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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作者:咱叫刘可乐
更新时间:2024-11-29 16:19:25
    一张杨木床,两个竹凳,一个洗手架,一个铜盆,一个大柜,外带一个木头制成的狗窝。这就是前任御马监掌印卧房的所有家私。

    木制狗窝中没有什么云锦、杭绸,只有一堆破棉絮。另外还有一根磨牙用的羊骨棒。

    林十三没想到久掌三大营的高公公竟如此清贫。

    自庚戌之变后,嘉靖帝认为团营战力低下,故废团营恢复京师三大营旧制。三大营加起来足有十几万人。

    十几万京营兵,由御马监掌印总管。高忠先掌团营七年,又掌京营五年。不说吃空饷喝兵血。即便只收收陋规银子,恐怕也能赚回一座银山。

    可眼前陈设不像是前任御马监掌印的卧房,倒像是哪个京营大头兵的陋室。

    林十三惊讶道:“陈,陈公公......没搞错吧,这是高老爹的卧房?”

    陈矩似乎已经习惯了外人进高忠卧房时表现出的惊讶。他叹了声:“义父他老人家清廉为官,崇尚俭朴。前几日司礼监的吕公公、黄公公来看他,进了卧房止不住的抹眼泪。”

    说完陈矩走到了狗窝前:“这就是严青词的窝了。”

    林十三拿起磨牙的羊棒骨,又抓了一大把棉絮放进随身的褡裢里:“这些东西足够了。”

    陈矩道:“林校尉,你可一定要帮义父找回严青词。这条掖乌龙是他一位故人所赠。义父每日都要牵着它遛街。”

    过了两刻,孙越牵着黄狗“猫儿”来到了四合院中。

    林十三摸了摸猫儿的脑袋,又从褡裢里拿出羊骨棒和破棉絮,给“猫儿”发出了指令:“嗅。”

    “猫儿”摇着尾巴,用鼻子闻了闻。

    林十三轻轻一拍它的背:“寻!”

    “猫儿”迈动着四条退,颠儿颠儿的跑出了四合院。

    林十三跟孙越、陈矩当即跟了出去。

    “猫儿”每走十丈,便低头嗅着地面。他在寻找着掖乌龙“严青词”的气味。

    三人跟着“猫儿”出得大王八胡同,经杨梅竹斜街,过上唐刀胡同、下唐刀胡同、土唐刀胡同,一直走到了高丽街的街口。

    “猫儿”突然停滞不前,它似乎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般,前腿跪地一动不动。片刻后它开始浑身颤抖。

    陈矩皱眉:“怎么回事?你家这黄狗这是怎了?”

    林十三苦笑一声:“并不奇怪。陈公公没听说过高丽街?”

    陈矩问:“高丽街?是高丽人聚集的地方嘛?就如鞑官营那边住得都是蒙人。”

    林十三答:“错矣。高丽街住的大部分都是汉人。”

    陈矩打眼一看,只见街面上开着两溜共二十几家饭馆,饭馆门口皆挂着羊头。幌子上写着什么“香福号羊肉铺”、“正宗朱桥羊汤”等等。

    陈矩问:“这街面上羊肉馆子不少啊。”

    林十三却道:“挂的是羊头。卖的是狗肉。”

    陈矩来了兴趣:“怎么讲?”

    林十三对陈矩侃侃而谈,说出了高丽街的来历。

    元时禁止汉人养狗。养狗要抄没一半家财。因蒙人久居草原,将狗看成了一种武器。

    在蒙人看来,汉人怎么配拥有武器?

    不准养狗,寻常百姓自然就没有狗肉吃。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高丽人做狗肉是一绝。元廷颁布的法令中,不许汉人养狗,却没说不准高丽人养狗。汉人中的富户想吃狗肉解馋,就要找高丽人。

    故元大都的高丽人,便做起了养狗、杀狗、炖狗的生意。为了不引人注目,便在店外悬挂羊头,自称是羊肉馆。

    到了本朝,中山王徐达兵不血刃收复大都,改为北平。养狗禁令被取消。狗肉馆开始在北平城内兴起。

    因高丽狗肉很是出名,故狗肉馆最为集中的一条街干脆改名为“高丽街”。

    林十三解释完,陈矩道:“原来还有这样一段掌故。”

    说完他又一指街面:“每个羊头边都挂着一根大棒子。这又是什么意思?”

    林十三苦笑一声:“这事儿啊,赖名医李时珍。”

    陈矩问:“哦?这又怎么说?”

    林十三又给陈矩解释了一通。

    原来名医李时珍写了一部医书。在书中他写名了吃狗肉的种种好处,譬如安五脏、壮气力、补五劳七伤之类。

    但李时珍在里面补了几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则力少,不益人”。

    狗肉馆听说这事儿,纷纷将屠狗方式由刀宰改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后,还要倒掉起来。因狗属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气儿诈尸咬人。

    大棒挂在羊头边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杀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卖的狗肉符合医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讲完这一切,陈矩道:“怪不得你家这黄狗到了此处便浑身颤抖。”

    孙越在一旁道:“坏了。高老爹家的掖乌龙别是被偷狗贼偷了,卖到高丽街做成了狗肉吧?”

    陈矩怒道:“活要见狗,死要见狗尸!真是那样,你们得找出偷狗贼。我把他大卸八块!”

    林十三道:“陈公公稍安勿躁。线索到了高丽街,以犬寻犬的法子就不灵了。全天下胆子最大的狗进了高丽街也会吓作一滩烂泥。孙越,你将猫儿带回狗瘠薄胡同。”

    孙越颔首,诌起了文词儿:“徒儿谨遵师命。”

    孙越领着“猫儿”离开后,陈矩问:“接下来怎么办?”

    林十三道:“我在高丽街有个熟人。此刻他应该在沁芳斋吃早肉喝早酒呢。他应该能帮得上咱们。”

    沁芳斋是高丽街生意最红火的一家狗肉馆。

    林十三领着陈矩走了进去。一进门二人便闻见了沁人心脾的狗肉香。

    一个个瓦盆摆在桌面上,下面放着炭火炖着狗肉,“咕嘟咕嘟”冒着诱人的热气儿。

    食客们趁着热,从瓦盆里夹着狗肉大快朵颐。

    一众食客中既有粗人也有文人骚客。他们吃着狗肉个个赞不绝口:“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啊!吃吃吃!”

    “狗肉壮身的,吃完这顿,晚上去怡红楼收拾小翠仙十拿九稳。嘿嘿嘿。”

    “肥瘦相间、细嫩多汁、回味无穷。妙哉妙哉。徐兄请用。”

    陈矩看着锅里热气腾腾的大块狗肉,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若不是身上还有陪林十三寻狗的差事,他恨不能坐下来点一盆狗肉尝尝咸淡。

    眼尖的林十三环顾大厅内的食客,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洪爷,你果然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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