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餐,肉肉帮着把洞里洞外收拾干净,才抱着疲倦的幼鸟回瀑布。临走还说那条人鱼吃了一半,再不想办法啾啾就要饿死啦,何泉也忧心还有张嘴要解决,想问堤丰怎么办,可是狗没消气,吃饱喝足躺在角落装死。
刚才试过喂幼鸟鹿肉,无奈小家伙瞧都不瞧一眼,看来真的只吃人鱼,对其它食物毫无兴趣。可是生性凶猛又群居在大海深处的怪物,怎么才能顺利捕到手?
到头来还得依赖堤丰!
知道狗肚子里有气,何泉想说点什么缓和僵硬的气氛,又觉得彼此间尴尬得不好开口,无奈之下只能找点事情来消磨时间。他在附近捡了不少碎石,用在预想的位置搭灶台,一层石块一层白色粘土,砌好后再均匀抹上一层加固,土法制造的火灶基本完成,剩下的材料刚好够在灶旁做堆放杂物的矮桌。
忙完这些,又开始鼓捣能悬挂肉制品的架子。
木材是肉肉砍的一颗小树苗,没有刨子,用斧头略微修整过,表面凹凸不平。何泉希望能做得更精细些,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凑活。他依着洞外岩石的走向勉强搭好,再用蜘蛛丝固定,样子虽简陋,不过承重力还可以,应该能用上一段时间。
接着就是处理鹿肉,这里气温不高,耽误了半天肉还是新鲜的,不过回来时还是先用盐和花椒腌上以免变质,现在搬到桶中封好即可。做腌肉还需要不少调料,特别是酒,适当的酒能去除肉类腥味,又因为其特有的香气,还能增加菜肴风味,是制作中餐最常使用的调味品之一。因为需要,他又起了酿酒的心思,不光是为了制作料理,偶尔也可以小酌几杯。何泉其实不太能喝酒,一是酒精会增加心肌收缩强度,二是喝酒容易误事,三是没钱。不过逢年过节祭灶王爷的时候多少会来点,浅尝即止,很有乐趣。
需要提纯勾兑的酿造酒他们应该没办法,自然发酵的果酒却能做一些,度数低口感甜,可以当饮料喝。
“怎么还不睡,真当自己是超级赛亚人有用不完的小宇宙,火力全开不需要休息?”堤丰生闷气,可又心痛他忙得团团转,只好爬起来,虎着一张脸:“累死了我可不管埋,就放在山洞外面烂掉,让蛇虫蚂蚁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啃你的骨头!”
“放啊,只要不怕腐烂发臭的气味太难闻就行。”差不多摸清对付傲娇毒舌狗的方法,应对起来游刃有余。狗气结,几乎恼羞成怒,眼角气得吊起来:“我发现你正快速失去对待主人应有的尊敬!”
“亲爱的主人,想不想吃香喷喷的竹签烤肉?”狗虽然博学又厉害,性格却像孩子,逗他开心的方法十分简单,弄点好吃的就行:“分工合作,你负责喷火把灶台烤到坚固,我负责串好美味的肉,烤好喂你吃。”
“就知道利用我。”虽然不情愿,还是照办,狗老实干活的样子让何泉有种驯服猛兽的成就感:“能者多劳,谁叫你是天上地下无与伦比一枝梨花压海棠的万能狗呢。”
“滚一边去,烦死了,少奉承老子,不吃你那一套。还不赶紧烤肉,小心我咬你大腿。”堤丰吹了半天火球,终于把粘土烧成透明状,冷却后呈现出瓷器般漂亮的青色釉,色泽迷人。然而跟易碎的瓷器不同,粘土烧制后硬度高,不用担心破损裂口等问题。何泉把贝壳锅架上去,大小正合适,但烤肉用不上厨具,于是另烧柴火,在明火上反转肉串,不一会就溢出诱人的肉香。
狗吸吸鼻子,眼巴巴蹲在旁边等吃。
又是一顿爽口的烤肉,堤丰吃开心了,情绪也高涨起来。何泉抓住机会,把他搂在怀里,梳理毛发的同时按摩手脚和背部:“不要生气了,做主人的总是不理人,奴隶也会伤心难过的。”
“哼!”狗扭头。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的吧。”对女朋友都没这样低声下气道歉过啊,这是闹哪样!
