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沉,雄浑的号角声中,奥比王国的军队开始集结。
步兵,长弓手,轻骑兵,重骑兵,就像是一道道奔腾的洪流,不断的汇聚在一起。
长枪如林,骏马嘶鸣,烟尘滚滚中,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宋默第一次看到重骑兵。一身黑色的铠甲,魁梧粗壮,就像是一座座小山。只看他们一身的甲胄,就足有上百斤。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武装得像是一匹匹钢铁怪兽。每个重骑兵身边还跟随着两个扛着巨枪的步兵,巨枪的外形和轻骑兵使用的长枪很像,但从长短粗细就能轻易看出,比轻骑兵使用的长枪要重了一倍还多。
在距离自己最近的重骑兵队伍瞄了一圈之后,宋默收回了目光,深深叹了口气,这群家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谁遇上谁倒霉。
不过,“坦克”的底盘就悲催了,被他们骑过的战马,如果侥幸没死在战场上,等到了“退休”年龄,也肯定个个腰肌劳损。
宋默一行人跟在西北行省的队伍之中。
赛万斯总督已经正式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身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全部抬头挺胸,与有荣焉。此种感觉,是潘威当总督时,从不曾体会到的。这种装X的行径,自然引起了其他省份大兵们的不满。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于是乎,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开始一个劲的往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身上歘歘。大兵们不在乎,反而引以为荣。不想却苦了宋默,在这样“万众瞩目”的状态下,他还怎么开小差,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偷溜出去,做自己的买卖?
草台班子里的聪明人可不只宋默一个,哈洛德走到宋默的身边,抬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知道啊。”
宋默弯腰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让马走慢一些,正好能让哈洛德跟上。
“你看看周围,现在根本就没办法开溜。”
哈洛德点头表示同意,眉毛拧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着急。宋默却比他更着急。要是没办法中途开溜,难不成真去上战场?自己这二十个人,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队伍行到中途,又有一支骑兵加入了进来,看到这支骑兵,哈洛德和三个修士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哈洛德,怎么了?”
“领主大人,他们是光明教会的骑士!”
教会骑士?
宋默转头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支由五百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所有骑士都身着银白色的铠甲,手执长枪,身背长弓。一身行头和西北行省的轻骑兵十分类似,不同的是,他们连胯--下的战马也是纯白的,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的毛发,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值钱。
本来这样一支白马银枪的骑兵该无比的拉风,奈何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头顶的盔缨,实在是太过招人眼球了。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三个红披风,中间是一群粉红色披风,然后是一群绿色披风,再后边是白色披风。
哈洛德告诉他,这些白披风是骑士中职位最低的。
“教会的骑士是侍奉光明神的战士,不像国王的军队会有军职,只有通过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来界定地位的高低。”
“所以说,那些穿大红的是地位最高的?”
“不,地位最高的教会骑士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是金色的。”
宋默点点头,表示了解,金子大家爱嘛。
周围的大兵们似乎也对这支五彩斑斓的队伍习以为常,可格里兰人着实是开了眼界。宋默更是好悬没乐出声来。
红色,白色都很正常,粉红色也勉强可以接受,至多当自己是色盲。但绿色……
好吧,宋默强迫自己转过头,将视线从那一顶顶的绿帽子上移开,对低着脑袋装鹌鹑的哈洛德四个人说道:“看起来,你会三番两次的抢妹子,跟随你的修士会热衷于找刺激,不是没有原因。”
“身处教会这种不走寻常路,连绿帽子都敢明目张胆往头上戴的大环境之中,人如果想保持正常,实在是太难了。”
“……”
哈洛德抬头看了宋默一眼,真的很想问一句:领主大人,您有资格去说别人不正常吗?有吗?
