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子女坐在你们现在的位置上,而你们坐在父母的位置上。
如果说这段话很让人动容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段话就有点酸溜溜的了。在现在哈佛的各学院中,商学院似乎最为显赫,在最新出版的毕业纪念报纸上,有人做出调查,23.2%的学生表示将从商,而从政的比例则只有8.3%。Ellwood院长在致辞中似乎对此颇不以为然,他很有点酸葡萄地说,“我们隔壁的那个学院(谁都听得出他讲的是谁),他们手中拿的是美元,而我们的学生拿的却是心怀天下的地球仪,这就是肯尼迪学院的骄傲。”
恰巧,在肯尼迪学院观完礼后,我又溜到商学院去玩。学院的院长Clark正满脸笑容地与一个个学生拍照,有人便开玩笑地把Ellwood的话讲给了Clark听,他耸耸肩说,这就对了,我们的美元是效益,而他们手中的地球仪从来都是成本。
四周的人哈哈一笑,各怀心事,天高云淡地散去了。
萨默斯治校
我在哈佛的毕业典礼上远远地看到过一眼萨默斯,他个头不高,跟那次来参加典礼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站在一起矮半个头,可讲起话来的声音却比细声细气的安南要响很多。在这里,经常有人提起萨默斯。
萨默斯是哈佛自己培养出来的“神童”,他27岁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83年,年仅28岁的萨默斯就当上了哈佛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在哈佛执教10年,他以研究“失业、资本税、储蓄行为及宏观经济”而著称。他担任过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1999年出任美国财政部长,2001年3月,在戈尔竞选失败之后,他被聘为哈佛360多年历史上的第27任校长。
萨默斯治校,据说有三招。
第一是广聚财源。他的前任鲁登斯坦校长已经是个敛财高手了,可萨默斯的手段好像更高,除了向大财团和富人募资之外――这是美国高校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与中国靠财政拨款大大地不同,他更是在资本市场上大展身手。萨默斯本来就是全球新经济的旗手级经济学家,在他的打理下,如今的哈佛投资基金在华尔街已经是一只举足轻重的大鳄了。
第二是狂抢教授。有了钱,萨默斯就大笔大笔地去买明星教授,近年来,MIT、耶鲁和普林斯顿的很多教授都被他挖了来,颇是引起了一些不满和非议,而很多政府的高官在下野之后也被招进哈佛,在肯尼迪学院里,就有退下来的美国副国务卿、国防部副部长和联合国副秘书长。明星排排站,光芒自然来,学校的质量便油然地更上了一层楼。
第三是向平民倾斜。萨默斯出身世家,他的舅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可在治校上他却绝对地走的是反权贵路线。在就任演说中,他就宣称哈佛绝不应该是一所贵族学堂,而应该向更多的种族、国家开放,向平民子弟开放。近年来,哈佛的国际交流学生大量增加,这与萨默斯的力推是分不开的。近期,他甚至提出全免年收入在四万美元以下的贫寒家庭子弟的学费,使得这些人有机会进入高等学府深造。
到哈佛这些日子,我总是不可救药地拿它与我熟悉的中国高校相比。在这里,你看不到很新潮的建筑物,连高楼大厦都没有几幢,它的学生宿舍绝大多数没有空调器,如果单从气派、时尚和豪华来说,它跟目前中国的很多动辄上千亩的大学城相比简直就是“小巫比大巫”。但是,哈佛有35座图书馆,20多个博物馆,有世界级的教授学者,有肆无忌惮的学术气氛,这一些却好像不是一两年就能建造起来的。
美国人喜欢搞排行榜,哈佛已有的26任校长干得好不好,都会由后来者一一点评排行。我不知道萨默斯会排在第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靠归大堆和造高楼而能够名垂青史的概率大概非常非常的低。
让人头痛的郑和
今年夏天,在哈佛人文学术圈里最热门的中国名人是郑和。对,就是600年前的那个明朝太监。不久前,有一位哈佛学者发表论文,试图证明哥伦布到北美大陆的时候,确实看到过中国人,也就是说郑和比他要早到87年。
其实这种说法早在两年前就由一位英国业余历史学者提出过,不过这次哈佛学者给出了更为确凿的证据。明年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后年则是哥伦布去世500周年,在这种关头一再出现中国人首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声音,终于在全美学术圈溅起了一圈不小的涟漪。有很多人纷纷跳出来反驳这种论点的荒谬,并认为那些猜测不值一辩,因为“哥伦布看到过的中国人,毫无疑问是印地安土著”。那位哈佛学者自然不服气,说他还会拿出更有力的证据。大家都有点紧张,不知道他袖子里还有什么炸弹。
我一开始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郑和到没有到过美洲,都是老鼻子以前的事了,难不成中国就因此对北美大陆拥有主权,然后可以把它讨回来?