“哼哼!”狗继续扭头。
“那你起码告诉我为什么生气,知道错在哪里才能改啊。”堤丰被剪短的毛如今已经长齐,又柔又顺,简直让人爱不释手。何泉把手插在细软的毛发中,轻轻划过,忍不住感叹:“你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不管是人的状态还是狗的模样都让人移不开眼睛。”
“基因决定一切。”狗这次不扭头了,得瑟挑眉,很骄傲地抬起下巴:“宇宙万物、自然生息、能量循环,这里面的奥秘低等生物是不会懂的。你们引以为傲的科技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入门都不算,渺小得可笑。”
“就因为不懂,才需要你教。”何泉坐起来,活动因为超负荷劳作而酸痛的肩颈:“首先告诉我怎么才能捕到人鱼。”
“人鱼啊,用钓的肯定不行。它们虽然没有鱼人和美人鱼的智商,也不算太蠢的怪物,起码简单的陷阱抓不住。而且我们没有船,简易筏子很难在外海的巨浪中平稳航行,一旦打翻了,等于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再说人鱼聚集的地方到处是有毒的雾气,要抓它们,以你和肉肉的能耐,老实说很难。”幼鸟吃得多又饿不得,饲料成了棘手的大问题,连堤丰也觉得头痛:“不如这样,暂时先由我潜到外海去抓捕,等过几天人鱼繁殖的季节到了,再去收集受精卵,然后在瀑布自己养殖。这样能解决吃食问题,也可以训练破鸟捕食的能力。”
这方法听起来可行,但人鱼的生长周期不知有多长,万一和人类一样需要十几年才能成年,啾啾早就饿死了。
“你傻啊,要长得那么慢,这些怪物还会泛滥到这样程度?海里都跟煮饺子一样密密麻麻全是人鱼了,要有大网,估计一网下去能抓几十上百条。”说干就干,何泉带上刀,跟他一起去海边。狗下水不到二十分钟就拖回猎物,已经死绝的成年人鱼面目狰狞,不管看几次都觉得恶心。
可是人鱼内脏可以延年益寿,不忍心自己早死而留下堤丰孤独活着,何泉决定试一试。
见他把肝和心脏挖出来,用叶子包好,狗有点好奇:“干嘛,你还想打包回去?你敢吃?下得了嘴?”
“不是说能长寿吗。”不过光是走出第一步就很难,毕竟是人形生物,人类社会的道德还在约束他。可这些和必须跟堤丰分离,留下他一个人的痛苦相比都不算什么了。
他顿了顿,眼神很坚定:“你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人和朋友陪伴,我想并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都死了。漫长的岁月中,你的孤独我虽然不能亲生体会,却能感同身受……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算长期食用人鱼肉也不过三四百年的寿命,没办法跟你相提并论。但是,晚一点死,就能多陪你一会,所以我愿意吃这种肉。”
堤丰歪着头,罕见地没有吐槽这段话肉麻,似乎在掂量对方的真心和决心。
听见何泉表露心声,他不是没有感动,而是不敢置信,怔了半响终于说:“人鱼肉只能增加寿命,鱼人肉才能治疗疾病,美人鱼的肉则能永葆青春。所以说想长生不老得吃这三种肉才行,不然过半个世纪,各种疾病和无法抵抗的衰老也会叫你痛不欲生,恨不得早点结束生命。而且要生吃,煮熟就没效果了。”
“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
刚才试过喂幼鸟鹿肉,无奈小家伙瞧都不瞧一眼,看来真的只吃人鱼,对其它食物毫无兴趣。可是生性凶猛又群居在大海深处的怪物,怎么才能顺利捕到手?
到头来还得依赖堤丰!
知道狗肚子里有气,何泉想说点什么缓和僵硬的气氛,又觉得彼此间尴尬得不好开口,无奈之下只能找点事情来消磨时间。他在附近捡了不少碎石,用在预想的位置搭灶台,一层石块一层白色粘土,砌好后再均匀抹上一层加固,土法制造的火灶基本完成,剩下的材料刚好够在灶旁做堆放杂物的矮桌。
忙完这些,又开始鼓捣能悬挂肉制品的架子。
木材是肉肉砍的一颗小树苗,没有刨子,用斧头略微修整过,表面凹凸不平。何泉希望能做得更精细些,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凑活。他依着洞外岩石的走向勉强搭好,再用蜘蛛丝固定,样子虽简陋,不过承重力还可以,应该能用上一段时间。
接着就是处理鹿肉,这里气温不高,耽误了半天肉还是新鲜的,不过回来时还是先用盐和花椒腌上以免变质,现在搬到桶中封好即可。做腌肉还需要不少调料,特别是酒,适当的酒能去除肉类腥味,又因为其特有的香气,还能增加菜肴风味,是制作中餐最常使用的调味品之一。因为需要,他又起了酿酒的心思,不光是为了制作料理,偶尔也可以小酌几杯。何泉其实不太能喝酒,一是酒精会增加心肌收缩强度,二是喝酒容易误事,三是没钱。不过逢年过节祭灶王爷的时候多少会来点,浅尝即止,很有乐趣。
需要提纯勾兑的酿造酒他们应该没办法,自然发酵的果酒却能做一些,度数低口感甜,可以当饮料喝。
“怎么还不睡,真当自己是超级赛亚人有用不完的小宇宙,火力全开不需要休息?”堤丰生闷气,可又心痛他忙得团团转,只好爬起来,虎着一张脸:“累死了我可不管埋,就放在山洞外面烂掉,让蛇虫蚂蚁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啃你的骨头!”
“放啊,只要不怕腐烂发臭的气味太难闻就行。”差不多摸清对付傲娇毒舌狗的方法,应对起来游刃有余。狗气结,几乎恼羞成怒,眼角气得吊起来:“我发现你正快速失去对待主人应有的尊敬!”