但为了自己今后的饭碗着想,哈洛德选择保持沉默。
教会骑士是奉大主教之命,来为奥比王军加油助威的。当然,他们不会参与奥比军队和萨比森军队的战斗,一旦萨比森的光明教会骑士出现,他们才会派上用场。
宋默搓搓下巴,看起来,光明教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难怪这个反-政-府-组织遍布整个大陆,却依旧没能成功上位过一次。
教会骑士只是个小插曲,奥比王**队行进的速度并没有受到影响。由于所处位置的关系,宋默没有见到黑炎,只能看到队伍最前方那面盘踞着金色巨龙的王旗。
看到旗上的巨龙,就想到污了自己金币的黑炎,想到黑炎,宋默就恨得牙根疼。牙根疼的同时,又想起了丢在王宫中的那本小册子,话说,黑炎看到那本册子没有?如果看到了,感想如何?是不是让赛万斯走走宰相的门路,来个读后感专访什么的,标题就叫“论国王的左右手和持久力”!
这简直是太邪恶了……
宋默的思绪越飘越远,思路越来越诡异,表情也越来越奇怪,还不时发出嘿嘿的笑声。距离他最近的哈洛德听到了宋默的笑声,忍不住抬头问道:“领主大人,您在想什么?”
“想奥比国王的持久力……”
“……”
哈洛德默默的低下头头,看向一边同样听到宋默笑声,却假装没听见,既不好奇也不询问的强森,和明明一脸同情,却依旧抬头看天的杰森,哈洛德深深的悟了。他果然对领主大人的了解还不够深,也没有完全融入格里兰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队伍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已经可以看到萨比森王城了,整支大军突然停了下来。
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连年战争,两国的边境之间,已经成为了一片无人区,这片无人区的范围还在逐年扩大。以往两个国家想打一场,只需要出门走几步,现在要干一架,至少要走上半天时间。
为了预防萨比森在这片无人区设下埋伏,先锋官和总督们开始召集雇佣军,名曰侦查,实则是“趟雷”。以往从事这个任务的都是军中精锐,后来奥比和萨比森都不断的改进伏击战术,开始了“广挖洞,深挖坑,坑底插上利刺,摔不死你也要戳死你”的不要脸战术,损失了无数精锐之后,两国的大人物都学聪明了,这种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为了钱卖命的雇佣军吧。
这也是为何奥比王**队堪称大陆最强之一,军中却依旧有雇佣军存在的原因。
赛万斯告诉过宋默这种“炮灰填坑”的潜--规--则,目的是让这宋默保住自己,千万别被潜了。
奈何赛万斯一片好心,却都被宋默丢到了犄角旮旯去种蘑菇。
宋默不只没阻止格里兰人被潜,他还打算亲自上阵,体验一把被潜的刺激和快-感!
听到召集雇佣军的命令后,格里兰人在宋默的带领之下,个个争先,踊跃报名。一旁其他的雇佣军目瞪口呆之余,不忘竖起了大拇指:这觉悟,这境界,兄弟自叹不如!
宋默和二十个格里兰人到达了雇佣军集结地,整了整身上的铠甲,见人都来得差不多了,宋默突然对一边的军官说道:“任务很简单,只要冲上去就行了,对吧?”
“是的。”
“冲上去需要很大的勇气,对吧?”
“是的。”
“那在冲之前,是不是该有箱金币壮胆?”
“是的……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让兄弟去卖命,总要有点额外的补助吧?否则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谁乐意做啊?!”宋默一边说,一边朝着其他的雇佣军喊了一嗓子:“大家说,对不对?!”
“对!你说得对!”
雇佣军本来就是为了钱卖命,听到宋默的话,无不拍手称快。是啊,他们以往怎么就没想到呢?让往前冲就往前冲,九死一生下来,拿的还是那点钱!
“这是无耻的剥削,压榨!”宋默干脆骑在马背上一挥拳头,“我们是最苦的劳动者,最先流血的勇士!为什么不能得到应该得到的金币?!让我们卖命,就必须给我们足够的金币!”
“对,金币,我们要金币!”
