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外一对年老的夫妻正在和炳叔争执着什么。穿着朴素干净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从乡村来的。
“炳叔,发生什么事了?”
炳叔向着文宇说道:“少爷,他们想见老爷。可是,老爷哪认识乡下来的人啊!”
那对夫妻神情凄楚,说:“我们昨天已经来过了,只是他们不让我们进去。我们一看到报纸就赶过来了。”
报纸?难道是关于大小姐神秘失踪的报导?
郑文宇皱了皱眉,让炳叔先进去,然后对老夫妻说:“父亲现在很忙,你们和我说吧。”然后将车开了过来,很普通的黑色福特车,本以为像他这样的富家子,一定是开着法拉利跑车的,他真的是很不一样的一个人,萧然想。
老夫妻想必没坐过这么好的车,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楚薇薇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撒娇地说:“我也要去,文宇,萧然懂些灵异之事的。”
“哦,是吗?”文宇看了我一眼,有些惊奇。是啊,这个年代居然有小姑娘跑去研究邪祟魂之事,确实很神奇。
萧然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也没否认,她对这件事情有些兴趣了。楚薇薇是纯属瞎编,但萧然确实有个姑妈是做灵媒的,她小时候跟着姑妈也了解一些,这就是为什么萧然仍然选择辅修心理学的原因,邪灵是人心理情感积聚的产物,可能是心事未了,对这个世界的留恋,也有可能是死不瞑目,怨恨所化。
来到一处幽静的庭院,这也是郑家的房产,不大,靠近山,平常很少来,安静的地方只有郑文宇喜欢。
坐在客厅里,老夫妻俩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自我介绍了:
“大家都叫我高老头,她是我老婆子。我们夫妻俩是看到报纸后马上赶过来的,我们的儿子、媳妇也是这么离奇死了的。”
高老头夫妇是住在离C市不远的乡下,但因为是在大山里,所以要从大山走到附近的乡镇再转车来C市,就花了两天的时间。乡村里即使发生什么大事,也无人问津,穷乡僻壤的,没几个记者愿意跋山涉水。
老夫妻有个儿子叫高旺财,今年年初迎娶隔壁村的大姑娘黄梅,新婚之夜,却听到儿子高旺财的惨叫声,老两口战战兢兢地跑到小两口的房间,却看到儿子倒在地上,面部扭曲,脸色惨白,眼睛瞪的老大,似乎看到什么很恐怖的事情,旺财啊,就这么死了。
“我们本以为是新娘子下的手,因为那时候新娘子不见了。只是我们老两口一听见旺财的呼叫声就过来了,并没有看到新娘子的身影。要知道,就算逃走,也必定要先经过我们老两口的房间。”
文宇插了一句:“那你们当时有没有看到房里有一对燃了一半的红烛?”
“红烛?”高老头想了半天,似乎吓了一跳,说:“当时没怎么留意,少爷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确实是有这对红烛,挺诡异的,一对红烛就插在梳妆台上。”
高老头继续说着:
第二天我们就去找娘家人理论,但是娘家人说新娘并没有回来,也不可能会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黄梅那丫头我们也是知道的,从小就连蚂蚁也不忍心踩死的,真是想不通啊……
我们决定先把旺财葬了再说。
下葬那天,抬棺材的人说棺材莫名其妙地重了很多,彷佛里面多了一个人。大家半信半疑地打开了棺材盖,一下子全瘫了——
棺材里真的躺着两具尸体,一具是可怜的旺财的,另一具就是新娘子黄梅,穿着红红的喜服,头不见了,而右手手腕上就带着一个血红色的镯子,看了报纸才知道那叫什么凤凰血玉镯子。那个镯子是作为贺礼送过来的,只是当时不知道谁会送这么一份贵重的礼物。
楚薇薇听到这里,已经吓得晕过去了,现在听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当时看到这一幕又该是多么恐怖!
萧然补充问了一句:“那喜服是之前新娘过门穿的吗?”
高老头摇了摇头,眼睛里露出惊恐的神色:“不是的,那喜袍的样式很古旧了,是我祖母那一辈人才会穿的。新娘过门的时候穿的是大红旗袍。”
“那如何又能确定是新娘子?”
“因为脚咯,黄梅那丫头小的时候从树上摔下来过,左脚有些跛。后来叫了娘家人来辨认,没错的。”
“那新娘子的头后来找到没?”
“没,一直都没有找到。大家觉得很邪门,就急急忙忙地把他们俩给合葬了,见到的人也不敢往外说,半年过去了,大家心里都还有这个疙瘩。”
老两口伸手抹了抹眼泪,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儿子,刚娶上媳妇,就突然没了,叫人如何不伤心呢?
