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淑芬和新的导演到来之后,MV拍摄现场总算忙碌了起来。
作为绝对主演的陈朗也是才拿到了剧本,这还是陈淑芬因为陈朗比较看重剧本,认为有完整的剧本代表这对于MV的重视,所以才事先交代的,不然MV很可能没有剧本。
陈朗阅读了剧本之后终于知道什么是绝对的主角了。
华星唱片举办新秀歌手大赛意在挖掘出一些拥有极高的音乐天赋却被埋没在民间的璞玉。
因此新秀歌手大赛的报名规则,只有一条必须是香港人以及一定的年龄限制之外,其他的条件相对宽松一些,当然一些有严重犯法违纪等黑历史的人肯定不会被接受。
所以参加新秀歌手大赛的人职业可谓是多种多样,而为了激励更多的人来参加比赛,宣传片中就要突出参赛歌手来源广泛,职业各不相同的特点。
因此陈朗在《想唱就唱》MV里将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
比如在校的学生,在工地干活的打工仔,跑车的司机,还有坐在办公室的白领等等。
陈朗看到了这个剧本一阵头大,自己并没有过多的表演经历,上一次在《十七岁那年的雨季》中演绎的是一位学生,几乎是本色出演,而这次则是要演遍三百六十行,这可真是难为自己了。
陈朗反而有些赞成彭超修改的剧本了,因为彭超的剧本剧情基本没变,就是找各种职业的人来代替了陈朗,这样拍摄反而会显得更加的真实,而且陈朗真的不用出境,只要配音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陈朗可是华星的招牌,也是现阶段香港被提及最多的明星之一,华星和陈淑芬怎么可能会放弃这样的发光体,因此陈朗必须出演MV而且必须是主角。
没办法陈朗只能开始化妆,首先是一个最简单的角色,一个很喜欢唱歌,却因为内向的性格,不敢在众人面前开嗓的中学生,陈朗算是本色出演了。
MV到底不是电影,剧情相对简单,也经不起推敲,这个画面很简单,就是陈朗独自一人放学后在学校的一角唱歌,然后被一个女生看到了,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陈朗暗恋的人。
这个女生就是先前站在陈朗面前不知所措的小女孩,此时陈朗侧对着镜头,唱着自己的歌《童年》,根本没有察觉正在靠近的女生,直到唱完了女生鼓掌才将陈朗吓醒了,随后女生让陈朗再唱一遍,可是陈朗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这一段比较简单,主要是女孩看到陈朗老是激动,NG了几次,不过最后还是过了。
接下来拍摄被繁重的工作和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只有在KTV唱歌时才能宣泄出自己压力的白领。
在工地辛苦的搬砖,养活自己母亲和四个年幼的兄弟姐妹,却有着一颗热爱生活,永不放弃希望的打工仔。
……
这几个角色可是费了陈朗不少的功夫。
因为陈朗前世今生都从来没有过这些经历,也不知道这些人有哪些鲜明的动作习惯等等,想要再短短的几秒画面中刻画出真实的人物,对于陈朗实在是有些困难。
好在公司请来了不少的龙套,这些人三教九流都有,对于这些都很清楚,陈朗也虚心的向他们讨教。
面对陈朗的请教,大家似乎有些受宠若惊,小心认真又有些讨好的告诉陈朗一些职业极具代表性的动作或者手势等等。
陈朗在仔细的模仿学习以及揣摩之后,经过多次的NG才能够初步的还原各个现实生活中不同职业人的千姿百态。
当然主要也是因为MV拍摄时对于具体的剧情和演技要求都不高,只求让大家知道演员在表演什么就可以。
因此哪怕陈朗十分稚嫩的演出也能够获“不错”的赞赏。
如果不是陈朗自己觉得不满意,要求再次拍摄的话,可能MV拍出来的质量还要差不少。
不过也因为陈朗的较真,这支MV拍摄了两天的时间也没拍完,还是陈朗挤出放学后的时间接着拍摄才耗时五天将《想唱就唱》MV拍完。
MV拍完之后,华星唱片立刻就开始了剪辑和配音,在众人加班加点的情况下,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将《想唱就唱》的MV剪辑出来。
陈朗和大家一起看了剪辑好的MV,老实说陈朗对于自己的演技实在是不敢恭维,好在自己颜值够高,MV对于演技的要求也不高,主要还是看歌手的人气。
因此,这张MV没做任何修改直接就在无线电视台全天候的播放。
这支MV已经是香港的第三支MV了,第二支MV来自于宝丽金在谭咏麟的《爱人·女神》发行前紧急赶制出来的MV,《爱人·女神》的MV因为赶制时间紧迫,其实大多数都是电影的片段,两相结合诞生了这支MV。
这支MV的播出也为新秀歌唱大赛再次添了一把火,MV中一个个短而精炼的小故事,十分的切近生活,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
MV中各位主角在最后关头鼓足勇气踏上舞台,唱出自己心中所想,心中所爱,让大家觉得似乎MV中的主角就是自己,想唱就唱,那种突破束缚,抛开一切,放飞自己梦想的畅快感让人浑身一个激灵,畅快之极。
在MV拍摄结束之后,陈朗在星期天的时候又开始拍摄百事可乐的广告。
现在百事可乐在港台的代言明星只有陈朗一个人,因此陈朗又成为了绝对的主角。
这次百事可乐的广告词是“喝百事可乐,享受一生美味。啊!百事的时代。”
广告的内容相对来说也比较简单,主要就是拍摄陈朗吃东西,当然主要是辛辣的食物。
陈朗在吃辛辣的食物,然后被辣的满头是汗,还想要吃,但是有些坚持不住了。
此时一瓶百事可乐从天而降,陈朗拿起来就喝,然后摆出一个帅气的POSE,来了一句“喝百事可乐,享受一生美味。啊!百事的时代。”
PS:求订阅!