听到宋默一鼓动,这些雇佣军立刻一起叫嚷了起来。哪怕之前不想生事的家伙,也忍不住挥起了拳头。
“没金币,绝不冲!”
“我们要金币!”
宋默看气氛炒得差不多了,干脆直接提出了条件,“每人一百个金币,一个都不能少!死了的,还要多加两百金币安家费!受伤的,要另加一百金币伤残费!活着回来的,要五十个金币当赏金!”
宋默一番话出口,更是让广大雇佣军同胞们热泪盈眶,欢欣鼓舞。就算他们都是粗人,没什么文化,也能知道,宋默这是为他们争取利益!
好人啊,绝对的好人啊!
殊不知,一副为广大劳动人民争取合理利益的格里兰领主,根本就没他们想得这么高尚。
雇佣军的骚乱也传到了左右先锋官和国王黑炎的耳中,诧异,吃惊,以及不可思议,都难以完全表达出他们此刻的心情。
不过,不能让这些雇佣军继续闹下去了,也不能直接派兵把他们都咔嚓掉。虽然这些雇佣军还不到八百人,杀了也不算什么。可还没和萨比森打起来,就先砍掉七百多脑袋,实在不像话。更何况,把他们都宰掉,谁去试探萨比森人的陷阱?
最终,国王黑炎大手一挥,想要金币?可以。就让雇佣他们的总督和大臣出吧。人是他们找来的,出了问题,他们就该负责!
国王的命名很快传达到了各军,虽然总督们并不在乎这点金币,但憋气啊!
七百多雇佣军,就算每人一百个金币,也不是笔小数目。谁会没事带七万多个金币在身上?
无奈之下,总督们和大臣们只能一起凑,数目不够的,干脆用身上的宝石充数,总算是把金币凑齐了。
当装着金币和宝石的箱子抬到雇佣军面前的时候,所有人几乎是一拥而入,抬箱子的士兵都被撞倒在了地上。
就在七百多个壮汉争抢金币和宝石的时候,宋默一行人,借着混乱,悄悄远离大部队,趁着奥比的大兵们没发现,一溜烟的跑进了距离不远处的灌木丛里。
亏得雇佣军们是在距离奥比王国主力部队几百米外集结,再加上争抢金币的混乱,才能让宋默一行人跑得这么利索。
为了不被发现,宋默连马都没骑,反正有赛万斯在,马,再要就有了。
格里兰人对在灌木丛里躲藏有经验,上次就是这么坑了赛万斯和他的骑兵们一把。不需要宋默吩咐,直接抓起枯枝干草往头顶和身上披挂。只要不走近十米以内,就很难发现他们。
就在宋默趴在灌木丛里,打算等到雇佣军们开始往前冲,吸引住奥比大军的注意力,自己趁机带人跑时,突然发现了藏在灌木丛里的另一群人。比起宋默,他们的伪装堪称简陋,但是,刚刚忙着逃跑躲藏的格里兰人,硬是没发现他们。
宋默眨眨眼,对方也眨眨眼,宋默不想被奥比王国的军队发现,估计对方和他的想法也一样。
看清楚这些人身上的铠甲和武器,结合他们躲藏的位置,宋默下意识的开口问道:“萨比森人?”
对方的目光顿时充满杀气,“奥比的雇佣军?”
宋默连忙摇头,低声说道:“误会,完全是误会!我只是顺路来打酱油的!”
萨比森人:“……”
格里兰领主府的地牢里,瑞斯梅尔斯合上手中的书,站起身,走到墙边,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黑色的风从他脚底卷起,逐渐吞噬了他的全身。
牢房外的地精听到声响,连忙搬来凳子,踩到上面,透过门上的气窗查看室内的情况,却发现,被关在地牢里的人,不见了!
