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徒弟皆躬身受教,洛千淮这才进了诊室,开始一天的诊疗。
因着剩下的病患不多,不过半个时辰就诊完了,却是难得多了些空闲时间。洛千淮便命人叫了马车,准备亲自去田庄一趟。
昨儿星璇回来,说起了田庄那边进行催芽之时,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做得不对,谷堆里竟然散发出了淡淡的酒糟味。
正常来说,选好的稻种经过前期的浸种、晾晒之后,再置于温暖潮湿的环境之下进行摧芽。
在此期间种子呼吸旺盛,需要大量的氧气,一旦温度超过四十度,就会导致种子高温缺氧,以至于开始进行无氧呼吸,引起乙醇堆积,进而产生酒糟气味。
若是不及时处理,种芽中酶的活性会遭到破坏,发芽慢而不齐,甚至成为哑种。
好在洛千淮早就叮嘱过,催芽是育秧前的重要阶段,必时时刻紧盯着,出现这种情况必须立时上报,以免耽误了早稻播种,所以庄上的农户不敢怠慢,第一时间就报给了星璇。
洛千淮已经在系统给的手册中找到了解决办法,准备让星璇休息好了带过去,但现在她既然有了空闲,就准备亲自过去走一趟。
洛千淮出门的时候,外面还站着不少人,全都朝着霁安堂指指点点,却并没有进来亲自探问的意思。
黄绢一家从此就成了景郎中的铁杆粉丝,见不得任何人明里暗里诋毁她不说,还一心一意想让自己那个极为优秀的儿子,把洛千淮娶回家。
“景娘子,你的医术我们都是亲见的,这起子小人就像是墙头草,听风便是雨,先前看你们药堂不要诊费药价还低,便削尖了脑袋过来占便宜,现在不过是死了个人——话说哪家药堂没死过人啊?况且那也不怪你”
周身清爽,每日如骨随形的疼痛不见了,走起路来从小心翼翼到健步如飞,只不过就多用了一个月的功夫。
洛千淮就笑着点头:“放心吧黄婶,我不会在意的。倒是你的腿,最近感觉如何了?”
黄绢的独子名唤施修,是她在三十岁时才好不容易得来的,现在不过十九岁,却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年纪轻轻的就通过了察举成了孝廉,现在正在西京府里做书吏。
照着黄绢先前的想法,儿子这般有出息,若能娶得上官之女,说不定连着自家的门楣都要往上抬一抬。
去年入冬的时候,她还担心过天寒地冻时会犯老毛病,但是也没有。那条曾经受过伤的右腿,现在变得服服贴贴地,就像从未断折过一样。
说到底,就算真的有医者治死人的病案,那也是民不举官不究,没见人家真正的苦主都没动静,闲杂人等除了说几句嘴,也没什么别的能耐。
一提起自己的腿,黄绢就是满肚子的感激。她是去年五月份做的手术,当时不过是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断腿就接好了!在床上躺了近两个多月,每日里喝着洛千淮开的促进骨骼生长的汤方,待养好再下地之时,才发现一切都跟之前不一样了!
倒是隔壁的黄绢满脸忧色地站在一旁,一见洛千淮就迎了上来。
可是这想法很快便被现实击打得粉碎。官是官,吏是吏,两者本就泾渭分明,更何况吏跟吏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那些世代为吏的家庭,根本就看不上施修这种新晋的布商之子。反倒是坊市间那些生意人,却觉得施修是个极好的女婿人选。
可惜黄绢却也看不上她们。
她真正把主意打到洛千淮身上,就是在自己的腿彻底被治好之后。与其强求个高门大户的新妇,还不如寻个像景郎中这样的。医术超群性子好,模样身段儿更是好看到得挑不出半点毛病。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身世有些模糊,据说是寻到了亲生父亲才改了姓。偶尔上门的亲爹据说是有妻有女的,所以坊间有传闻说景郎中其实是个外室女——那其实也无所谓。
大不了娶过门,她把她当成亲生闺女看就是了。知子莫若母,自己那个向来内敛的儿子,一眼就相中了人家,连着好几个月,每逢休沐就急着往家跑。
想到这里,黄绢又亲亲热热地抱住了洛千淮的胳膊:“明儿来家里吃饭吧,我家修儿正好休沐”
洛千淮就怕她提这个话题。施修她曾经见过几次,一脸的书卷气,说话也文绉绉的,为人十分守礼,面对面站着都不敢正眼瞧她,腼腆得很,就像前世她带的那些实习生,根本激不起半点涟漪。
大概是有了前世的阅历,她一眼就看清了黄绢的打算,但人家没把话说开,她也不好主动提起,只能尽量避着,希望对方能知难而退。
“真是太不巧了。”她遗憾道:“今日我就要去庄子上住两天,怕是没有机会尝到黄婶的手艺了。不过你们一家三口共叙天伦,我本来也不好打扰的。”
“这样啊。”黄婶心里有些失望,握着她的手不愿意松开,又特意解释了一句:“哪里有打扰,我们一家喜欢你还来不及呢,这次没赶上就下次,阿婶等你啊!”