“我们老两口是看到报纸,才知道……唉,其实我们心里还是希望这个事情能给个说法的。只是我们穷,又没读过多少书,不知道怎么查。”
萧然心里也有些发毛……真的是闹鬼了!
突然,一阵电话铃响,吓了大家一跳,原来是文宇的手机响了。
不祥的预感!
文宇的眉头皱地更紧了:周耀祖死了,那么姐姐会不会也出现在棺材里?
文宇对着高老头夫妇说:“您二老如愿意的话就先住在这里。”然后对萧然道:“麻烦你把薇薇送回家去。”
萧然站起身来:“我也要去!”
文宇突然冷冷地说:“这是我们的家事,还是不麻烦你了。”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萧然才不干,打电话给杨光,要他帮忙把楚薇薇送回家去。周耀祖,是个人都知道他在哪家医院啦,都上报纸头条了。
杨光接到萧然的电话就心急火燎地赶到了,但萧然也只是匆忙交代了几句就走了,丢下傻愣住的杨光。
医院特护病房外围满了人,大老远就听见一片哭声了
医院已经警戒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靠近3号特护病房,萧然根本没有办法混进现场,早知道就应该叫醒楚薇薇的,可怜的楚薇薇,只怕还要怕上好几天呢。踮着脚看了半天也没看见郑文宇,萧然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难道真的是凤凰血玉镯子里的怨灵作怪?
萧然在麦当当里啃着汉堡,想着那只镯子出神……
对了,何不去找“古玩今赏”古董店的宋伯伯呢?他是古董的名家,一定对凤凰血玉镯子有所了解的。
萧然的父亲对历史颇有研究,因此宋老板经常就古董的历史来请教。古玩的背后是一定要有一段历史沉淀的,这也才俞显出古董的价值。一来二去,连萧然和宋老板都小有交情了。打电话过去,宋老板居然就在店里,不过宋老板说预约了人,只能给萧然10分钟的时间。
路上塞车,赶到“古玩今赏”时已经比规定的时间晚了9分钟。
店面很大,如同多数复古装潢的店铺一样,装修地古色古香,只是更精致细腻和恢宏一些。橱窗、橱柜上铺展着大幅的天鹅绒,随意高低摆放着各色物品。
宋老板看到萧然就笑了,笑得有点夸张,他的眼神越过萧然,落在她的身后——
萧然回头一看,居然是郑文宇。
郑文宇看见萧然也怔了一下,不过那一丝惊异转瞬即逝。
萧然也笑了,笑得有点夸张……
然后就是宋老板的声音:“两位认识?这个世界居然这么小。”
宋老板把郑文宇和萧然请进里间的一个小房间,房间布置地很古色,清新雅致,服务人员奉上茶,碧绿的茶叶散发出淡淡的暗香。
宋老板打开早已置放在桌上的匣子,里面赫然摆的就是血玉,不过颜色略微不同,而且,比想象中普通了点。
“血玉一种是指在XZ的雪域高原出产有一种红色的玉石,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其色彩殷红而得名。这种石头的记载极少,在史料中,只在吐蕃时代,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时的礼单中有过它的纪录与介绍。这种玉十分难得,所以到现在,我也还没眼福见到。
另一种血玉则让人感到有一点恐怖,它指的不是单单哪一种玉,而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阗,还是黄玉等诸类,只要是真的透了血的,就是血玉,血玉的形成,和尸体有关,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
宋老板小心拿起匣中的血玉:“这种东西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宝贵的一个。按品质定价,少则几千,多则达到百万。于是伪商也用一种相似自然的手段来造血玉。将玉塞入狗嘴之中,再封其嘴,狗被活活噫死之后,尸骨埋入地下。几十年后再掘,就可以得到血玉。当代血玉之所以会那么多,更多是用人工染色而得来的,这样的玉,就不是血玉了。”
“我收集来的这几块血玉,历史最久的不过几十年,也卖不到天价。”
文宇想起那个凤凰血玉镯子,那些凄美艳丽的血丝泾渭分阴,渗透玉心,倒似有千年之久的历史。
“据说,不管是人血还是狗血,都比较通灵,是可以看见邪灵的。听说那只凤凰血玉镯子就是千年的血玉呢。”宋老板将目光投向郑文宇。
“可惜我对血玉没什么研究,你知道,我向来都不喜欢古旧的东西。”
宋老板“哦”了一声,透出些许失望。
郑文宇寒暄了几句就告辞了。萧然追出去,郑文宇已经走了:
好冷的一个人。
没什么收获,宋老板虽然是个古董鉴赏名家,但也终究不过是个商人。
“炳叔,发生什么事了?”