于此同时,找到土豆的罗德已经抵达了格里兰,除了土豆和用来换金币的“人才”,车队里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让罗德和宋默都很头大的精灵杰里斯。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未命名,月下猫娘,的霸王票
步兵,长弓手,轻骑兵,重骑兵,就像是一道道奔腾的洪流,不断的汇聚在一起。
长枪如林,骏马嘶鸣,烟尘滚滚中,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宋默第一次看到重骑兵。一身黑色的铠甲,魁梧粗壮,就像是一座座小山。只看他们一身的甲胄,就足有上百斤。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武装得像是一匹匹钢铁怪兽。每个重骑兵身边还跟随着两个扛着巨枪的步兵,巨枪的外形和轻骑兵使用的长枪很像,但从长短粗细就能轻易看出,比轻骑兵使用的长枪要重了一倍还多。
在距离自己最近的重骑兵队伍瞄了一圈之后,宋默收回了目光,深深叹了口气,这群家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谁遇上谁倒霉。
不过,“坦克”的底盘就悲催了,被他们骑过的战马,如果侥幸没死在战场上,等到了“退休”年龄,也肯定个个腰肌劳损。
宋默一行人跟在西北行省的队伍之中。
赛万斯总督已经正式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身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全部抬头挺胸,与有荣焉。此种感觉,是潘威当总督时,从不曾体会到的。这种装X的行径,自然引起了其他省份大兵们的不满。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于是乎,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开始一个劲的往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身上歘歘。大兵们不在乎,反而引以为荣。不想却苦了宋默,在这样“万众瞩目”的状态下,他还怎么开小差,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偷溜出去,做自己的买卖?
草台班子里的聪明人可不只宋默一个,哈洛德走到宋默的身边,抬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知道啊。”
宋默弯腰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让马走慢一些,正好能让哈洛德跟上。
“你看看周围,现在根本就没办法开溜。”
哈洛德点头表示同意,眉毛拧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着急。宋默却比他更着急。要是没办法中途开溜,难不成真去上战场?自己这二十个人,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队伍行到中途,又有一支骑兵加入了进来,看到这支骑兵,哈洛德和三个修士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哈洛德,怎么了?”
“领主大人,他们是光明教会的骑士!”
教会骑士?
宋默转头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支由五百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所有骑士都身着银白色的铠甲,手执长枪,身背长弓。一身行头和西北行省的轻骑兵十分类似,不同的是,他们连胯--下的战马也是纯白的,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的毛发,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值钱。
本来这样一支白马银枪的骑兵该无比的拉风,奈何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头顶的盔缨,实在是太过招人眼球了。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三个红披风,中间是一群粉红色披风,然后是一群绿色披风,再后边是白色披风。
哈洛德告诉他,这些白披风是骑士中职位最低的。
“教会的骑士是侍奉光明神的战士,不像国王的军队会有军职,只有通过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来界定地位的高低。”
“所以说,那些穿大红的是地位最高的?”
“不,地位最高的教会骑士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是金色的。”
宋默点点头,表示了解,金子大家爱嘛。
周围的大兵们似乎也对这支五彩斑斓的队伍习以为常,可格里兰人着实是开了眼界。宋默更是好悬没乐出声来。
红色,白色都很正常,粉红色也勉强可以接受,至多当自己是色盲。但绿色……
好吧,宋默强迫自己转过头,将视线从那一顶顶的绿帽子上移开,对低着脑袋装鹌鹑的哈洛德四个人说道:“看起来,你会三番两次的抢妹子,跟随你的修士会热衷于找刺激,不是没有原因。”
“身处教会这种不走寻常路,连绿帽子都敢明目张胆往头上戴的大环境之中,人如果想保持正常,实在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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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洛德抬头看了宋默一眼,真的很想问一句:领主大人,您有资格去说别人不正常吗?有吗?