洛千淮无奈地上了车,正要起行,便见两排差役向着霁安堂的方向快步而来,一个个横眉竖目的,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秦某人主动出手,去替人家莫家报了官。
这种事,一般人是做不出来,但秦桑的脑回路跟常人并不太一样,所以就算是他做得再出格,也不足为奇。
反正这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个人的癔想,莫老爷子活得好好地,分分钟都能说清楚。
唯一让她觉得有些奇怪的,就是其中一队差役的官服,并非是长陵邑廷的差役的制式公服。
大豫可不是她的前世一样,每个部门的公职人员,都有全国统一的制服。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百官的朝服都是自己做的,细微之处还并不相同呢,作为最底层的差役,不同地区的公服从材质到式样,就没有相同的。
富庶的地方自然是好料子好样子,贫瘠之地粗布麻衣也都是有的。
另一队差役从领队的小头目起,衣饰袖口袍角都绣着花纹不说,连束腰的绦环都是精铁所铸镂空花纹,面上的精神头跟傲气并重,总之处处都超越了长陵邑廷的差役们。
洛千淮还未及细想,那些人就已经冲到了霁安堂门前,将本就不宽的街巷围了个水泄不通,她所在的马车更是被困在了正中央,根本动弹不得。
服饰光鲜那队差役的小头目走到车前,伸手撩开了窗上挂着的竹帘,认真地打量了洛千淮两眼,目中的惊艳之色一闪而过。
他从怀中取出一张绢帛,对着上面的画像比对了一下,方才露出了笑容:“洛大娘子这是准备上哪儿去?莫非是知道东窗事发,想要逃走不成?”
因着剩下的病患不多,不过半个时辰就诊完了,却是难得多了些空闲时间。洛千淮便命人叫了马车,准备亲自去田庄一趟。
昨儿星璇回来,说起了田庄那边进行催芽之时,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做得不对,谷堆里竟然散发出了淡淡的酒糟味。
正常来说,选好的稻种经过前期的浸种、晾晒之后,再置于温暖潮湿的环境之下进行摧芽。
在此期间种子呼吸旺盛,需要大量的氧气,一旦温度超过四十度,就会导致种子高温缺氧,以至于开始进行无氧呼吸,引起乙醇堆积,进而产生酒糟气味。
若是不及时处理,种芽中酶的活性会遭到破坏,发芽慢而不齐,甚至成为哑种。
好在洛千淮早就叮嘱过,催芽是育秧前的重要阶段,必时时刻紧盯着,出现这种情况必须立时上报,以免耽误了早稻播种,所以庄上的农户不敢怠慢,第一时间就报给了星璇。
洛千淮已经在系统给的手册中找到了解决办法,准备让星璇休息好了带过去,但现在她既然有了空闲,就准备亲自过去走一趟。
洛千淮出门的时候,外面还站着不少人,全都朝着霁安堂指指点点,却并没有进来亲自探问的意思。
黄绢一家从此就成了景郎中的铁杆粉丝,见不得任何人明里暗里诋毁她不说,还一心一意想让自己那个极为优秀的儿子,把洛千淮娶回家。
“景娘子,你的医术我们都是亲见的,这起子小人就像是墙头草,听风便是雨,先前看你们药堂不要诊费药价还低,便削尖了脑袋过来占便宜,现在不过是死了个人——话说哪家药堂没死过人啊?况且那也不怪你”
周身清爽,每日如骨随形的疼痛不见了,走起路来从小心翼翼到健步如飞,只不过就多用了一个月的功夫。
洛千淮就笑着点头:“放心吧黄婶,我不会在意的。倒是你的腿,最近感觉如何了?”
