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魂附体的时间不定,大多因素取决于人的身体情况,如果身体强壮且阳气旺盛,则很快苏醒,反之则推迟延后;更有甚者,可能因为体质太弱,就算阴体离开,也要大病一场,危及生命。
不过这种情况,大多以老人小孩居多。
在我三岁那年,从爷爷的古董箱子里翻出了一副金丝眼镜,少不更事我的就拿它戴着玩耍,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副金丝眼镜本是爷爷随着祖父当年从古墓中倒斗倒出来的“明器”。
明器,就是冥器,是墓穴里陪葬品的行话,按说金丝眼镜最早出现时期也不过清代,民国时期才在文化人里盛行,在祖父经历的那个年代,这种东西委实算不上怎么珍贵的东西,所以就被爷爷随手丢在箱子里,并没有刻意收藏。
正是那副眼镜,我认识了出身后的第一个小伙伴:一个面部为酱紫色,嘴唇苍白,耳朵如倒放蘑菇状的小女孩,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她是剋孢鬼,因为早年夭折而形成的鬼,害怕孤独,专门找同龄的孩子玩耍,勾走孩子的魂魄。
据爷爷说,当时我体质就弱,再碰了那墓穴里的东西,沾染上阴气,故被剋孢鬼趁虚而入,骗走了我三魂中的命魂,想要鸠占鹊巢,取而代之,才使得我七魄无依,几乎死去。
而眼下这个盗贼虽然用布遮住脸,但体型上勉强看出是个青壮年男子,身体阳气充足,故水鬼不能附体太久,即便如此,他也很难在短时间里恢复体力。
既然水鬼已经离开,我就没有理会他的必要,瞬间从生死关头扭转局面,起码不再被动。
从先前的交手可以看出,眼前这小女孩虽然身手敏捷,可始终年纪太小、身体太小,我虽不敢妄自菲薄能够完全对付她,但能够保证压住她一头,不会被逼入绝境里。
当然,要是换成野鸭湖的水怪,以我现在的状态,可能只有落荒而逃的份,毕竟那家伙实在太过恐怖。
我望着那个少妇,轻轻捡起刚才被拽落到一边的单肩包,将它挎在肩上,然后语气平淡的说:“我想,我可以离开了吧?”
虽然我外表看似冷酷平淡装逼到极致,可内心还是很彷徨,我不比那两个盗贼,带着头巾,本人可是暴露了英俊潇洒的帅锅脸庞,万一今后被眼前这个少妇认出来可不好;当然,天这么黑,她应该看不清我的面庞吧?我又这样安慰自己。
你说把她杀人灭口吧,从小到大,我也就在学医的时候杀过小白鼠,解剖过小青蛙,至于杀人,那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奇怪的是,开始那个盗贼就那么死在我眼皮下的时候,我竟然没有丝毫的惊慌,既没有惋惜,也没有舒畅,感觉就是他死是他的事,与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各过各的独木桥去。
也许,这种心态是我本身流淌的僵尸血脉在作怪,僵尸本就无畏无惧,已经死过一次的肉身,连灵魂都没有,又哪里还有恐惧?
这种感觉很不好,如果任由僵尸血脉影响性格,潜意识里悄悄的滋生演变,我担心许多年后我真会变成一具僵尸,一具与天地同寿、视人命如草芥的旱魃。
那可不行。
虽然长生不死是件看似很光彩的事情,可天地万物枯荣生死,乃是世间铁定的规律,僵尸逆天而行,已属于违背天地道,所以旱魃一成,赤地千里,要受天雷地火之劫,据爷爷讲述的故事里,古往今来几千年,也只有四只僵尸成为旱魃,真正与天地同寿。
就算这样,在千年后的今日,已经根本没有人听过它们的半点在世传闻,或许早就泯泯于尘世矣,何来的长生不死?
所以说,我只想变成个普通人,本本分分的过完一生,最好能讨个老婆,生个孩子,带给爷爷姥姥看看,让他们欢喜欢喜,这就是我的目标追求。
想到这里,我赶紧纠正自己的心态,立马对那位死在小女孩手中的盗贼表示深切的哀悼,然后见那个少妇没有什么表示,那个诡异的小女孩却是用手按住自己的伤口,狠狠瞪着我,可没有再扑上来。
沉默就表示默认,我讪笑一下,连忙倒退的离开,打算从窗户那里离开。
却不料没等我迈开步子,一团黑影猛地扑在我脚边,一把抱住我的大腿,吓了我一大跳!