但为了自己今后的饭碗着想,哈洛德选择保持沉默。
教会骑士是奉大主教之命,来为奥比王军加油助威的。当然,他们不会参与奥比军队和萨比森军队的战斗,一旦萨比森的光明教会骑士出现,他们才会派上用场。
宋默搓搓下巴,看起来,光明教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难怪这个反-政-府-组织遍布整个大陆,却依旧没能成功上位过一次。
教会骑士只是个小插曲,奥比王**队行进的速度并没有受到影响。由于所处位置的关系,宋默没有见到黑炎,只能看到队伍最前方那面盘踞着金色巨龙的王旗。
看到旗上的巨龙,就想到污了自己金币的黑炎,想到黑炎,宋默就恨得牙根疼。牙根疼的同时,又想起了丢在王宫中的那本小册子,话说,黑炎看到那本册子没有?如果看到了,感想如何?是不是让赛万斯走走宰相的门路,来个读后感专访什么的,标题就叫“论国王的左右手和持久力”!
这简直是太邪恶了……
宋默的思绪越飘越远,思路越来越诡异,表情也越来越奇怪,还不时发出嘿嘿的笑声。距离他最近的哈洛德听到了宋默的笑声,忍不住抬头问道:“领主大人,您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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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洛德默默的低下头头,看向一边同样听到宋默笑声,却假装没听见,既不好奇也不询问的强森,和明明一脸同情,却依旧抬头看天的杰森,哈洛德深深的悟了。他果然对领主大人的了解还不够深,也没有完全融入格里兰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队伍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已经可以看到萨比森王城了,整支大军突然停了下来。
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连年战争,两国的边境之间,已经成为了一片无人区,这片无人区的范围还在逐年扩大。以往两个国家想打一场,只需要出门走几步,现在要干一架,至少要走上半天时间。
为了预防萨比森在这片无人区设下埋伏,先锋官和总督们开始召集雇佣军,名曰侦查,实则是“趟雷”。以往从事这个任务的都是军中精锐,后来奥比和萨比森都不断的改进伏击战术,开始了“广挖洞,深挖坑,坑底插上利刺,摔不死你也要戳死你”的不要脸战术,损失了无数精锐之后,两国的大人物都学聪明了,这种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为了钱卖命的雇佣军吧。
这也是为何奥比王**队堪称大陆最强之一,军中却依旧有雇佣军存在的原因。
赛万斯告诉过宋默这种“炮灰填坑”的潜--规--则,目的是让这宋默保住自己,千万别被潜了。
奈何赛万斯一片好心,却都被宋默丢到了犄角旮旯去种蘑菇。
宋默不只没阻止格里兰人被潜,他还打算亲自上阵,体验一把被潜的刺激和快-感!
听到召集雇佣军的命令后,格里兰人在宋默的带领之下,个个争先,踊跃报名。一旁其他的雇佣军目瞪口呆之余,不忘竖起了大拇指:这觉悟,这境界,兄弟自叹不如!
宋默和二十个格里兰人到达了雇佣军集结地,整了整身上的铠甲,见人都来得差不多了,宋默突然对一边的军官说道:“任务很简单,只要冲上去就行了,对吧?”
“是的。”
“冲上去需要很大的勇气,对吧?”
“是的。”
“那在冲之前,是不是该有箱金币壮胆?”
“是的……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让兄弟去卖命,总要有点额外的补助吧?否则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谁乐意做啊?!”宋默一边说,一边朝着其他的雇佣军喊了一嗓子:“大家说,对不对?!”
“对!你说得对!”
雇佣军本来就是为了钱卖命,听到宋默的话,无不拍手称快。是啊,他们以往怎么就没想到呢?让往前冲就往前冲,九死一生下来,拿的还是那点钱!
“这是无耻的剥削,压榨!”宋默干脆骑在马背上一挥拳头,“我们是最苦的劳动者,最先流血的勇士!为什么不能得到应该得到的金币?!让我们卖命,就必须给我们足够的金币!”
“对,金币,我们要金币!”