黄绢的独子名唤施修,是她在三十岁时才好不容易得来的,现在不过十九岁,却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年纪轻轻的就通过了察举成了孝廉,现在正在西京府里做书吏。
照着黄绢先前的想法,儿子这般有出息,若能娶得上官之女,说不定连着自家的门楣都要往上抬一抬。
去年入冬的时候,她还担心过天寒地冻时会犯老毛病,但是也没有。那条曾经受过伤的右腿,现在变得服服贴贴地,就像从未断折过一样。
说到底,就算真的有医者治死人的病案,那也是民不举官不究,没见人家真正的苦主都没动静,闲杂人等除了说几句嘴,也没什么别的能耐。
一提起自己的腿,黄绢就是满肚子的感激。她是去年五月份做的手术,当时不过是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断腿就接好了!在床上躺了近两个多月,每日里喝着洛千淮开的促进骨骼生长的汤方,待养好再下地之时,才发现一切都跟之前不一样了!
倒是隔壁的黄绢满脸忧色地站在一旁,一见洛千淮就迎了上来。
可是这想法很快便被现实击打得粉碎。官是官,吏是吏,两者本就泾渭分明,更何况吏跟吏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那些世代为吏的家庭,根本就看不上施修这种新晋的布商之子。反倒是坊市间那些生意人,却觉得施修是个极好的女婿人选。
可惜黄绢却也看不上她们。
她真正把主意打到洛千淮身上,就是在自己的腿彻底被治好之后。与其强求个高门大户的新妇,还不如寻个像景郎中这样的。医术超群性子好,模样身段儿更是好看到得挑不出半点毛病。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身世有些模糊,据说是寻到了亲生父亲才改了姓。偶尔上门的亲爹据说是有妻有女的,所以坊间有传闻说景郎中其实是个外室女——那其实也无所谓。
大不了娶过门,她把她当成亲生闺女看就是了。知子莫若母,自己那个向来内敛的儿子,一眼就相中了人家,连着好几个月,每逢休沐就急着往家跑。
想到这里,黄绢又亲亲热热地抱住了洛千淮的胳膊:“明儿来家里吃饭吧,我家修儿正好休沐”
洛千淮就怕她提这个话题。施修她曾经见过几次,一脸的书卷气,说话也文绉绉的,为人十分守礼,面对面站着都不敢正眼瞧她,腼腆得很,就像前世她带的那些实习生,根本激不起半点涟漪。
大概是有了前世的阅历,她一眼就看清了黄绢的打算,但人家没把话说开,她也不好主动提起,只能尽量避着,希望对方能知难而退。
“真是太不巧了。”她遗憾道:“今日我就要去庄子上住两天,怕是没有机会尝到黄婶的手艺了。不过你们一家三口共叙天伦,我本来也不好打扰的。”
“这样啊。”黄婶心里有些失望,握着她的手不愿意松开,又特意解释了一句:“哪里有打扰,我们一家喜欢你还来不及呢,这次没赶上就下次,阿婶等你啊!”
洛千淮无奈地上了车,正要起行,便见两排差役向着霁安堂的方向快步而来,一个个横眉竖目的,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秦某人主动出手,去替人家莫家报了官。
这种事,一般人是做不出来,但秦桑的脑回路跟常人并不太一样,所以就算是他做得再出格,也不足为奇。
反正这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个人的癔想,莫老爷子活得好好地,分分钟都能说清楚。
唯一让她觉得有些奇怪的,就是其中一队差役的官服,并非是长陵邑廷的差役的制式公服。
大豫可不是她的前世一样,每个部门的公职人员,都有全国统一的制服。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百官的朝服都是自己做的,细微之处还并不相同呢,作为最底层的差役,不同地区的公服从材质到式样,就没有相同的。
富庶的地方自然是好料子好样子,贫瘠之地粗布麻衣也都是有的。
另一队差役从领队的小头目起,衣饰袖口袍角都绣着花纹不说,连束腰的绦环都是精铁所铸镂空花纹,面上的精神头跟傲气并重,总之处处都超越了长陵邑廷的差役们。
洛千淮还未及细想,那些人就已经冲到了霁安堂门前,将本就不宽的街巷围了个水泄不通,她所在的马车更是被困在了正中央,根本动弹不得。
服饰光鲜那队差役的小头目走到车前,伸手撩开了窗上挂着的竹帘,认真地打量了洛千淮两眼,目中的惊艳之色一闪而过。
他从怀中取出一张绢帛,对着上面的画像比对了一下,方才露出了笑容:“洛大娘子这是准备上哪儿去?莫非是知道东窗事发,想要逃走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