炳叔向着文宇说道:“少爷,他们想见老爷。可是,老爷哪认识乡下来的人啊!”
那对夫妻神情凄楚,说:“我们昨天已经来过了,只是他们不让我们进去。我们一看到报纸就赶过来了。”
报纸?难道是关于大小姐神秘失踪的报导?
郑文宇皱了皱眉,让炳叔先进去,然后对老夫妻说:“父亲现在很忙,你们和我说吧。”然后将车开了过来,很普通的黑色福特车,本以为像他这样的富家子,一定是开着法拉利跑车的,他真的是很不一样的一个人,萧然想。
老夫妻想必没坐过这么好的车,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楚薇薇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撒娇地说:“我也要去,文宇,萧然懂些灵异之事的。”
“哦,是吗?”文宇看了我一眼,有些惊奇。是啊,这个年代居然有小姑娘跑去研究邪祟魂之事,确实很神奇。
萧然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也没否认,她对这件事情有些兴趣了。楚薇薇是纯属瞎编,但萧然确实有个姑妈是做灵媒的,她小时候跟着姑妈也了解一些,这就是为什么萧然仍然选择辅修心理学的原因,邪灵是人心理情感积聚的产物,可能是心事未了,对这个世界的留恋,也有可能是死不瞑目,怨恨所化。
来到一处幽静的庭院,这也是郑家的房产,不大,靠近山,平常很少来,安静的地方只有郑文宇喜欢。
坐在客厅里,老夫妻俩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自我介绍了:
“大家都叫我高老头,她是我老婆子。我们夫妻俩是看到报纸后马上赶过来的,我们的儿子、媳妇也是这么离奇死了的。”
高老头夫妇是住在离C市不远的乡下,但因为是在大山里,所以要从大山走到附近的乡镇再转车来C市,就花了两天的时间。乡村里即使发生什么大事,也无人问津,穷乡僻壤的,没几个记者愿意跋山涉水。
老夫妻有个儿子叫高旺财,今年年初迎娶隔壁村的大姑娘黄梅,新婚之夜,却听到儿子高旺财的惨叫声,老两口战战兢兢地跑到小两口的房间,却看到儿子倒在地上,面部扭曲,脸色惨白,眼睛瞪的老大,似乎看到什么很恐怖的事情,旺财啊,就这么死了。
“我们本以为是新娘子下的手,因为那时候新娘子不见了。只是我们老两口一听见旺财的呼叫声就过来了,并没有看到新娘子的身影。要知道,就算逃走,也必定要先经过我们老两口的房间。”
文宇插了一句:“那你们当时有没有看到房里有一对燃了一半的红烛?”
“红烛?”高老头想了半天,似乎吓了一跳,说:“当时没怎么留意,少爷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确实是有这对红烛,挺诡异的,一对红烛就插在梳妆台上。”
高老头继续说着:
第二天我们就去找娘家人理论,但是娘家人说新娘并没有回来,也不可能会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黄梅那丫头我们也是知道的,从小就连蚂蚁也不忍心踩死的,真是想不通啊……
我们决定先把旺财葬了再说。
下葬那天,抬棺材的人说棺材莫名其妙地重了很多,彷佛里面多了一个人。大家半信半疑地打开了棺材盖,一下子全瘫了——
棺材里真的躺着两具尸体,一具是可怜的旺财的,另一具就是新娘子黄梅,穿着红红的喜服,头不见了,而右手手腕上就带着一个血红色的镯子,看了报纸才知道那叫什么凤凰血玉镯子。那个镯子是作为贺礼送过来的,只是当时不知道谁会送这么一份贵重的礼物。
楚薇薇听到这里,已经吓得晕过去了,现在听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当时看到这一幕又该是多么恐怖!
萧然补充问了一句:“那喜服是之前新娘过门穿的吗?”
高老头摇了摇头,眼睛里露出惊恐的神色:“不是的,那喜袍的样式很古旧了,是我祖母那一辈人才会穿的。新娘过门的时候穿的是大红旗袍。”
“那如何又能确定是新娘子?”
“因为脚咯,黄梅那丫头小的时候从树上摔下来过,左脚有些跛。后来叫了娘家人来辨认,没错的。”
“那新娘子的头后来找到没?”
“没,一直都没有找到。大家觉得很邪门,就急急忙忙地把他们俩给合葬了,见到的人也不敢往外说,半年过去了,大家心里都还有这个疙瘩。”
老两口伸手抹了抹眼泪,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儿子,刚娶上媳妇,就突然没了,叫人如何不伤心呢?
