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烦躁地来回踱步的萧辰煜顿时呆立当场,他正好背对着秦荽,闻言许久都无法动弹,良久,他才缓缓转过身,僵着脖子看向秦荽,眼里有震惊,还有深深的心疼。
他走过来,上床,抱着秦荽,突然问了一句:“你那时候为何不来找我?”
“这个.”秦荽都有些哭笑不得了。
“好了,既然上天给了你重来一次的机会,那就好好过,也别一直纠结那些前尘往事,何况,这时候并未发生。”
萧辰煜的安抚非常有用,秦荽将心里压着的秘密说了出来,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夫妻二人前所未有的亲近,那是一种灵魂高度契合的亲密。
静静相拥,享受这种甜蜜。许久,萧辰煜才试探着问:“你,你重生后,为何是找并不相识的我,而不是萧瀚扬?”
“因为,他担不起我的重量。”秦荽淡淡地说了,如今谈起萧瀚扬,她是一点儿负担都无。
萧辰煜有些高兴,心里头甜丝丝的,颇为得意的说:“还得是我才能行,是吧?”
“嗯,所以,你现在还纠结我是否弹琴的事吗?”
秦荽带着笑意的反问萧辰煜,萧辰煜不好意思的笑了。
等到秦荽睡着后,萧辰煜反而睁着眼睛到了天明。
要说没有冲击,那是绝对不可能,而且还是不小的冲击。
其实,要说绝对相信,也并不是,他是一时信了,一时又想,难道是她骗自己的?
如此自我折磨,天边有了鱼肚白,萧辰煜听见外面有了窸窸窣窣的下人走动声,这才轻手轻脚起身,穿了衣裳后悄声出去,在院子里动了动拳脚,让身体的疲乏一扫而光,这才去洗漱吃了早饭去国子监了。
再次回来的萧辰煜,一如既往的穿着简朴,待人也一如从前般温和。
可不同的是,他似乎是钻进了书里,比以往都要刻苦许多。人也沉稳了起来。
秦荽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她在被子里伸了伸懒腰,又打了个哈欠,就听见青粲和青古过来撩起帐帘,唤她起床了。
秦荽坐起身,问:“二爷什么时候走的?”
“天未亮就走了,太太放心,二爷喝了鸡丝粥,吃了灌汤包才走,走前,马车里烧了炭盆,不会冷着。”
“带去书院的东西检查过没有?厚衣裳够不?还有吃的喝的,都有吗?驱寒的香炭都足够吗?”
青粲笑道:“都是够够的,听萧琏说,同院子里的人,多有来跟二爷借些东西的,有些人借了是不还的,二爷怕家里人多想,便吩咐萧琏不要说,二爷自己便省着用,也不想提。所以啊,我们这次准备的更多了些,即便别人借,二爷也够用了。”
秦荽笑了笑,道:“他不愿意将心思放在这些琐事上,倒也不怪他。只叮嘱萧琏,看紧些自己家的东西就是。”
想了想,又吩咐道:“当然,也别让萧琏小气了,这些小东西,并不值几个钱,读书人愿意拉下脸面来求,便痛快给了,千万不要多嘴多舌得罪人。”
青粲走过来帮秦荽梳头,抿唇笑道:“太太和四娘姐说的一般无二。四娘姐给准备东西的时候,听萧琏抱怨了几句,便十分认真地说,千万不要祸从口出,给二爷招来祸端,埋下隐患。”
“有李四娘在家里,我是省心不少啊!”秦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恍惚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
青古捧着一件紫色花绫袄子过来给秦荽瞧:“太太,这是新做的袄子,里面是棉花,据说是从国外传来的新奇玩意儿,保暖效果堪比上等皮毛,却又更加轻薄些。”
秦荽上辈子也是穿过一套棉衣的,那还是为了出去应酬时给谢家争脸面,特意给她做的。
她伸出手,在棉袄上摸了摸,确实柔软舒适。
下一刻,她突然在脑海里一顿,想起了一件事儿。
