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回到了房间,他的房间灯火未灭,妻子脸色苍白,浑身颤抖着坐在炕上,满脸焦虑的看着门口,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归来,而儿子则站在一旁,陪着他的母亲,把自己稚嫩的小手放在母亲那粗糙的手上,希望自己能给焦虑的母亲带来一丝安定。直到掌柜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妻子苍白的脸才略略升了些许血色。
掌柜的把那把宝剑用布包好,放在了柜子中,然后拿出金元宝给的那块玉牌,放在妻子的怀里,轻声安慰道:“媳妇啊,别怕,咱们一家人都平平安安的,一根头发都没少,这一天还挣了好多的钱,你看,好多钱呢。”说罢又把今天一日挣下的些许银子拿了出来,递给了妻子。
“媳妇你别害怕了,这群人虽然杀人不眨眼,但是还看不上咱们这几条贱命,他们不会把咱们怎么样的。等他们一走,你要是不想再呆在这个客栈里,咱们就把这个客栈卖掉,然后去镇子里买一栋独栋的小院,咱们在前院种上你最喜欢的牡丹花,每当春天到来,白牡丹、红牡丹,各色各样的花朵争奇斗艳,没准还会吸引几只蝴蝶,在花丛中翩跹飞舞。咱们剩下的钱,买些田产,雇人耕种,收租子过日子,再也不用干活了。咱们还要给儿子说一个媳妇,以后有了孙子,咱们让孙子读书认字,再去考一个官来当当,咱们也能跟着光宗耀祖。媳妇,他们很快就走了,咱们的好日子也快来了。”
掌柜的妻子听着掌柜对未来美好生活的畅想,心中的郁结逐渐的活络了开来,血色一点一点地回到了脸上,虽然依旧憔悴,却也不再那么苍白了。掌柜的儿子,看到父亲平安归来,母亲的脸色也有了好转,心中一块巨石也平安落地,心情愉悦了起来,只是听到掌柜的说要给他说一门亲事,娶一个媳妇,他的心绪顿时如同窗外的寒风,呼啸着卷动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似冷似痛。
现在的他,眼中心里都是住在客房里的那位姑娘。他知道,他只是她一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或许在她离开后,就将彻底地将他忘掉,甚至哪怕是现在,他都没有被她记在眼里。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心中有她,永远都有,这就足够了。
我愿意用一颗朝圣者的心,来将你爱成神明。
然后日日期盼着,一位你心仪的魔鬼把你带回凡尘。
一夜无话。第二日清晨,客栈掌柜的早早起床,他和他的夫人为这群客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饭,他们的儿子则收拾好了客厅,拖好了地,擦好了桌子,然后一家三口坐在柜台后等待着众人的到来。
入秋后,天气凉爽,尤其是早晨,总让人觉得凉热适宜,清爽舒适。经历了昨天的血雨腥风,客栈的早晨却依旧如此的宁静,昨天的所有似乎昨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或许,对于幽幽万古宇宙而言,沧海桑田、兴衰荣辱也不过都是大梦一场。
掌柜的本想着用这段时间好好的享受一下宁静的气氛,却不想,客人们也都已经起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客人竟然起的如此的早,似乎他们有什么急事要赶着去办似的。
最早下来的是金元宝,金老板虽然是富豪,当年却也是白手起家,早年的打拼生涯留下的习惯让他在天一乍亮便起了床,只有肯吃的了苦,才能赚的了钱。勤劳能致富,和气好生财,这是金老板的人生信条。
