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骨剑落下得那一刻,断断续续的走马灯在这位叱咤风云十多年的黑水帮二当家眼前闪烁而过。
就好似临死之前,光阴的流逝都变得极为缓慢。
祝恪啊,仿佛回到了十五年前的那个清晨,和一众刽子手,从充斥汗臭和脚臭的寝房里醒过来。
今儿是个大日子。
曾经的渭水总捕,余铁生夫妇,行刑在即。
作为渭水衙门的刽子手,多多少少也算个吏,众刽子手自然猜测,这案子有猫腻。
或者说,当时的渭水衙门,没人不觉得这陈氏灭门案最后判得没有问题。
可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开口。
那些当官儿的都不敢,他们这些刽子手自然更是不敢了。
祝恪醒了以后,就招呼着弟兄几个吃早饭。
可平日里习惯了早起的几个刽子手,今儿却仿佛约好了一样,把自个儿身子裹在被子里,死活不起。
哪怕是等到衙门来人催了,也一个个说昨晚喝的太多,染了风寒,起不来床。
祝恪晓得,他们这哪儿是风寒,是压根儿不想去砍那余铁生夫妇的脑袋。
这档儿,祝恪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继续躺回床上装病去,二是提上刀,跟衙门的人走。
踌躇了片刻,看了眼这肮脏逼仄的寝房。
祝恪扪心自问,自个儿真要一辈子过这种日子么?
当然……不!
于是,他洗漱过后,提着刀随衙门的人出了门儿!
后边儿的事,顺理成章。
刑场之上,手起刀落,斩下余铁生夫妇的头颅。
那一刻,两枚滚滚头颅咕噜咕噜滚过雪地,落在围观的百姓面前。
祝恪感觉,自个儿今早,仿佛做了一个什么了不得的选择。
果不其然。
在斩了那余铁生脑袋的第三天后,黑水帮的大当家黎沧海,找到了他。
说是敬佩他的果决与勇敢,要给他安排一个差事儿,开出不菲的价钱。
和那肖子华一样,祝恪那个时候没别的想法,一股脑儿地就想搞钱!
自然毫不犹豫得接受了!
于是,那个籍籍无名的刽子手祝恪死去,那个黑水帮未来的二当家祝恪在旧的尸骸上新生。
以后的日子里,他跟着黑水帮原先的二当家刀口舔血,武斗拼杀。
江湖刀光剑影,免不了打打杀杀。
第一次斩杀并非“死囚”的人的时候,祝恪惶恐而不安,一整夜都没睡着。
但人这种玩意儿,最可怕的,就是习惯。
一次次的杀戮与死斗里,祝恪的心,逐渐麻木。
人命,在他眼里已不再需要任何敬畏,他能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砍下别人脑袋。
毫无负担。
时光悠悠,祝恪在黑水帮的地位越来越高,武功越来越深厚,小日子过得越来越高,心也越来越黑。
直到黑水原二当家病故,突破了先天之境的祝恪在黎沧海的推荐下,当仁不让地坐上了二当家的位置。
接管了从德教坊的事务,挣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这些年的祝恪,吃最好的,穿最贵的,睡最美的,手掌大权,威风凛凛,令渭水百姓无不闻风丧胆。
后来,某一天,他碰见了曾经的同僚——那个装病不去行刑的刽子手。
此时此刻的同僚,已是垂暮苍老,抱着那般锈迹斑斑的杀头刀,像个痴痴呆呆的老头儿。
故人相见,再不相识。
俩人错身而过,此生便再也未见。
没过多久,祝恪便听闻他的死讯,心头更加庆幸!
——庆幸那天清早自个儿没有跟着他们装病,而是提刀砍下了余铁生的脑袋。
否则,他怕到死,也要在那逼仄阴暗的寝房里住上一辈子!
哪儿有如今这般荣华富贵?
这种庆幸,一直持续到今儿夜里。
在那个杀人如麻的摘头恶鬼将骨剑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的时候。
祝恪突然开始怀疑起来。
自个儿当初的选择,当真是对的么?
