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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苏苏是个多金大小姐!

作者:张廉
更新时间:2018-11-13 04:45:02
    五月的大都,热得有些发闷。但街上依然人来人往,喧闹繁华。

    正值端午,街上飘散着粽的清香。

    虽然原受蒙古人的统治,但毕竟是满地是土汉人,所以原的民俗,并未因外族统治,而发生变化。

    此刻,沿街已经拉起了长长的线,准备挂上灯笼,迎接端午灯会。

    听说因为南方叛乱四起,为了安抚民心,元朝大汗才借着端午节,举办灯谜会,与民同乐。

    当巨大的城门,和川流不息的人流映入夜熙蕾的眼时,她就像刚从孤岛历险归来,看见生人一般激动。

    她兴奋地奔向城门,忽然觉得肩膀上少了什么,又赶紧跑回,她把百里容落下了。

    “百里容百里容,我看到人了,好多好多人!”她激动地拉着百里容的手,百里容面带微笑,面朝大都的城门。

    一个外族的金发蓝眼男从夜熙蕾身边经过,夜熙蕾好奇地伸手,立刻被百里容捉住:“小蕾,不许乱摸。”

    夜熙蕾惊叹地睁圆了眼睛,对百里容佩服得五体投地:“百里容,你怎么知道我想摸那个人?”

    “哎,你呀,来到人间,要记住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这还不是你自己的身体。”

    “对哦。可是。百里容。那个人长得好像妖精哦。金发蓝眼。跟茂茂一样。但他身上没有妖气。他是人妖吗?”

    “人妖?”

    “就是人和妖生地。”

    “……”黑线从百里容额头挂下。更加拉紧了夜熙蕾地手。“他们是异域人。总之进城后。你不要乱摸别人。”

    “哎!好!”夜熙蕾听话地控制自己想去摸那些人地**。她还看见了一个长得像黑炭地人。原来人间真地多姿多彩。看那些人都是五颜色地。

    百里容制止了夜熙蕾地爪。但制止不了她地视线。苏苏原本带着少女羞怯地目光在夜熙蕾地使用下。放肆而大胆。毫不避讳地盯着那些人猛瞧。

    有人感觉到会回瞪夜熙蕾,但是夜熙蕾脸上那纯真烂漫的笑容,立时让那些男都怦然心动,谁会介意被这样一个可爱漂亮的少女观看呢?而且,夜熙蕾的眼神透着一种特殊的媚,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媚不似青楼女带着风尘味,反而如同百合新开一般清纯。

    夜熙蕾眉目间这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媚,牵走了那些男人的视线,让他们不禁都为夜熙蕾的笑容而纷纷做起了深呼吸。

    百里容双眉微皱,随即,他摇了摇头,开始无奈地叹息。

    “下流!下流!下流!”苏苏的声音从夜熙蕾脑而来,夜熙蕾收起好奇的目光,眯起双眼,用自己的意识跟那个苏苏交流:“你鬼叫什么?”

    “你放肆!你下流!你无耻!”

    “你居然说我无耻?好,我就无耻给你看!”

    “啊!你又要做什么!”

    “读你记忆啊,我刚才为了尊重你才没读的。”

    “不要!你敢!”

    “不要?你都说我无耻了,我不无耻岂不让你失望?”

    “你!啊——”

    夜熙蕾一挑眉,惊呼出声:“没想到这丫头居然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呢。”她立时开心起来,对身旁的百里容说道:“百里容,这丫头是扬州富户苏家的女儿,京城有他们家别院,我们有地方住了。”

    “你确定?”百里容不动神色,语气平淡。

    “恩,我看过她记忆了。看你一定也没什么钱,我们就先用她的。”

    百里容点点头,算是纵容夜熙蕾冒认苏家大小姐的身份。

    随后,夜熙蕾根据百里容的指示,找到了天桥下,梨园前百里容的摊,摊边上插了一旗,上面写着:百里半仙。测字,算命,写信,画图。

    百里容摸索着摊,然后坐下稍作休息,茂茂借机跳上百里容的膝盖,就窝在了上面。

    夜熙蕾提着死狐狸好奇得歪着脑袋看那面旗:“咦?百里容,你还会测字算命?”

    “略懂。”百里容抚摸着茂茂。

    “也对。”夜熙蕾轻声嘟囔,“瞎算命很准。”在夜熙蕾的眼,一切皆有可能,就像蝙蝠精,也会写字画画,还会吹拉弹唱。

    百里容的摊,位于人流最旺的地方,天桥边的广场上,杂耍的,卖艺的,说书的,卖杂货的应有尽有。

    还有酒楼饭馆,米行店铺,这里可谓是大都最繁华之处。

    “咕噜噜。”夜熙蕾的肚叫了起来,看向百里容,他正收拾自己的摊,就在这时,有位婆婆急急而来:“百里先生,你总算来了,快帮我写封信给儿。”

    百里容放下正准备收起的笔墨,然后微笑地请老婆婆坐下,脸转向右边:“小蕾?”