今天的金老板,一身的神清气爽,双目明亮,满面春风,想必是昨天跟着他上楼的那四个如花似玉的侍女让他很是受用。陆平川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一面安排侍女搀扶金财主坐进位置,一面招呼掌柜的,跟掌柜的点了些可口的吃食,然后坐在了金财主身边,小二端上了食物后,便跟着财主细嚼慢咽的吃了起来。
在财主之后来到客厅的是昨天最早认出陆平川的那个书生,书生身后跟着两位书童。他的书童是两个黄发垂髫的小孩儿,欢欢喜喜的跟着书生,其中一个书童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金元宝,开口跟另一个书童说道:“你看,我就说咱们不是最早到的吧,你输了,今天这一筐书你来背。”
“明明是你拖时间,早早就起来了,你非要在床上磨蹭,你是故意的,否则咱们早就到了,这书太沉了,我可不背。”另一个书童也看到金元宝这一桌人了,本来满脸的笑容瞬间就冷了下来,生起闷气来。
“耍赖的孩子可是要被狼吃的,你明明答应了赌约,输了不认账,你就是小狗。”见另一个书童不认账,最先开口的那个书童脸色也跟着冷了下来,一双可爱的大眼睛凶狠的盯着另一个书童,只等另一个书童再推脱什么,就要立刻扑上去跟他厮打起来。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果然,只有在这山野之中,最能感受清秋的静美和安宁。”书生抬头看了看窗外湛蓝无云的天空,闭目幽幽感叹道。
感叹方毕,耳旁便响起了两个书童稚嫩的争执声。书生摇了摇头,抿嘴一笑,开口拦下了互相争吵的两个孩子,“清风、明月,如此好的秋晨,别吵了,莫要惊吵到风景,更别吵到别的客人进餐。”说罢转身对金元宝等人轻轻弯腰作了一揖。
金元宝看了看眼前的书生,有样学样,站起身来,抱着双拳微微弯腰作了一揖。“先生客气了,您的书童童真可爱,哪里会吵到我们,能有这样活泼可爱的孩子陪在身边,真是让人觉得羡慕。仿佛看一看他们,我便年轻了好多。这对我而言实在是幸事,先生万万不要见外。”
书生听得金元宝的话语,对着金元宝微微一笑,带着两个书童找了一张空桌坐下,然后点了些许吃食,从书箱中抽出了一本书,一边读书,一边吃着早饭。两个书童互相生着闷气,谁也不理谁,各自低头,吃着自己面前的吃食,只是筷子由于过分用力,敲击着瓷碗砰砰作响。
掌柜的把那把宝剑用布包好,放在了柜子中,然后拿出金元宝给的那块玉牌,放在妻子的怀里,轻声安慰道:“媳妇啊,别怕,咱们一家人都平平安安的,一根头发都没少,这一天还挣了好多的钱,你看,好多钱呢。”说罢又把今天一日挣下的些许银子拿了出来,递给了妻子。
“媳妇你别害怕了,这群人虽然杀人不眨眼,但是还看不上咱们这几条贱命,他们不会把咱们怎么样的。等他们一走,你要是不想再呆在这个客栈里,咱们就把这个客栈卖掉,然后去镇子里买一栋独栋的小院,咱们在前院种上你最喜欢的牡丹花,每当春天到来,白牡丹、红牡丹,各色各样的花朵争奇斗艳,没准还会吸引几只蝴蝶,在花丛中翩跹飞舞。咱们剩下的钱,买些田产,雇人耕种,收租子过日子,再也不用干活了。咱们还要给儿子说一个媳妇,以后有了孙子,咱们让孙子读书认字,再去考一个官来当当,咱们也能跟着光宗耀祖。媳妇,他们很快就走了,咱们的好日子也快来了。”
掌柜的妻子听着掌柜对未来美好生活的畅想,心中的郁结逐渐的活络了开来,血色一点一点地回到了脸上,虽然依旧憔悴,却也不再那么苍白了。掌柜的儿子,看到父亲平安归来,母亲的脸色也有了好转,心中一块巨石也平安落地,心情愉悦了起来,只是听到掌柜的说要给他说一门亲事,娶一个媳妇,他的心绪顿时如同窗外的寒风,呼啸着卷动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似冷似痛。
现在的他,眼中心里都是住在客房里的那位姑娘。他知道,他只是她一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或许在她离开后,就将彻底地将他忘掉,甚至哪怕是现在,他都没有被她记在眼里。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心中有她,永远都有,这就足够了。