做这黑水帮的二当家,享尽荣华富贵,当真是对的么?
那曾经的同僚,纵然贫苦数十载,但听闻儿孙美满,死时亲眷悲哭,安度一生。
但自个儿成了那黑水二当家以后,不敢娶妻,不敢生子,如今要死了,别说入殓安葬哭丧,更是连全尸都没留下。
祝恪的双眼里,倒映着那苍白的骨剑,唰一声落下。
他张开干涩的嘴唇,喃喃自语。
“如果那天,我也病了……”
话音未落。
咔嚓一声。
苍白骨剑斩下祝恪头颅,一路滚落,最后瞪圆了眼,停在血泊里。
无头尸首喷薄出漫漫鲜红,仿若贺礼。
生命的最后,祝恪听闻了那摘头鬼沙哑的声音。
“——没有如果。”
永远闭上眼,没了声息。
望着那死不瞑目的脑袋,余琛握着骨剑,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感到滑稽。
这祝恪到死也没有意识到,他究竟错在了哪儿。
他最后问的都是,如果那天,他也病了;而不是如果他没加入黑水帮,没操纵从德坊,没逼良为娼,没残害人命……
十五年前的案子,是望气司颠倒黑白,逆转是非,陷害余琛爹娘。
当时祝恪一个小小的刽子手,无论他装病也好,还是提刀斩首也好,其实都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刽子手和他们手中的刀一样,都只是“工具”而已,罪魁祸首是那在幕后操控了一切的人。
这一点,余琛还是分得清的。
祝恪的命运真正的拐点,真正让他身首分离死无全尸的,从来不是那个斩首的清晨。
而是后来他接过了黎沧海的橄榄枝,是他加入了黑水帮,是他从一个听命办事儿的刽子手,变成了一个欺行霸市,残杀人命,逼良为娼,无恶不作的二当家。
至此,黑水帮,二当家,祝恪,人头落地!
从德教坊,灯火大堂,除摘头鬼,再无活人!
“竖子尔敢!”
正当这时,一声充斥愤怒的怒喝,从门外寂静的黑夜里传来!
仿若猛兽咆哮,撕裂风雪,震耳欲聋!
余琛转头看去。
只看那半掩的大门在,一个怒极的白发道袍老头儿,踏步而来!
他行与血泊之上,却不沾分毫之污秽,双眸如电,灼人心魄!
那天地之间游离的天地之“炁”,仿若被驯服的马儿那般环绕在他身旁,生生流转,似永不熄!
——先前李师与祝恪一直在等的望气司副司首,终于来到!
先发两章,作者君吃个饭,继续码字,求月票求订阅!
(本章完)
就好似临死之前,光阴的流逝都变得极为缓慢。
祝恪啊,仿佛回到了十五年前的那个清晨,和一众刽子手,从充斥汗臭和脚臭的寝房里醒过来。
今儿是个大日子。
曾经的渭水总捕,余铁生夫妇,行刑在即。
作为渭水衙门的刽子手,多多少少也算个吏,众刽子手自然猜测,这案子有猫腻。
或者说,当时的渭水衙门,没人不觉得这陈氏灭门案最后判得没有问题。
可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开口。
那些当官儿的都不敢,他们这些刽子手自然更是不敢了。
祝恪醒了以后,就招呼着弟兄几个吃早饭。
可平日里习惯了早起的几个刽子手,今儿却仿佛约好了一样,把自个儿身子裹在被子里,死活不起。
哪怕是等到衙门来人催了,也一个个说昨晚喝的太多,染了风寒,起不来床。
祝恪晓得,他们这哪儿是风寒,是压根儿不想去砍那余铁生夫妇的脑袋。
这档儿,祝恪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继续躺回床上装病去,二是提上刀,跟衙门的人走。
踌躇了片刻,看了眼这肮脏逼仄的寝房。
祝恪扪心自问,自个儿真要一辈子过这种日子么?
当然……不!
于是,他洗漱过后,提着刀随衙门的人出了门儿!