上一世,她在嫁入谢家后,在参加一个侯府家宴时,曾经在院子里看见过种植棉花的,当时棉花开了,雪白的棉花像花朵一般开在枝头,随风摇曳格外漂亮。
加上,这东西还是新来的舶来品,算得上是格外抢手,谁家要是穿了一件棉衣棉袄,那是要收到无数羡慕的眼光的。
后来,便有人开始大量种植棉花,在秦荽沦落醉红楼后,棉花已经没有那么尊贵了,只不过,也还未曾到谁都可以穿得起的地步。
想到这里,秦荽忙吩咐青古准备笔墨。
等她梳好头,便直接朝书桌而去,执起笔,略一思索,便开始写信。
信写好了,喊青古交给张老三兄弟二人,让他们亲自跑一趟郸城,将这封信交给鲁九。
想了想,又写了一封信,这是给宋庭峰的。
趁着今年许多人活不下去卖田地,宋庭峰那边已经收了许多田地,并且花了些银子,将分散的田地归拢成了一整片。
又将这些地分批佃给那些买地的人,种子、肥等等,都是由宋庭峰安排人统一发放,只用种什么,如何种,都要听从宋庭峰的安排。
他们负责自己佃的,但算下来,却比自己种田地时收入还高些。
给宋庭峰的信中,是喊他跟着鲁九去找棉花种子,并且学习棉花种植,当然,不能用农田来种植,最好是买下荒山荒地,雇人开荒种植棉花。
眼看着要过年了,可秦荽的信一到,鲁九立刻前往码头,而宋庭峰也很快赶了过来与鲁九汇合,两人有商有量,悄悄找国外的客商打听着棉花种子。
秦荽将信交出去后,便没有再管此事,而是仔细装扮了一番,换上新做的棉袄,披上狐狸毛的披风,带上风帽领着李四娘、青粲、青古以及一众小厮婆子浩浩荡荡出门了。
今儿,是秦耀祖的小女儿百日宴,秦荽答应了秦耀祖,自然是要去的。
礼物是一块金长命锁、镂空金铃铛手镯和脚镯,孩子戴上后,一动就能发出清脆的响声,作为赴孩子的百日宴,还是拿得出手的。
至少比起一般的官员来说,京城秦家还算得上大气。
秦耀祖在门口迎接客人,谦逊有礼,笑容可掬,对着客人一视同仁地露出真诚的微笑。
秦荽的马车还未停下,秦耀祖便看了过来,正好和秦荽对视上,双方不约而同笑了笑,只是,这笑容,少了些许本该属于血脉亲情的感情,都有些试探、虚假。
他走过来,上床,抱着秦荽,突然问了一句:“你那时候为何不来找我?”
“这个.”秦荽都有些哭笑不得了。
“好了,既然上天给了你重来一次的机会,那就好好过,也别一直纠结那些前尘往事,何况,这时候并未发生。”
萧辰煜的安抚非常有用,秦荽将心里压着的秘密说了出来,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夫妻二人前所未有的亲近,那是一种灵魂高度契合的亲密。
静静相拥,享受这种甜蜜。许久,萧辰煜才试探着问:“你,你重生后,为何是找并不相识的我,而不是萧瀚扬?”
“因为,他担不起我的重量。”秦荽淡淡地说了,如今谈起萧瀚扬,她是一点儿负担都无。
萧辰煜有些高兴,心里头甜丝丝的,颇为得意的说:“还得是我才能行,是吧?”
“嗯,所以,你现在还纠结我是否弹琴的事吗?”
秦荽带着笑意的反问萧辰煜,萧辰煜不好意思的笑了。
等到秦荽睡着后,萧辰煜反而睁着眼睛到了天明。
要说没有冲击,那是绝对不可能,而且还是不小的冲击。
其实,要说绝对相信,也并不是,他是一时信了,一时又想,难道是她骗自己的?
如此自我折磨,天边有了鱼肚白,萧辰煜听见外面有了窸窸窣窣的下人走动声,这才轻手轻脚起身,穿了衣裳后悄声出去,在院子里动了动拳脚,让身体的疲乏一扫而光,这才去洗漱吃了早饭去国子监了。
再次回来的萧辰煜,一如既往的穿着简朴,待人也一如从前般温和。
可不同的是,他似乎是钻进了书里,比以往都要刻苦许多。人也沉稳了起来。
秦荽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她在被子里伸了伸懒腰,又打了个哈欠,就听见青粲和青古过来撩起帐帘,唤她起床了。
秦荽坐起身,问:“二爷什么时候走的?”