可是,告诉我这个事情的李若红博士却很严肃,她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如果郑和真的比哥伦布早到美国,并且真的有中国人在这里生活的话,那么美国文化起源就要重新写过了。美国人一直认为他们的血缘来自欧洲大陆,由此,他们建立了基督教的道德正统和文化渊源,可是如果加上一个郑和的话,所有的结论都要重新下过,所有的价值都会被重新评估,这个事情就闹大了。所以,李博士斩钉截铁地说,就算是那位学者千真万确地拿出了郑和到过北美大陆的证据,美国人也会梗着脖子不相信。
这是一个很鲜活的例子,它让我们如此真实地看到了学术的另一面,那掩藏在种族、政治和文化立场背后的另一种价值观。
近来,美国最热闹的当然是大选,小布什的声势还是很盛,可是一些揭露布什家族的内幕电影和书籍也让他很是不好受。有一本书披露,小布什攻打伊拉克就是为了替老布什报仇,当年萨达姆对老布什恨之入骨,伊拉克国民大会的入门口地板上就是一幅老布什的大头照,谁要进会堂都要踩着他过去。这种“蔑父大仇”,当总统的儿子怎么咽得下恶气。还有一本书,则把布什父子与本・拉登的渊源说了个来龙去脉,其中一个细节是,“9・11”事件后全球禁航,但就是有一架飞机把本・拉登的几十个直系家属从欧洲运到了沙特阿拉伯。
天天在这些新闻中沉进浮出,一方面闹得人一头雾水,不知道真伪到底如何,可是另一方面却也油然地想起英国首相邱吉尔说过的那句大白话:在政治和国家问题上,永远只有利益,而没有朋友。前两天,哈佛商学院的一位经济学家在谈到反倾销问题时也对我说,商业史一再证明,任何国际经济摩擦都无所谓是非,全部是利益在说话。选择性的聆听和有立场的真理,从来是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
话说到这里,似乎掀开了美国式正义的另一层面纱。让人悲哀的只是,就连郑和到没有到过北美这种纯学术的问题上,也会遭遇如此强大的文化认同阻力。不过替美国人想想也是,如果将来美国历史上写,第一个到这片土地的文明人是中国人,然后才是欧洲人,那么,大鼻子老师怎么接着往下讲呢?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8节 像林冲那样唱歌
《万科》周刊
佚名
一
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收音机是一件重要的家用电器,很显然,它的地位比手电筒要重要得多。收音机占据了大部分人的业余时间,直到更霸道的电视机出现并且逐渐普及。我还记得,那时候收音机总是放在很高很高的地方,至少是我够不到的地方。我不喜欢这个吱啦作响的家伙,但我还是每天都蹲在它附近,这就像许多年后的我不喜欢电视机,不喜欢电脑,却每天都运行它们一样。所谓喜欢,大概仅仅是一种姿态罢了。我们真正离不开的,往往便是那些不喜欢的东西。
我最早认识林冲便是在收音机里。当时他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出现,而一个少年英雄的成长则以他为薄淡的背景。那个少年英雄叫做岳飞,等他长大了,他会手握长枪,马踏贺兰,雕像一般地矗立在我们的视野中――哦,是耳朵里。我在收音机里听着他渐渐长大,顺便地,记住了一个叫林冲的人。那个叫林冲的已经死掉了,他和岳飞有同一个师父,同样的武艺,但他没有岳飞那么大的成就,后来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强盗。
收音机里的岳飞是主角,也是英雄;林冲则是那个叫周桐的无所不能的老家伙心头永远的痛。收音机里没有说他是一个强盗,只说他“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对于叙述者而言,奸臣真是一件完美的道具,可以随时将其嵌入各种情节中,解决一切矛盾。当我开始写小说之后,我发觉作为叙述者,我是苍白无力的;而苍白无力的最主要原因,是我没有一件像奸臣一样好用的道具。
我一直在找这样一件道具,以使我的小说更好看一些。我有一些网友,他们也在写小说,也总能在论坛里获得惊诧与赞美,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一篇都好看。我想,他们也在找如奸臣一般适宜、如奸臣一般性感、如奸臣一般无所不能的叙述道具吧。
二
若干年后我开始读《水浒》,当林冲出场时我压抑不住地兴奋;尽管在读《水浒》之前,我已经大略地知道了一些林冲的行状,不过这不妨碍我阅读的热情。那年我12岁。
