗嘴吵架,下一秒她却已经决定离开我,此生永不相见的离开我,甚至都没有向我道别。
我无法相信这不是她在捉弄我,她捉弄人的水准向来一流,傻子才会上当。
罗歆说,她永远都不会得逞。我反复思索这句话,蓦地发现,或许她根本不是想要阻止我结婚,她所说的不会得逞,不过是不留给聂清汐机会羞辱她,这样的认知让我陡然觉得无力。那天晚上我梦见了她,她冰冷地躺在人群中央,而我在她的尸体旁边放了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我笑着祝贺她成功了。午夜惊醒的时候我全身冰凉,只期盼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梦。
她离开的第一年,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她喜爱四处游玩,消失个一年半载不足为奇。
我无条件地宠爱自己的女儿,觉得就算把她宠成罗歆那副性子也无所谓,甚至,其实挺好的。
阮向暖八个月大的时候学会了喊“妈妈”,我笑着夸她机灵,下一刻心脏便空落落地蔓延开疼。
罗歆怎么可以这样,她会后悔的,这是她的女儿。我反复地这么想着。
我给了聂清汐很多钱,似乎那些钱给了她,我所做过的有关她的一切就可以一笔勾销,她哭着求我不要离开她,她不停地说罗歆不是她害死的。我没有反驳她,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害死罗歆,她并没有死。
她离开的第二年,我依旧没有她的消息,我觉得自己很可笑,明明那么笃定她没有死,却依旧没有勇气去面对所谓的尸体。
我想她会回来,她舍不得我。
阮向暖在那一年学会了走路,我给她拍了很多照片,我想罗歆哪天回来,至少还能看照片来弥补这些她缺席的时光。
她离开的第三年,我想她想得走火入魔。
阮向暖已经可以十分利落地说话,甚至可以识字,我连给她念故事书的机会都没有,真遗憾。
我常常有一种罗歆其实也在身边的错觉,她依旧漫不经心地穿着精致而时尚的衣服,凌乱地披着头发,吊儿郎当地喝酒,我想抱抱她。
我去买了很多瓶她惯用的香水,当空气清新剂一样喷了整个屋子,我本不喜欢那个味道,但我终于可以安心睡一个好觉,告诉自己,说不定明天,她就能回来了。
她离开的第四年,我几乎都要相信她真的死了,但我不能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我会疼的死过去混世小术士。
我发了疯地去给她买戒指,告诉自己她一回来就向她求婚。
我按照她的习惯打扮阮向暖,其实在这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把她的习惯记得那么清楚。
她离开的第五年,我相信她死了。
五年的时间,我对她的记忆都开始有些模糊,我已经记不清她不开心的时候是喜欢吃鱼子酱抹吐司还是芥末酱抹栗子蛋糕。
我怕的要命,担心她有一天会消失在我的记忆里,而我依旧留不住她,她怎么可以这样。
我不顾一切地买下她别墅区所有的地域,只为了让一切维持原貌,她的照片,开party拍的dv,甚至手机里的留言,我反复地看,一遍又一遍地听,我怕自己会遗忘她。
我觉得自己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分给她一半居住,她依旧可以跟我在一起。
二、
午夜,周遭静谧如水,我能清楚地听到她的呼吸,缓慢而平稳,像一只依偎在我身侧的小猫。
辗转反侧间毫无睡意,我不由自主地摸索过去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她的体温清晰地透过掌心传来,恍惚间让我只觉得此般就可以安心垂垂老去。
很多时候我觉得她并不是在爱我,她只是单纯地想把我当作她任何一样曾经喜爱的物件那般据为己有,不择手段,甚至不管我的感受。
她这般妖精一样的女人,明明有一千种一万种更加委婉或许也更加有效的办法来引起我的注意,却偏偏喜欢对我格外简单粗暴,一定要让我恼羞成怒才甘心。
以前我一直以为,因为我不曾讨好她,所以她时时刻刻在耀武扬威。
直到那天,我早晨起床刷牙,发现我们的漱口杯被她换成了一对纪梵希的陶瓷杯,我根本没在意杯子到底怎样,反正跟她的是一对,是什么都挺好的。