“我们老两口是看到报纸,才知道……唉,其实我们心里还是希望这个事情能给个说法的。只是我们穷,又没读过多少书,不知道怎么查。”
萧然心里也有些发毛……真的是闹鬼了!
突然,一阵电话铃响,吓了大家一跳,原来是文宇的手机响了。
不祥的预感!
文宇的眉头皱地更紧了:周耀祖死了,那么姐姐会不会也出现在棺材里?
文宇对着高老头夫妇说:“您二老如愿意的话就先住在这里。”然后对萧然道:“麻烦你把薇薇送回家去。”
萧然站起身来:“我也要去!”
文宇突然冷冷地说:“这是我们的家事,还是不麻烦你了。”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萧然才不干,打电话给杨光,要他帮忙把楚薇薇送回家去。周耀祖,是个人都知道他在哪家医院啦,都上报纸头条了。
杨光接到萧然的电话就心急火燎地赶到了,但萧然也只是匆忙交代了几句就走了,丢下傻愣住的杨光。
医院特护病房外围满了人,大老远就听见一片哭声了
医院已经警戒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靠近3号特护病房,萧然根本没有办法混进现场,早知道就应该叫醒楚薇薇的,可怜的楚薇薇,只怕还要怕上好几天呢。踮着脚看了半天也没看见郑文宇,萧然只好悻悻地离开了。
难道真的是凤凰血玉镯子里的怨灵作怪?
萧然在麦当当里啃着汉堡,想着那只镯子出神……
对了,何不去找“古玩今赏”古董店的宋伯伯呢?他是古董的名家,一定对凤凰血玉镯子有所了解的。
萧然的父亲对历史颇有研究,因此宋老板经常就古董的历史来请教。古玩的背后是一定要有一段历史沉淀的,这也才俞显出古董的价值。一来二去,连萧然和宋老板都小有交情了。打电话过去,宋老板居然就在店里,不过宋老板说预约了人,只能给萧然10分钟的时间。
路上塞车,赶到“古玩今赏”时已经比规定的时间晚了9分钟。
店面很大,如同多数复古装潢的店铺一样,装修地古色古香,只是更精致细腻和恢宏一些。橱窗、橱柜上铺展着大幅的天鹅绒,随意高低摆放着各色物品。
宋老板看到萧然就笑了,笑得有点夸张,他的眼神越过萧然,落在她的身后——
萧然回头一看,居然是郑文宇。
郑文宇看见萧然也怔了一下,不过那一丝惊异转瞬即逝。
萧然也笑了,笑得有点夸张……
然后就是宋老板的声音:“两位认识?这个世界居然这么小。”
宋老板把郑文宇和萧然请进里间的一个小房间,房间布置地很古色,清新雅致,服务人员奉上茶,碧绿的茶叶散发出淡淡的暗香。
宋老板打开早已置放在桌上的匣子,里面赫然摆的就是血玉,不过颜色略微不同,而且,比想象中普通了点。
“血玉一种是指在XZ的雪域高原出产有一种红色的玉石,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其色彩殷红而得名。这种石头的记载极少,在史料中,只在吐蕃时代,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时的礼单中有过它的纪录与介绍。这种玉十分难得,所以到现在,我也还没眼福见到。
另一种血玉则让人感到有一点恐怖,它指的不是单单哪一种玉,而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阗,还是黄玉等诸类,只要是真的透了血的,就是血玉,血玉的形成,和尸体有关,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
宋老板小心拿起匣中的血玉:“这种东西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宝贵的一个。按品质定价,少则几千,多则达到百万。于是伪商也用一种相似自然的手段来造血玉。将玉塞入狗嘴之中,再封其嘴,狗被活活噫死之后,尸骨埋入地下。几十年后再掘,就可以得到血玉。当代血玉之所以会那么多,更多是用人工染色而得来的,这样的玉,就不是血玉了。”
“我收集来的这几块血玉,历史最久的不过几十年,也卖不到天价。”
文宇想起那个凤凰血玉镯子,那些凄美艳丽的血丝泾渭分阴,渗透玉心,倒似有千年之久的历史。
“据说,不管是人血还是狗血,都比较通灵,是可以看见邪灵的。听说那只凤凰血玉镯子就是千年的血玉呢。”宋老板将目光投向郑文宇。
“可惜我对血玉没什么研究,你知道,我向来都不喜欢古旧的东西。”
宋老板“哦”了一声,透出些许失望。
郑文宇寒暄了几句就告辞了。萧然追出去,郑文宇已经走了:
好冷的一个人。
没什么收获,宋老板虽然是个古董鉴赏名家,但也终究不过是个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