当我看到林冲初上梁山泊被那个叫王伦的屎蛋指派到最后一张交椅,而他也默默接受的时候,我很委屈,委屈得都快哭了;可我哭是没有用的,因为林冲没表示什么。这个脓包,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喜欢他了。尽管他最后气势汹汹地杀掉了王伦,搞得自己很像一个暴徒;但他给我的印象用“窝囊”两个字就可以完全涵盖。
我回想起儿时收音机里岳飞身后的隐藏人物林冲,心想,这样窝囊的人合该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再后来,宋江攻破了东昌府,俘虏了那个会扔石子的张清――顺便说一句,张清是我很多年里的偶像,梁山泊英雄终于凑够了百八之数,要排座啦。
12岁的我记性非常好,那时候我能背下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和姓名,当然,是按照书里排列的顺序。现在我的脑子已经完蛋啦,但我还是记得,林冲同志在梁山担任马军五虎将之职,排名列关胜同志之后,秦明同志之前。林冲同志在梁山泊众家英雄的总排名是第六位,是个领导干部,是个带头的强盗。良好的记性残留到今日,使我在做《南方周末》小强填字的时候很是风光――我很少看沈宏非或者是别人的专栏,只有小强填字是我的最爱。
上一期有一道题目叫做“林冲所担任过的职务”,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却短少了两个字,我呆了半晌,终于忆起林冲同志曾经在朝廷中担任过“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这一重要职务。
林冲的排位还是不错的,我读完那一章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是啊,从儿时起,我便一直在想像着林冲,我终于看到他当上领导了。尽管从经济学角度看,宋江为胞弟宋清安排的酒席总管一职最是肥厚,但12岁的我没有现在这么爱钱,那时的我认为“五虎将”什么的才是真的,比银子值银子。林冲最后死了,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那么多的人都死了。
三
以上是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从知晓到了解的过程。这过程里有许多废话,枝节甚多。这不怪我,因为12岁之前我的思维比现在混乱得多,能记住那么多人名,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下面要说的是我12岁以后的一些事,如果在叙述中依然显得笨拙而混乱,那说明我的思维从12岁开始就再没有进步;如果你想对此表示遗憾,请把我的帖子复制下来,存在硬盘里,然后放入回收站――如果你的回收站是马桶形的,那就再好不过啦,你点“清空回收站”,轰隆隆……我的废话就消失啦,这是你对我愚笨表示遗憾的最好方式。
说实话,我并不希望你那样做。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认真一些,再认真一些。我说过,如果我的小说能更好看一点,我会很兴奋。尽管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奸臣一般的道具,但这并不妨碍我讲故事的热情。我的贴子将有一个题目,叫做《像林冲一样歌唱》。这个题目有些叵测。之所以要起这样叵测的标题,是因为我的小说都是贴在论坛里的,这样的话比较醒目。谁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东西那么快地被淹没,虽然那是最终的、必然的结果。
但这样一个标题并不是很好充实。林冲并不是一个著名的歌者,我要非得说他获得了梁山卡拉OK大赛冠军似乎不那么容易。但这样一个标题却在某一日脱口而出,继而变成了我硬盘里一个文件的名字。这个空白的文件像一道题目,等待我去解答。我清楚,解答完这道题目,我就可以再也不看《水浒》了。
四
我长大以后,一度对一些出身北大的诗人非常迷恋。请注意,是“出身北大”的“诗人”,缺一不可。一个北大出来的政客或者学者显然就不那么吸引人,甚至一个记者或者小说家都不吸引人。诗人,惟有诗人,而且是北大那地方出来的诗人才拥有让人迷恋的气质。这说明我很势利。不过没法子,我就是这样的人。后来他们之中有几个不幸去世了,遗憾
如果说这段话很让人动容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段话就有点酸溜溜的了。在现在哈佛的各学院中,商学院似乎最为显赫,在最新出版的毕业纪念报纸上,有人做出调查,23.2%的学生表示将从商,而从政的比例则只有8.3%。Ellwood院长在致辞中似乎对此颇不以为然,他很有点酸葡萄地说,“我们隔壁的那个学院(谁都听得出他讲的是谁),他们手中拿的是美元,而我们的学生拿的却是心怀天下的地球仪,这就是肯尼迪学院的骄傲。”