“天未亮就走了,太太放心,二爷喝了鸡丝粥,吃了灌汤包才走,走前,马车里烧了炭盆,不会冷着。”
“带去书院的东西检查过没有?厚衣裳够不?还有吃的喝的,都有吗?驱寒的香炭都足够吗?”
青粲笑道:“都是够够的,听萧琏说,同院子里的人,多有来跟二爷借些东西的,有些人借了是不还的,二爷怕家里人多想,便吩咐萧琏不要说,二爷自己便省着用,也不想提。所以啊,我们这次准备的更多了些,即便别人借,二爷也够用了。”
秦荽笑了笑,道:“他不愿意将心思放在这些琐事上,倒也不怪他。只叮嘱萧琏,看紧些自己家的东西就是。”
想了想,又吩咐道:“当然,也别让萧琏小气了,这些小东西,并不值几个钱,读书人愿意拉下脸面来求,便痛快给了,千万不要多嘴多舌得罪人。”
青粲走过来帮秦荽梳头,抿唇笑道:“太太和四娘姐说的一般无二。四娘姐给准备东西的时候,听萧琏抱怨了几句,便十分认真地说,千万不要祸从口出,给二爷招来祸端,埋下隐患。”
“有李四娘在家里,我是省心不少啊!”秦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恍惚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
青古捧着一件紫色花绫袄子过来给秦荽瞧:“太太,这是新做的袄子,里面是棉花,据说是从国外传来的新奇玩意儿,保暖效果堪比上等皮毛,却又更加轻薄些。”
秦荽上辈子也是穿过一套棉衣的,那还是为了出去应酬时给谢家争脸面,特意给她做的。
她伸出手,在棉袄上摸了摸,确实柔软舒适。
下一刻,她突然在脑海里一顿,想起了一件事儿。
上一世,她在嫁入谢家后,在参加一个侯府家宴时,曾经在院子里看见过种植棉花的,当时棉花开了,雪白的棉花像花朵一般开在枝头,随风摇曳格外漂亮。
加上,这东西还是新来的舶来品,算得上是格外抢手,谁家要是穿了一件棉衣棉袄,那是要收到无数羡慕的眼光的。
后来,便有人开始大量种植棉花,在秦荽沦落醉红楼后,棉花已经没有那么尊贵了,只不过,也还未曾到谁都可以穿得起的地步。
想到这里,秦荽忙吩咐青古准备笔墨。
等她梳好头,便直接朝书桌而去,执起笔,略一思索,便开始写信。
信写好了,喊青古交给张老三兄弟二人,让他们亲自跑一趟郸城,将这封信交给鲁九。
想了想,又写了一封信,这是给宋庭峰的。
趁着今年许多人活不下去卖田地,宋庭峰那边已经收了许多田地,并且花了些银子,将分散的田地归拢成了一整片。
又将这些地分批佃给那些买地的人,种子、肥等等,都是由宋庭峰安排人统一发放,只用种什么,如何种,都要听从宋庭峰的安排。
他们负责自己佃的,但算下来,却比自己种田地时收入还高些。
给宋庭峰的信中,是喊他跟着鲁九去找棉花种子,并且学习棉花种植,当然,不能用农田来种植,最好是买下荒山荒地,雇人开荒种植棉花。
眼看着要过年了,可秦荽的信一到,鲁九立刻前往码头,而宋庭峰也很快赶了过来与鲁九汇合,两人有商有量,悄悄找国外的客商打听着棉花种子。
秦荽将信交出去后,便没有再管此事,而是仔细装扮了一番,换上新做的棉袄,披上狐狸毛的披风,带上风帽领着李四娘、青粲、青古以及一众小厮婆子浩浩荡荡出门了。
今儿,是秦耀祖的小女儿百日宴,秦荽答应了秦耀祖,自然是要去的。
礼物是一块金长命锁、镂空金铃铛手镯和脚镯,孩子戴上后,一动就能发出清脆的响声,作为赴孩子的百日宴,还是拿得出手的。
至少比起一般的官员来说,京城秦家还算得上大气。
秦耀祖在门口迎接客人,谦逊有礼,笑容可掬,对着客人一视同仁地露出真诚的微笑。
秦荽的马车还未停下,秦耀祖便看了过来,正好和秦荽对视上,双方不约而同笑了笑,只是,这笑容,少了些许本该属于血脉亲情的感情,都有些试探、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