    “在。”夜熙蕾蹦到了百里容的左侧,百里容再转回脸:“帮我去取些水来研墨。”说罢,给夜熙蕾一个小杯。

    夜熙蕾好玩得接过,将死狐狸一扔,就到面前不远处的一条内河里取水。

    回来时,百里容已经拿出了信纸。夜熙蕾将水倒入砚台,一边慢慢研墨,一边认真地看百里容的动作。

    百里容的手很漂亮,在阳光下白透着亮,就像半透明的莲藕,虽然藕臂用来形容女,但夜熙蕾觉得拿来形容百里容,再合适不过。

    “好了吗?”百里容的语气总是那么平淡,但听着就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好了。”

    百里容提笔,往桌边而去,那里是他一直放砚台的地方,夜熙蕾一见,匆匆将砚台塞入那笔下。看着毛笔,夜熙蕾又开始神游,这是她的缺点,思想很活跃,不容易集。

    她想起了魄泽的那搓金色的狼毛,她在拔回后,正逢大皇兄夜阑生日,那天也是夜阑终于长成*人型的时候。于是,夜熙蕾将那搓狼毛做成了毛笔,送给了她好看的大哥。夜熙蕾喜欢美丽的事物,美丽的人。

    此刻,看着百里容手的毛笔,和那优雅的握笔的姿势,夜熙蕾忽然觉得,那支世界独一无二的金色狼毫,应该拿来送给百里容,再好的东西,放着睡觉,都失去了它的价值。

    于是,夜熙蕾做了个决定,就是在七七四十天后,通界灵玉恢复能量时,她就回妖界,偷回自己的身体,然后找到那支狼毫送给百里容。

    百里容笔尖轻点砚台,那墨汁便化入羊毛,他左手放正了信纸,摸了摸。夜熙蕾发现,在百里容放信纸的地方,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略微低于桌面的凹槽,这样,信纸就不会挪地方。

    老婆婆拿来的信纸是有红色的分隔线的,夜熙蕾还在担心百里容会不会写错地方,却见百里容左手的指腹摸过信纸,落笔之时,竟是分毫不差地落在信纸的红线之间。

    然后,就是老婆婆絮絮叨叨,百里容将老婆婆的话整理,书写,一封家信便随即而成,最后,收了那婆婆一钱。

    夜熙蕾接过一钱的时候,开心地像是得了宝贝,双眼放亮,捏在手心里真恨不得塞到身体里去。

    “呵……不过是一钱。”百里容淡笑着,开始继续收拾小摊。

    夜熙蕾不同意地撅了撅嘴:“这一钱里也有我的功劳,我给你取水研墨呢。而且,我从来没见过铜钱。”

    百里容动作微顿:“你没见过钱?呵,也是,你是个公主。”百里容自嘲,可是,转而又陷入迷惑,“公主也该见过钱。”

    “我不一样,我很小就被关起来了。别说那些了,百里容,这一钱能买什么?”

    “一个大饼。”

    “哇!一个大饼耶,我去买来跟你分着吃。啊,对了,我们还有狐妖呢,不是说可以领赏?”

    百里容点点头,拿起一个简单的包袱,准备领着夜熙蕾去衙门。

    夜熙蕾看着铜钱自言自语:“那就是好多好多一钱呢?会不会拿不动?”夜熙蕾没见过铜板,自然也就没见过金银。

    忽的,人流开始川急起来,百里容微微皱眉,怀里的茂茂立刻跳下,躲到了他那个小摊桌下,睁着两只绿色的大眼睛戒备地看着眼前急急跑过的人。

    夜熙蕾好奇心顿起,掂着脚尖,伸长脖,使劲看。

    只见一群人涌进了一条小巷,然后就是一个乞丐被追打着出来,那群人边追边打:“妖怪!打!打死这妖怪,为大家报仇!”

    “对!准是他杀了我们的孩!”

    “打!打死他!”

    有人扔出了一根擀面杖,一下砸了乞丐,乞丐扑倒在百里容的小摊前,一张丑陋,怪异,长满脓疮的脸立刻映入夜熙蕾的双眼,乞丐无意间和夜熙蕾好奇的目光对视,立刻像是灵魂被吸走般陷入了怔愣。

    在乞丐怔愣间,百姓就围了上来,也挡住了夜熙蕾的视线,然后就传来殴打声。

    群殴啊!

    这可是夜熙蕾最喜欢的事情,可是当她从人缝间,看到乞丐一声不吭地隐忍痛楚的时候,她就开心不起来了。她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要追打一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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