听到宋默一鼓动,这些雇佣军立刻一起叫嚷了起来。哪怕之前不想生事的家伙,也忍不住挥起了拳头。
“没金币,绝不冲!”
“我们要金币!”
宋默看气氛炒得差不多了,干脆直接提出了条件,“每人一百个金币,一个都不能少!死了的,还要多加两百金币安家费!受伤的,要另加一百金币伤残费!活着回来的,要五十个金币当赏金!”
宋默一番话出口,更是让广大雇佣军同胞们热泪盈眶,欢欣鼓舞。就算他们都是粗人,没什么文化,也能知道,宋默这是为他们争取利益!
好人啊,绝对的好人啊!
殊不知,一副为广大劳动人民争取合理利益的格里兰领主,根本就没他们想得这么高尚。
雇佣军的骚乱也传到了左右先锋官和国王黑炎的耳中,诧异,吃惊,以及不可思议,都难以完全表达出他们此刻的心情。
不过,不能让这些雇佣军继续闹下去了,也不能直接派兵把他们都咔嚓掉。虽然这些雇佣军还不到八百人,杀了也不算什么。可还没和萨比森打起来,就先砍掉七百多脑袋,实在不像话。更何况,把他们都宰掉,谁去试探萨比森人的陷阱?
最终,国王黑炎大手一挥,想要金币?可以。就让雇佣他们的总督和大臣出吧。人是他们找来的,出了问题,他们就该负责!
国王的命名很快传达到了各军,虽然总督们并不在乎这点金币,但憋气啊!
七百多雇佣军,就算每人一百个金币,也不是笔小数目。谁会没事带七万多个金币在身上?
无奈之下,总督们和大臣们只能一起凑,数目不够的,干脆用身上的宝石充数,总算是把金币凑齐了。
当装着金币和宝石的箱子抬到雇佣军面前的时候,所有人几乎是一拥而入,抬箱子的士兵都被撞倒在了地上。
就在七百多个壮汉争抢金币和宝石的时候,宋默一行人,借着混乱,悄悄远离大部队,趁着奥比的大兵们没发现,一溜烟的跑进了距离不远处的灌木丛里。
亏得雇佣军们是在距离奥比王国主力部队几百米外集结,再加上争抢金币的混乱,才能让宋默一行人跑得这么利索。
为了不被发现,宋默连马都没骑,反正有赛万斯在,马,再要就有了。
格里兰人对在灌木丛里躲藏有经验,上次就是这么坑了赛万斯和他的骑兵们一把。不需要宋默吩咐,直接抓起枯枝干草往头顶和身上披挂。只要不走近十米以内,就很难发现他们。
就在宋默趴在灌木丛里,打算等到雇佣军们开始往前冲,吸引住奥比大军的注意力,自己趁机带人跑时,突然发现了藏在灌木丛里的另一群人。比起宋默,他们的伪装堪称简陋,但是,刚刚忙着逃跑躲藏的格里兰人,硬是没发现他们。
宋默眨眨眼,对方也眨眨眼,宋默不想被奥比王国的军队发现,估计对方和他的想法也一样。
看清楚这些人身上的铠甲和武器,结合他们躲藏的位置,宋默下意识的开口问道:“萨比森人?”
对方的目光顿时充满杀气,“奥比的雇佣军?”
宋默连忙摇头,低声说道:“误会,完全是误会!我只是顺路来打酱油的!”
萨比森人:“……”
格里兰领主府的地牢里,瑞斯梅尔斯合上手中的书,站起身,走到墙边,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黑色的风从他脚底卷起,逐渐吞噬了他的全身。
牢房外的地精听到声响,连忙搬来凳子,踩到上面,透过门上的气窗查看室内的情况,却发现,被关在地牢里的人,不见了!
于此同时,找到土豆的罗德已经抵达了格里兰,除了土豆和用来换金币的“人才”,车队里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让罗德和宋默都很头大的精灵杰里斯。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未命名,月下猫娘,的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