我洗漱完毕,一转身便看到她一席真丝睡裙脸色阴沉地倚在门口。我忍不住走过去亲了亲她,她素着一张脸,清清淡淡的格外爽利,柔软的唇齿间是跟我一样刚刷过牙的薄荷气味,这让我更加觉得亲昵,情不自禁地抱住她深吻,然后……她咬了我一口。
你都不夸我买的杯子,她嘟着嘴说。
我吃痛地舔了舔唇,很受教地点了点头,说你喜欢就好。
她莫名其妙就生气了,跑去把我原来的杯子拿过来,“砰”地搁在洗漱台上就再没搭理我。
她又开始耍脾气了,我想,果真是难伺候。
这时我才拿过那对杯子仔细看,电光火石间,我依稀记起年少时曾经嘲讽过她买的情侣杯,然后当时似乎就随口形容了一下自己喜欢的类型,差不多就像现在手里拿的这种。
我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嘴上被她咬的仍在隐隐作痛,我却终于有点明白了,她似乎每次都不是故意想要惹我不痛快,或者说恰恰相反,她本意应该是想取悦我,结果就因为各种匪夷所思的原因,变成了与我针锋相对。
她曾坦白说她做很多过分的事情不过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我本不是很理解,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她说得那么不好相处,因为我最初的目的明明就是想要接近她。
如今,我总结了一下,这一切似乎都是因为,罗大小姐从来没追过男人。
一、
哥哥临死前最后的话是求我放过她。
他双目失明,见到我的时候奄奄一息面如死灰,却笑得一如既往地干净纯澈,他说,若我能放过她,他便足以瞑目。
他的生命像一把流砂,从我面前一点点遗漏干净,我安静地面对他,终究不知如何应答。
我恨罗歆,是恨到骨子里的,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值得原谅。
我于这世间仅剩的亲人在见到我之后的十二个小时内已经变为一具余温尚存的尸体,我还来不及惊喜便要准备好好安葬他,带着对罗歆的怨恨,以及他的遗愿,我根本无法做到的遗愿。
而这一切全部拜她所赐。
我一时间十分好奇哥哥怎么也会喜欢她喜欢到心甘情愿被她利用,甚至敌对的是我都无所谓,她不过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大小姐,脾气品性皆低劣,除了脸蛋身材便只剩下虚假做作的作为,我不认为哥哥也是个肤浅的人。
阮司弘是她最后的一张牌,一张足以让她反败为胜的牌,哥哥的存在足以扰乱我全部的计划,而亲情,恰好是我的软肋。
她从最初就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想想只觉毛骨悚然,或许只差一步,一切局势便可以翻转。
那时的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其实早就被她捏在手中,她毫不留恋地于桥上轻轻一跃,便足以让我尝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痛不欲生。
她已然几乎夺走了我的一切,偏偏还要夺走我的罗歆,我怎么能够不恨她。
我恨罗歆,恨到全身的骨骼都像裂开了一般。
不满十岁我便尝到了恨的滋味,但直到她葬礼那天,我才明白,幼时我远远不知何谓痛恨,痛到麻木,恨意便深入骨髓。
她或许永远都不会明白我到底有多么期盼那个孩子的到来,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曾明白。我只知道,看着她娇柔纤细的躯体日渐圆润,她平坦的腹部一点点隆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充斥着我的胸腔,我突然莫名希望看到她同样有将为人母的喜悦,可她没有,她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缅怀那个死去的男人,常常我无意识地看过去,便发现她双眸无神地发呆,我突然厌恶自己实在太过了解她,以至于一眼便看出她的后悔与愧疚。她根本没有把孩子放在心上。