恰巧,在肯尼迪学院观完礼后,我又溜到商学院去玩。学院的院长Clark正满脸笑容地与一个个学生拍照,有人便开玩笑地把Ellwood的话讲给了Clark听,他耸耸肩说,这就对了,我们的美元是效益,而他们手中的地球仪从来都是成本。
四周的人哈哈一笑,各怀心事,天高云淡地散去了。
萨默斯治校
我在哈佛的毕业典礼上远远地看到过一眼萨默斯,他个头不高,跟那次来参加典礼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站在一起矮半个头,可讲起话来的声音却比细声细气的安南要响很多。在这里,经常有人提起萨默斯。
萨默斯是哈佛自己培养出来的“神童”,他27岁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83年,年仅28岁的萨默斯就当上了哈佛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在哈佛执教10年,他以研究“失业、资本税、储蓄行为及宏观经济”而著称。他担任过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1999年出任美国财政部长,2001年3月,在戈尔竞选失败之后,他被聘为哈佛360多年历史上的第27任校长。
萨默斯治校,据说有三招。
第一是广聚财源。他的前任鲁登斯坦校长已经是个敛财高手了,可萨默斯的手段好像更高,除了向大财团和富人募资之外――这是美国高校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与中国靠财政拨款大大地不同,他更是在资本市场上大展身手。萨默斯本来就是全球新经济的旗手级经济学家,在他的打理下,如今的哈佛投资基金在华尔街已经是一只举足轻重的大鳄了。
第二是狂抢教授。有了钱,萨默斯就大笔大笔地去买明星教授,近年来,MIT、耶鲁和普林斯顿的很多教授都被他挖了来,颇是引起了一些不满和非议,而很多政府的高官在下野之后也被招进哈佛,在肯尼迪学院里,就有退下来的美国副国务卿、国防部副部长和联合国副秘书长。明星排排站,光芒自然来,学校的质量便油然地更上了一层楼。
第三是向平民倾斜。萨默斯出身世家,他的舅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可在治校上他却绝对地走的是反权贵路线。在就任演说中,他就宣称哈佛绝不应该是一所贵族学堂,而应该向更多的种族、国家开放,向平民子弟开放。近年来,哈佛的国际交流学生大量增加,这与萨默斯的力推是分不开的。近期,他甚至提出全免年收入在四万美元以下的贫寒家庭子弟的学费,使得这些人有机会进入高等学府深造。
到哈佛这些日子,我总是不可救药地拿它与我熟悉的中国高校相比。在这里,你看不到很新潮的建筑物,连高楼大厦都没有几幢,它的学生宿舍绝大多数没有空调器,如果单从气派、时尚和豪华来说,它跟目前中国的很多动辄上千亩的大学城相比简直就是“小巫比大巫”。但是,哈佛有35座图书馆,20多个博物馆,有世界级的教授学者,有肆无忌惮的学术气氛,这一些却好像不是一两年就能建造起来的。
美国人喜欢搞排行榜,哈佛已有的26任校长干得好不好,都会由后来者一一点评排行。我不知道萨默斯会排在第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靠归大堆和造高楼而能够名垂青史的概率大概非常非常的低。
让人头痛的郑和
今年夏天,在哈佛人文学术圈里最热门的中国名人是郑和。对,就是600年前的那个明朝太监。不久前,有一位哈佛学者发表论文,试图证明哥伦布到北美大陆的时候,确实看到过中国人,也就是说郑和比他要早到87年。
其实这种说法早在两年前就由一位英国业余历史学者提出过,不过这次哈佛学者给出了更为确凿的证据。明年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后年则是哥伦布去世500周年,在这种关头一再出现中国人首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声音,终于在全美学术圈溅起了一圈不小的涟漪。有很多人纷纷跳出来反驳这种论点的荒谬,并认为那些猜测不值一辩,因为“哥伦布看到过的中国人,毫无疑问是印地安土著”。那位哈佛学者自然不服气,说他还会拿出更有力的证据。大家都有点紧张,不知道他袖子里还有什么炸弹。
我一开始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郑和到没有到过美洲,都是老鼻子以前的事了,难不成中国就因此对北美大陆拥有主权,然后可以把它讨回来?