后边儿的事,顺理成章。
刑场之上,手起刀落,斩下余铁生夫妇的头颅。
那一刻,两枚滚滚头颅咕噜咕噜滚过雪地,落在围观的百姓面前。
祝恪感觉,自个儿今早,仿佛做了一个什么了不得的选择。
果不其然。
在斩了那余铁生脑袋的第三天后,黑水帮的大当家黎沧海,找到了他。
说是敬佩他的果决与勇敢,要给他安排一个差事儿,开出不菲的价钱。
和那肖子华一样,祝恪那个时候没别的想法,一股脑儿地就想搞钱!
自然毫不犹豫得接受了!
于是,那个籍籍无名的刽子手祝恪死去,那个黑水帮未来的二当家祝恪在旧的尸骸上新生。
以后的日子里,他跟着黑水帮原先的二当家刀口舔血,武斗拼杀。
江湖刀光剑影,免不了打打杀杀。
第一次斩杀并非“死囚”的人的时候,祝恪惶恐而不安,一整夜都没睡着。
但人这种玩意儿,最可怕的,就是习惯。
一次次的杀戮与死斗里,祝恪的心,逐渐麻木。
人命,在他眼里已不再需要任何敬畏,他能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砍下别人脑袋。
毫无负担。
时光悠悠,祝恪在黑水帮的地位越来越高,武功越来越深厚,小日子过得越来越高,心也越来越黑。
直到黑水原二当家病故,突破了先天之境的祝恪在黎沧海的推荐下,当仁不让地坐上了二当家的位置。
接管了从德教坊的事务,挣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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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某一天,他碰见了曾经的同僚——那个装病不去行刑的刽子手。
此时此刻的同僚,已是垂暮苍老,抱着那般锈迹斑斑的杀头刀,像个痴痴呆呆的老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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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祝恪便听闻他的死讯,心头更加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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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他怕到死,也要在那逼仄阴暗的寝房里住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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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庆幸,一直持续到今儿夜里。
在那个杀人如麻的摘头恶鬼将骨剑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的时候。
祝恪突然开始怀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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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黑水帮的二当家,享尽荣华富贵,当真是对的么?
那曾经的同僚,纵然贫苦数十载,但听闻儿孙美满,死时亲眷悲哭,安度一生。
但自个儿成了那黑水二当家以后,不敢娶妻,不敢生子,如今要死了,别说入殓安葬哭丧,更是连全尸都没留下。
祝恪的双眼里,倒映着那苍白的骨剑,唰一声落下。
他张开干涩的嘴唇,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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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如果。”
永远闭上眼,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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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祝恪到死也没有意识到,他究竟错在了哪儿。
他最后问的都是,如果那天,他也病了;而不是如果他没加入黑水帮,没操纵从德坊,没逼良为娼,没残害人命……
十五年前的案子,是望气司颠倒黑白,逆转是非,陷害余琛爹娘。
当时祝恪一个小小的刽子手,无论他装病也好,还是提刀斩首也好,其实都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刽子手和他们手中的刀一样,都只是“工具”而已,罪魁祸首是那在幕后操控了一切的人。
这一点,余琛还是分得清的。
祝恪的命运真正的拐点,真正让他身首分离死无全尸的,从来不是那个斩首的清晨。
而是后来他接过了黎沧海的橄榄枝,是他加入了黑水帮,是他从一个听命办事儿的刽子手,变成了一个欺行霸市,残杀人命,逼良为娼,无恶不作的二当家。
至此,黑水帮,二当家,祝恪,人头落地!
从德教坊,灯火大堂,除摘头鬼,再无活人!
“竖子尔敢!”
正当这时,一声充斥愤怒的怒喝,从门外寂静的黑夜里传来!
仿若猛兽咆哮,撕裂风雪,震耳欲聋!
余琛转头看去。
只看那半掩的大门在,一个怒极的白发道袍老头儿,踏步而来!
他行与血泊之上,却不沾分毫之污秽,双眸如电,灼人心魄!
那天地之间游离的天地之“炁”,仿若被驯服的马儿那般环绕在他身旁,生生流转,似永不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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