她永远那么让我不痛快,可我还是想要她肚子里的孩子,我猜想会是个女儿,或许眉眼像极了她,那么我一定会当着她的面把小小罗歆一点点调-教成一个乖乖女,那种感觉肯定是畅快淋漓。
我还是不能娶她,但我可以一直养着她,就当猪养,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然后继续给我生小宝宝。
我决定娶聂清汐,是因为她足够乖,也足够好掌控,她对于我的容忍度几乎是无限的,她不会太过介意罗歆的存在。但是,订婚之后我突然有些后悔,甚至连后悔的原因都不甚清楚,我不喜欢罗歆提起聂清汐的语气,平淡到仿佛根本不值一提,我以为她会发脾气,我甚至已经在等她发脾气,似乎只要她不痛快,我便可以把她结婚时那些怨气发泄出来,但她只是惨淡地笑,平静到我甚至有一种自己结婚其实跟她毫无关系的错觉,我的怨气更深了。
她有一只猫,叫伊丽莎白,我格外讨厌它,因为她太过宠溺它,把它宠成了一只趾高气扬让人讨厌的猫,她抱着它的时候温柔得像另外一个人,我有时甚至会想,若她对我能有十分之一的温柔,我们之间就不至于到这种地步恶魔哥哥的禁宠。而她居然还在我面前,不惜跪下替伊丽莎白求情,于是我再也无法容忍它的存在。
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我兴奋得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僵硬地站了好久才维持住自己的稳重形象,不至于当场就欢呼出声。这个孩子来得太过不易,我多么怕它不肯来见我。
我还是要结婚的,但我只打算去走个过场,然后我便回去看罗歆,医生说她虚弱得很,可能今晚都不会醒,尽管我不想承认,但我真的有点担心。想到罗大小姐笨手笨脚抱孩子的滑稽模样,我笑了好久。
我没想到她很快便给我打了电话,她的身体果然好得不像话,我稍稍心安了一些,听着她焦急的语气心情格外明朗地逗她,她的愤怒让我所有的怨气都得以舒展,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畅快了,畅快的缘由仅仅是发现她也想要那个孩子,以及她敌对聂清汐。
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这样唱反调,一切就好像以前一样正常,我想像她气鼓鼓的可爱模样,心里一阵痛快,极力忍住告诉她真相的冲动。
我终究没来得及跟她分享那一刻的喜悦,她毫无预兆地给了我一刀,明明上一秒我们还像往常一般斗嘴吵架,下一秒她却已经决定离开我,此生永不相见的离开我,甚至都没有向我道别。
我无法相信这不是她在捉弄我,她捉弄人的水准向来一流,傻子才会上当。
罗歆说,她永远都不会得逞。我反复思索这句话,蓦地发现,或许她根本不是想要阻止我结婚,她所说的不会得逞,不过是不留给聂清汐机会羞辱她,这样的认知让我陡然觉得无力。那天晚上我梦见了她,她冰冷地躺在人群中央,而我在她的尸体旁边放了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我笑着祝贺她成功了。午夜惊醒的时候我全身冰凉,只期盼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梦。
她离开的第一年,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她喜爱四处游玩,消失个一年半载不足为奇。
我无条件地宠爱自己的女儿,觉得就算把她宠成罗歆那副性子也无所谓,甚至,其实挺好的。
阮向暖八个月大的时候学会了喊“妈妈”,我笑着夸她机灵,下一刻心脏便空落落地蔓延开疼。
罗歆怎么可以这样,她会后悔的,这是她的女儿。我反复地这么想着。
我给了聂清汐很多钱,似乎那些钱给了她,我所做过的有关她的一切就可以一笔勾销,她哭着求我不要离开她,她不停地说罗歆不是她害死的。我没有反驳她,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害死罗歆,她并没有死。
她离开的第二年,我依旧没有她的消息,我觉得自己很可笑,明明那么笃定她没有死,却依旧没有勇气去面对所谓的尸体。