可是,告诉我这个事情的李若红博士却很严肃,她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如果郑和真的比哥伦布早到美国,并且真的有中国人在这里生活的话,那么美国文化起源就要重新写过了。美国人一直认为他们的血缘来自欧洲大陆,由此,他们建立了基督教的道德正统和文化渊源,可是如果加上一个郑和的话,所有的结论都要重新下过,所有的价值都会被重新评估,这个事情就闹大了。所以,李博士斩钉截铁地说,就算是那位学者千真万确地拿出了郑和到过北美大陆的证据,美国人也会梗着脖子不相信。
这是一个很鲜活的例子,它让我们如此真实地看到了学术的另一面,那掩藏在种族、政治和文化立场背后的另一种价值观。
近来,美国最热闹的当然是大选,小布什的声势还是很盛,可是一些揭露布什家族的内幕电影和书籍也让他很是不好受。有一本书披露,小布什攻打伊拉克就是为了替老布什报仇,当年萨达姆对老布什恨之入骨,伊拉克国民大会的入门口地板上就是一幅老布什的大头照,谁要进会堂都要踩着他过去。这种“蔑父大仇”,当总统的儿子怎么咽得下恶气。还有一本书,则把布什父子与本・拉登的渊源说了个来龙去脉,其中一个细节是,“9・11”事件后全球禁航,但就是有一架飞机把本・拉登的几十个直系家属从欧洲运到了沙特阿拉伯。
天天在这些新闻中沉进浮出,一方面闹得人一头雾水,不知道真伪到底如何,可是另一方面却也油然地想起英国首相邱吉尔说过的那句大白话:在政治和国家问题上,永远只有利益,而没有朋友。前两天,哈佛商学院的一位经济学家在谈到反倾销问题时也对我说,商业史一再证明,任何国际经济摩擦都无所谓是非,全部是利益在说话。选择性的聆听和有立场的真理,从来是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
话说到这里,似乎掀开了美国式正义的另一层面纱。让人悲哀的只是,就连郑和到没有到过北美这种纯学术的问题上,也会遭遇如此强大的文化认同阻力。不过替美国人想想也是,如果将来美国历史上写,第一个到这片土地的文明人是中国人,然后才是欧洲人,那么,大鼻子老师怎么接着往下讲呢?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8节 像林冲那样唱歌
《万科》周刊
佚名
一
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收音机是一件重要的家用电器,很显然,它的地位比手电筒要重要得多。收音机占据了大部分人的业余时间,直到更霸道的电视机出现并且逐渐普及。我还记得,那时候收音机总是放在很高很高的地方,至少是我够不到的地方。我不喜欢这个吱啦作响的家伙,但我还是每天都蹲在它附近,这就像许多年后的我不喜欢电视机,不喜欢电脑,却每天都运行它们一样。所谓喜欢,大概仅仅是一种姿态罢了。我们真正离不开的,往往便是那些不喜欢的东西。
我最早认识林冲便是在收音机里。当时他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出现,而一个少年英雄的成长则以他为薄淡的背景。那个少年英雄叫做岳飞,等他长大了,他会手握长枪,马踏贺兰,雕像一般地矗立在我们的视野中――哦,是耳朵里。我在收音机里听着他渐渐长大,顺便地,记住了一个叫林冲的人。那个叫林冲的已经死掉了,他和岳飞有同一个师父,同样的武艺,但他没有岳飞那么大的成就,后来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强盗。
收音机里的岳飞是主角,也是英雄;林冲则是那个叫周桐的无所不能的老家伙心头永远的痛。收音机里没有说他是一个强盗,只说他“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对于叙述者而言,奸臣真是一件完美的道具,可以随时将其嵌入各种情节中,解决一切矛盾。当我开始写小说之后,我发觉作为叙述者,我是苍白无力的;而苍白无力的最主要原因,是我没有一件像奸臣一样好用的道具。
我一直在找这样一件道具,以使我的小说更好看一些。我有一些网友,他们也在写小说,也总能在论坛里获得惊诧与赞美,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一篇都好看。我想,他们也在找如奸臣一般适宜、如奸臣一般性感、如奸臣一般无所不能的叙述道具吧。
二
若干年后我开始读《水浒》,当林冲出场时我压抑不住地兴奋;尽管在读《水浒》之前,我已经大略地知道了一些林冲的行状,不过这不妨碍我阅读的热情。那年我12岁。