“亲爱的主人,想不想吃香喷喷的竹签烤肉?”狗虽然博学又厉害,性格却像孩子,逗他开心的方法十分简单,弄点好吃的就行:“分工合作,你负责喷火把灶台烤到坚固,我负责串好美味的肉,烤好喂你吃。”
“就知道利用我。”虽然不情愿,还是照办,狗老实干活的样子让何泉有种驯服猛兽的成就感:“能者多劳,谁叫你是天上地下无与伦比一枝梨花压海棠的万能狗呢。”
“滚一边去,烦死了,少奉承老子,不吃你那一套。还不赶紧烤肉,小心我咬你大腿。”堤丰吹了半天火球,终于把粘土烧成透明状,冷却后呈现出瓷器般漂亮的青色釉,色泽迷人。然而跟易碎的瓷器不同,粘土烧制后硬度高,不用担心破损裂口等问题。何泉把贝壳锅架上去,大小正合适,但烤肉用不上厨具,于是另烧柴火,在明火上反转肉串,不一会就溢出诱人的肉香。
狗吸吸鼻子,眼巴巴蹲在旁边等吃。
又是一顿爽口的烤肉,堤丰吃开心了,情绪也高涨起来。何泉抓住机会,把他搂在怀里,梳理毛发的同时按摩手脚和背部:“不要生气了,做主人的总是不理人,奴隶也会伤心难过的。”
“哼!”狗扭头。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的吧。”对女朋友都没这样低声下气道歉过啊,这是闹哪样!
“哼哼!”狗继续扭头。
“那你起码告诉我为什么生气,知道错在哪里才能改啊。”堤丰被剪短的毛如今已经长齐,又柔又顺,简直让人爱不释手。何泉把手插在细软的毛发中,轻轻划过,忍不住感叹:“你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不管是人的状态还是狗的模样都让人移不开眼睛。”
“基因决定一切。”狗这次不扭头了,得瑟挑眉,很骄傲地抬起下巴:“宇宙万物、自然生息、能量循环,这里面的奥秘低等生物是不会懂的。你们引以为傲的科技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入门都不算,渺小得可笑。”
“就因为不懂,才需要你教。”何泉坐起来,活动因为超负荷劳作而酸痛的肩颈:“首先告诉我怎么才能捕到人鱼。”
“人鱼啊,用钓的肯定不行。它们虽然没有鱼人和美人鱼的智商,也不算太蠢的怪物,起码简单的陷阱抓不住。而且我们没有船,简易筏子很难在外海的巨浪中平稳航行,一旦打翻了,等于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再说人鱼聚集的地方到处是有毒的雾气,要抓它们,以你和肉肉的能耐,老实说很难。”幼鸟吃得多又饿不得,饲料成了棘手的大问题,连堤丰也觉得头痛:“不如这样,暂时先由我潜到外海去抓捕,等过几天人鱼繁殖的季节到了,再去收集受精卵,然后在瀑布自己养殖。这样能解决吃食问题,也可以训练破鸟捕食的能力。”
这方法听起来可行,但人鱼的生长周期不知有多长,万一和人类一样需要十几年才能成年,啾啾早就饿死了。
“你傻啊,要长得那么慢,这些怪物还会泛滥到这样程度?海里都跟煮饺子一样密密麻麻全是人鱼了,要有大网,估计一网下去能抓几十上百条。”说干就干,何泉带上刀,跟他一起去海边。狗下水不到二十分钟就拖回猎物,已经死绝的成年人鱼面目狰狞,不管看几次都觉得恶心。
可是人鱼内脏可以延年益寿,不忍心自己早死而留下堤丰孤独活着,何泉决定试一试。
见他把肝和心脏挖出来,用叶子包好,狗有点好奇:“干嘛,你还想打包回去?你敢吃?下得了嘴?”
“不是说能长寿吗。”不过光是走出第一步就很难,毕竟是人形生物,人类社会的道德还在约束他。可这些和必须跟堤丰分离,留下他一个人的痛苦相比都不算什么了。
他顿了顿,眼神很坚定:“你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人和朋友陪伴,我想并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都死了。漫长的岁月中,你的孤独我虽然不能亲生体会,却能感同身受……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算长期食用人鱼肉也不过三四百年的寿命,没办法跟你相提并论。但是,晚一点死,就能多陪你一会,所以我愿意吃这种肉。”
堤丰歪着头,罕见地没有吐槽这段话肉麻,似乎在掂量对方的真心和决心。
听见何泉表露心声,他不是没有感动,而是不敢置信,怔了半响终于说:“人鱼肉只能增加寿命,鱼人肉才能治疗疾病,美人鱼的肉则能永葆青春。所以说想长生不老得吃这三种肉才行,不然过半个世纪,各种疾病和无法抵抗的衰老也会叫你痛不欲生,恨不得早点结束生命。而且要生吃,煮熟就没效果了。”
“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