几句语无伦次的话弱弱传入我耳中:“大侠,好汉!救命!救命啊!不要丢下我不管!”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原来是地上那个盗贼大哥发出的,不过他的声音不应该是有些嘶哑沧桑么,怎么变得年轻了许多?
既然人家开口,我总不能任由他留在这里,看看他那个兄弟就知道,留在这里没有什么好下场,这家伙没有留给我太深的坏影响,不像他那个兄弟一天想着糟蹋人家妇女,所以我也没有拒绝,当下一手抓住这家伙的皮带,单手将他提起,就要离开。
“从这边正门出去吧,刚才这么大的动静,对面邻居都醒了,走窗户会被人见到。”那个少妇冷冰冰的说出这么一句话,指着她旁边的铁门,显然,她把我跟盗贼归在一伙了,其实我冤枉啊,本来我是抱着救她的目地来的,却没想到有这么个小煞星在。
不过这时候我也不能解释,解释就是越描越黑,毕竟半夜来到人家孤儿寡母的家中不是?而且还是个美少妇,这猥琐的想法就好似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我铁青着脸,一言不发来到门边将门打开,出去的时候少妇又提醒了一句:“别想着报警,你们入室侵犯在先,外面的绳子就是证据,而这个死人,我保证明天不会留下一丁点的证据给你们。”
威胁我?我本想放两句狠话的,可这事真不关我事,算了,威胁就威胁吧,我男子汉大丈夫,左耳进右耳出,不跟女人一般见识。
我提着全身无力的盗贼离开,哪儿来的哪儿回,几个纵步就翻出了围墙,来到那条野狗寻食的长街上,将这个老大往地上一丢,就打算离开。
而远处,几点绿森森的寒光闪烁着,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显得十分诡异,正缓缓向我们围了过来,我眼力较好,认出来正是先前在垃圾堆刨食的那几只野狗。
不过这种情况,大多以老人小孩居多。
在我三岁那年,从爷爷的古董箱子里翻出了一副金丝眼镜,少不更事我的就拿它戴着玩耍,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副金丝眼镜本是爷爷随着祖父当年从古墓中倒斗倒出来的“明器”。
明器,就是冥器,是墓穴里陪葬品的行话,按说金丝眼镜最早出现时期也不过清代,民国时期才在文化人里盛行,在祖父经历的那个年代,这种东西委实算不上怎么珍贵的东西,所以就被爷爷随手丢在箱子里,并没有刻意收藏。
正是那副眼镜,我认识了出身后的第一个小伙伴:一个面部为酱紫色,嘴唇苍白,耳朵如倒放蘑菇状的小女孩,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她是剋孢鬼,因为早年夭折而形成的鬼,害怕孤独,专门找同龄的孩子玩耍,勾走孩子的魂魄。
据爷爷说,当时我体质就弱,再碰了那墓穴里的东西,沾染上阴气,故被剋孢鬼趁虚而入,骗走了我三魂中的命魂,想要鸠占鹊巢,取而代之,才使得我七魄无依,几乎死去。
而眼下这个盗贼虽然用布遮住脸,但体型上勉强看出是个青壮年男子,身体阳气充足,故水鬼不能附体太久,即便如此,他也很难在短时间里恢复体力。
既然水鬼已经离开,我就没有理会他的必要,瞬间从生死关头扭转局面,起码不再被动。
从先前的交手可以看出,眼前这小女孩虽然身手敏捷,可始终年纪太小、身体太小,我虽不敢妄自菲薄能够完全对付她,但能够保证压住她一头,不会被逼入绝境里。
当然,要是换成野鸭湖的水怪,以我现在的状态,可能只有落荒而逃的份,毕竟那家伙实在太过恐怖。
我望着那个少妇,轻轻捡起刚才被拽落到一边的单肩包,将它挎在肩上,然后语气平淡的说:“我想,我可以离开了吧?”