我想她会回来,她舍不得我。
阮向暖在那一年学会了走路,我给她拍了很多照片,我想罗歆哪天回来,至少还能看照片来弥补这些她缺席的时光。
她离开的第三年,我想她想得走火入魔。
阮向暖已经可以十分利落地说话,甚至可以识字,我连给她念故事书的机会都没有,真遗憾。
我常常有一种罗歆其实也在身边的错觉,她依旧漫不经心地穿着精致而时尚的衣服,凌乱地披着头发,吊儿郎当地喝酒,我想抱抱她。
我去买了很多瓶她惯用的香水,当空气清新剂一样喷了整个屋子,我本不喜欢那个味道,但我终于可以安心睡一个好觉,告诉自己,说不定明天,她就能回来了。
她离开的第四年,我几乎都要相信她真的死了,但我不能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我会疼的死过去混世小术士。
我发了疯地去给她买戒指,告诉自己她一回来就向她求婚。
我按照她的习惯打扮阮向暖,其实在这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把她的习惯记得那么清楚。
她离开的第五年,我相信她死了。
五年的时间,我对她的记忆都开始有些模糊,我已经记不清她不开心的时候是喜欢吃鱼子酱抹吐司还是芥末酱抹栗子蛋糕。
我怕的要命,担心她有一天会消失在我的记忆里,而我依旧留不住她,她怎么可以这样。
我不顾一切地买下她别墅区所有的地域,只为了让一切维持原貌,她的照片,开party拍的dv,甚至手机里的留言,我反复地看,一遍又一遍地听,我怕自己会遗忘她。
我觉得自己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分给她一半居住,她依旧可以跟我在一起。
二、
午夜,周遭静谧如水,我能清楚地听到她的呼吸,缓慢而平稳,像一只依偎在我身侧的小猫。
辗转反侧间毫无睡意,我不由自主地摸索过去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她的体温清晰地透过掌心传来,恍惚间让我只觉得此般就可以安心垂垂老去。
很多时候我觉得她并不是在爱我,她只是单纯地想把我当作她任何一样曾经喜爱的物件那般据为己有,不择手段,甚至不管我的感受。
她这般妖精一样的女人,明明有一千种一万种更加委婉或许也更加有效的办法来引起我的注意,却偏偏喜欢对我格外简单粗暴,一定要让我恼羞成怒才甘心。
以前我一直以为,因为我不曾讨好她,所以她时时刻刻在耀武扬威。
直到那天,我早晨起床刷牙,发现我们的漱口杯被她换成了一对纪梵希的陶瓷杯,我根本没在意杯子到底怎样,反正跟她的是一对,是什么都挺好的。
我洗漱完毕,一转身便看到她一席真丝睡裙脸色阴沉地倚在门口。我忍不住走过去亲了亲她,她素着一张脸,清清淡淡的格外爽利,柔软的唇齿间是跟我一样刚刷过牙的薄荷气味,这让我更加觉得亲昵,情不自禁地抱住她深吻,然后……她咬了我一口。
你都不夸我买的杯子,她嘟着嘴说。
我吃痛地舔了舔唇,很受教地点了点头,说你喜欢就好。
她莫名其妙就生气了,跑去把我原来的杯子拿过来,“砰”地搁在洗漱台上就再没搭理我。
她又开始耍脾气了,我想,果真是难伺候。
这时我才拿过那对杯子仔细看,电光火石间,我依稀记起年少时曾经嘲讽过她买的情侣杯,然后当时似乎就随口形容了一下自己喜欢的类型,差不多就像现在手里拿的这种。
我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嘴上被她咬的仍在隐隐作痛,我却终于有点明白了,她似乎每次都不是故意想要惹我不痛快,或者说恰恰相反,她本意应该是想取悦我,结果就因为各种匪夷所思的原因,变成了与我针锋相对。
她曾坦白说她做很多过分的事情不过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我本不是很理解,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她说得那么不好相处,因为我最初的目的明明就是想要接近她。
如今,我总结了一下,这一切似乎都是因为,罗大小姐从来没追过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