当我看到林冲初上梁山泊被那个叫王伦的屎蛋指派到最后一张交椅,而他也默默接受的时候,我很委屈,委屈得都快哭了;可我哭是没有用的,因为林冲没表示什么。这个脓包,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喜欢他了。尽管他最后气势汹汹地杀掉了王伦,搞得自己很像一个暴徒;但他给我的印象用“窝囊”两个字就可以完全涵盖。
我回想起儿时收音机里岳飞身后的隐藏人物林冲,心想,这样窝囊的人合该为奸臣所害,郁郁而终。再后来,宋江攻破了东昌府,俘虏了那个会扔石子的张清――顺便说一句,张清是我很多年里的偶像,梁山泊英雄终于凑够了百八之数,要排座啦。
12岁的我记性非常好,那时候我能背下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和姓名,当然,是按照书里排列的顺序。现在我的脑子已经完蛋啦,但我还是记得,林冲同志在梁山担任马军五虎将之职,排名列关胜同志之后,秦明同志之前。林冲同志在梁山泊众家英雄的总排名是第六位,是个领导干部,是个带头的强盗。良好的记性残留到今日,使我在做《南方周末》小强填字的时候很是风光――我很少看沈宏非或者是别人的专栏,只有小强填字是我的最爱。
上一期有一道题目叫做“林冲所担任过的职务”,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却短少了两个字,我呆了半晌,终于忆起林冲同志曾经在朝廷中担任过“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这一重要职务。
林冲的排位还是不错的,我读完那一章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是啊,从儿时起,我便一直在想像着林冲,我终于看到他当上领导了。尽管从经济学角度看,宋江为胞弟宋清安排的酒席总管一职最是肥厚,但12岁的我没有现在这么爱钱,那时的我认为“五虎将”什么的才是真的,比银子值银子。林冲最后死了,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那么多的人都死了。
三
以上是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从知晓到了解的过程。这过程里有许多废话,枝节甚多。这不怪我,因为12岁之前我的思维比现在混乱得多,能记住那么多人名,我就已经很知足了。下面要说的是我12岁以后的一些事,如果在叙述中依然显得笨拙而混乱,那说明我的思维从12岁开始就再没有进步;如果你想对此表示遗憾,请把我的帖子复制下来,存在硬盘里,然后放入回收站――如果你的回收站是马桶形的,那就再好不过啦,你点“清空回收站”,轰隆隆……我的废话就消失啦,这是你对我愚笨表示遗憾的最好方式。
说实话,我并不希望你那样做。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认真一些,再认真一些。我说过,如果我的小说能更好看一点,我会很兴奋。尽管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奸臣一般的道具,但这并不妨碍我讲故事的热情。我的贴子将有一个题目,叫做《像林冲一样歌唱》。这个题目有些叵测。之所以要起这样叵测的标题,是因为我的小说都是贴在论坛里的,这样的话比较醒目。谁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东西那么快地被淹没,虽然那是最终的、必然的结果。
但这样一个标题并不是很好充实。林冲并不是一个著名的歌者,我要非得说他获得了梁山卡拉OK大赛冠军似乎不那么容易。但这样一个标题却在某一日脱口而出,继而变成了我硬盘里一个文件的名字。这个空白的文件像一道题目,等待我去解答。我清楚,解答完这道题目,我就可以再也不看《水浒》了。
四
我长大以后,一度对一些出身北大的诗人非常迷恋。请注意,是“出身北大”的“诗人”,缺一不可。一个北大出来的政客或者学者显然就不那么吸引人,甚至一个记者或者小说家都不吸引人。诗人,惟有诗人,而且是北大那地方出来的诗人才拥有让人迷恋的气质。这说明我很势利。不过没法子,我就是这样的人。后来他们之中有几个不幸去世了,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