虽然我外表看似冷酷平淡装逼到极致,可内心还是很彷徨,我不比那两个盗贼,带着头巾,本人可是暴露了英俊潇洒的帅锅脸庞,万一今后被眼前这个少妇认出来可不好;当然,天这么黑,她应该看不清我的面庞吧?我又这样安慰自己。
你说把她杀人灭口吧,从小到大,我也就在学医的时候杀过小白鼠,解剖过小青蛙,至于杀人,那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奇怪的是,开始那个盗贼就那么死在我眼皮下的时候,我竟然没有丝毫的惊慌,既没有惋惜,也没有舒畅,感觉就是他死是他的事,与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各过各的独木桥去。
也许,这种心态是我本身流淌的僵尸血脉在作怪,僵尸本就无畏无惧,已经死过一次的肉身,连灵魂都没有,又哪里还有恐惧?
这种感觉很不好,如果任由僵尸血脉影响性格,潜意识里悄悄的滋生演变,我担心许多年后我真会变成一具僵尸,一具与天地同寿、视人命如草芥的旱魃。
那可不行。
虽然长生不死是件看似很光彩的事情,可天地万物枯荣生死,乃是世间铁定的规律,僵尸逆天而行,已属于违背天地道,所以旱魃一成,赤地千里,要受天雷地火之劫,据爷爷讲述的故事里,古往今来几千年,也只有四只僵尸成为旱魃,真正与天地同寿。
就算这样,在千年后的今日,已经根本没有人听过它们的半点在世传闻,或许早就泯泯于尘世矣,何来的长生不死?
所以说,我只想变成个普通人,本本分分的过完一生,最好能讨个老婆,生个孩子,带给爷爷姥姥看看,让他们欢喜欢喜,这就是我的目标追求。
想到这里,我赶紧纠正自己的心态,立马对那位死在小女孩手中的盗贼表示深切的哀悼,然后见那个少妇没有什么表示,那个诡异的小女孩却是用手按住自己的伤口,狠狠瞪着我,可没有再扑上来。
沉默就表示默认,我讪笑一下,连忙倒退的离开,打算从窗户那里离开。
却不料没等我迈开步子,一团黑影猛地扑在我脚边,一把抱住我的大腿,吓了我一大跳!
几句语无伦次的话弱弱传入我耳中:“大侠,好汉!救命!救命啊!不要丢下我不管!”
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原来是地上那个盗贼大哥发出的,不过他的声音不应该是有些嘶哑沧桑么,怎么变得年轻了许多?
既然人家开口,我总不能任由他留在这里,看看他那个兄弟就知道,留在这里没有什么好下场,这家伙没有留给我太深的坏影响,不像他那个兄弟一天想着糟蹋人家妇女,所以我也没有拒绝,当下一手抓住这家伙的皮带,单手将他提起,就要离开。
“从这边正门出去吧,刚才这么大的动静,对面邻居都醒了,走窗户会被人见到。”那个少妇冷冰冰的说出这么一句话,指着她旁边的铁门,显然,她把我跟盗贼归在一伙了,其实我冤枉啊,本来我是抱着救她的目地来的,却没想到有这么个小煞星在。
不过这时候我也不能解释,解释就是越描越黑,毕竟半夜来到人家孤儿寡母的家中不是?而且还是个美少妇,这猥琐的想法就好似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我铁青着脸,一言不发来到门边将门打开,出去的时候少妇又提醒了一句:“别想着报警,你们入室侵犯在先,外面的绳子就是证据,而这个死人,我保证明天不会留下一丁点的证据给你们。”
威胁我?我本想放两句狠话的,可这事真不关我事,算了,威胁就威胁吧,我男子汉大丈夫,左耳进右耳出,不跟女人一般见识。
我提着全身无力的盗贼离开,哪儿来的哪儿回,几个纵步就翻出了围墙,来到那条野狗寻食的长街上,将这个老大往地上一丢,就打算离开。
而远处,几点绿森森的寒光闪烁着,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显得十分诡异,正缓缓向我们围了过来,我眼力较好,认出来正是先前在垃圾堆刨食的那几只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