我愿意用一颗朝圣者的心,来将你爱成神明。
然后日日期盼着,一位你心仪的魔鬼把你带回凡尘。
一夜无话。第二日清晨,客栈掌柜的早早起床,他和他的夫人为这群客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饭,他们的儿子则收拾好了客厅,拖好了地,擦好了桌子,然后一家三口坐在柜台后等待着众人的到来。
入秋后,天气凉爽,尤其是早晨,总让人觉得凉热适宜,清爽舒适。经历了昨天的血雨腥风,客栈的早晨却依旧如此的宁静,昨天的所有似乎昨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或许,对于幽幽万古宇宙而言,沧海桑田、兴衰荣辱也不过都是大梦一场。
掌柜的本想着用这段时间好好的享受一下宁静的气氛,却不想,客人们也都已经起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客人竟然起的如此的早,似乎他们有什么急事要赶着去办似的。
最早下来的是金元宝,金老板虽然是富豪,当年却也是白手起家,早年的打拼生涯留下的习惯让他在天一乍亮便起了床,只有肯吃的了苦,才能赚的了钱。勤劳能致富,和气好生财,这是金老板的人生信条。
今天的金老板,一身的神清气爽,双目明亮,满面春风,想必是昨天跟着他上楼的那四个如花似玉的侍女让他很是受用。陆平川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一面安排侍女搀扶金财主坐进位置,一面招呼掌柜的,跟掌柜的点了些可口的吃食,然后坐在了金财主身边,小二端上了食物后,便跟着财主细嚼慢咽的吃了起来。
在财主之后来到客厅的是昨天最早认出陆平川的那个书生,书生身后跟着两位书童。他的书童是两个黄发垂髫的小孩儿,欢欢喜喜的跟着书生,其中一个书童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金元宝,开口跟另一个书童说道:“你看,我就说咱们不是最早到的吧,你输了,今天这一筐书你来背。”
“明明是你拖时间,早早就起来了,你非要在床上磨蹭,你是故意的,否则咱们早就到了,这书太沉了,我可不背。”另一个书童也看到金元宝这一桌人了,本来满脸的笑容瞬间就冷了下来,生起闷气来。
“耍赖的孩子可是要被狼吃的,你明明答应了赌约,输了不认账,你就是小狗。”见另一个书童不认账,最先开口的那个书童脸色也跟着冷了下来,一双可爱的大眼睛凶狠的盯着另一个书童,只等另一个书童再推脱什么,就要立刻扑上去跟他厮打起来。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果然,只有在这山野之中,最能感受清秋的静美和安宁。”书生抬头看了看窗外湛蓝无云的天空,闭目幽幽感叹道。
感叹方毕,耳旁便响起了两个书童稚嫩的争执声。书生摇了摇头,抿嘴一笑,开口拦下了互相争吵的两个孩子,“清风、明月,如此好的秋晨,别吵了,莫要惊吵到风景,更别吵到别的客人进餐。”说罢转身对金元宝等人轻轻弯腰作了一揖。
金元宝看了看眼前的书生,有样学样,站起身来,抱着双拳微微弯腰作了一揖。“先生客气了,您的书童童真可爱,哪里会吵到我们,能有这样活泼可爱的孩子陪在身边,真是让人觉得羡慕。仿佛看一看他们,我便年轻了好多。这对我而言实在是幸事,先生万万不要见外。”
书生听得金元宝的话语,对着金元宝微微一笑,带着两个书童找了一张空桌坐下,然后点了些许吃食,从书箱中抽出了一本书,一边读书,一边吃着早饭。两个书童互相生着闷气,谁也不理谁,各自低头,吃着自己面前的吃食,只是筷子由于过分用力,敲击着瓷碗砰砰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