作为绝对主演的陈朗也是才拿到了剧本,这还是陈淑芬因为陈朗比较看重剧本,认为有完整的剧本代表这对于MV的重视,所以才事先交代的,不然MV很可能没有剧本。
陈朗阅读了剧本之后终于知道什么是绝对的主角了。
华星唱片举办新秀歌手大赛意在挖掘出一些拥有极高的音乐天赋却被埋没在民间的璞玉。
因此新秀歌手大赛的报名规则,只有一条必须是香港人以及一定的年龄限制之外,其他的条件相对宽松一些,当然一些有严重犯法违纪等黑历史的人肯定不会被接受。
所以参加新秀歌手大赛的人职业可谓是多种多样,而为了激励更多的人来参加比赛,宣传片中就要突出参赛歌手来源广泛,职业各不相同的特点。
因此陈朗在《想唱就唱》MV里将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
比如在校的学生,在工地干活的打工仔,跑车的司机,还有坐在办公室的白领等等。
陈朗看到了这个剧本一阵头大,自己并没有过多的表演经历,上一次在《十七岁那年的雨季》中演绎的是一位学生,几乎是本色出演,而这次则是要演遍三百六十行,这可真是难为自己了。
陈朗反而有些赞成彭超修改的剧本了,因为彭超的剧本剧情基本没变,就是找各种职业的人来代替了陈朗,这样拍摄反而会显得更加的真实,而且陈朗真的不用出境,只要配音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陈朗可是华星的招牌,也是现阶段香港被提及最多的明星之一,华星和陈淑芬怎么可能会放弃这样的发光体,因此陈朗必须出演MV而且必须是主角。
没办法陈朗只能开始化妆,首先是一个最简单的角色,一个很喜欢唱歌,却因为内向的性格,不敢在众人面前开嗓的中学生,陈朗算是本色出演了。
MV到底不是电影,剧情相对简单,也经不起推敲,这个画面很简单,就是陈朗独自一人放学后在学校的一角唱歌,然后被一个女生看到了,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陈朗暗恋的人。
这个女生就是先前站在陈朗面前不知所措的小女孩,此时陈朗侧对着镜头,唱着自己的歌《童年》,根本没有察觉正在靠近的女生,直到唱完了女生鼓掌才将陈朗吓醒了,随后女生让陈朗再唱一遍,可是陈朗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这一段比较简单,主要是女孩看到陈朗老是激动,NG了几次,不过最后还是过了。
接下来拍摄被繁重的工作和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只有在KTV唱歌时才能宣泄出自己压力的白领。
在工地辛苦的搬砖,养活自己母亲和四个年幼的兄弟姐妹,却有着一颗热爱生活,永不放弃希望的打工仔。
……
这几个角色可是费了陈朗不少的功夫。
因为陈朗前世今生都从来没有过这些经历,也不知道这些人有哪些鲜明的动作习惯等等,想要再短短的几秒画面中刻画出真实的人物,对于陈朗实在是有些困难。
好在公司请来了不少的龙套,这些人三教九流都有,对于这些都很清楚,陈朗也虚心的向他们讨教。
面对陈朗的请教,大家似乎有些受宠若惊,小心认真又有些讨好的告诉陈朗一些职业极具代表性的动作或者手势等等。
陈朗在仔细的模仿学习以及揣摩之后,经过多次的NG才能够初步的还原各个现实生活中不同职业人的千姿百态。
当然主要也是因为MV拍摄时对于具体的剧情和演技要求都不高,只求让大家知道演员在表演什么就可以。
因此哪怕陈朗十分稚嫩的演出也能够获“不错”的赞赏。
如果不是陈朗自己觉得不满意,要求再次拍摄的话,可能MV拍出来的质量还要差不少。
不过也因为陈朗的较真,这支MV拍摄了两天的时间也没拍完,还是陈朗挤出放学后的时间接着拍摄才耗时五天将《想唱就唱》MV拍完。
MV拍完之后,华星唱片立刻就开始了剪辑和配音,在众人加班加点的情况下,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将《想唱就唱》的MV剪辑出来。
陈朗和大家一起看了剪辑好的MV,老实说陈朗对于自己的演技实在是不敢恭维,好在自己颜值够高,MV对于演技的要求也不高,主要还是看歌手的人气。
因此,这张MV没做任何修改直接就在无线电视台全天候的播放。
这支MV已经是香港的第三支MV了,第二支MV来自于宝丽金在谭咏麟的《爱人·女神》发行前紧急赶制出来的MV,《爱人·女神》的MV因为赶制时间紧迫,其实大多数都是电影的片段,两相结合诞生了这支MV。
这支MV的播出也为新秀歌唱大赛再次添了一把火,MV中一个个短而精炼的小故事,十分的切近生活,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
MV中各位主角在最后关头鼓足勇气踏上舞台,唱出自己心中所想,心中所爱,让大家觉得似乎MV中的主角就是自己,想唱就唱,那种突破束缚,抛开一切,放飞自己梦想的畅快感让人浑身一个激灵,畅快之极。
在MV拍摄结束之后,陈朗在星期天的时候又开始拍摄百事可乐的广告。
现在百事可乐在港台的代言明星只有陈朗一个人,因此陈朗又成为了绝对的主角。
这次百事可乐的广告词是“喝百事可乐,享受一生美味。啊!百事的时代。”
广告的内容相对来说也比较简单,主要就是拍摄陈朗吃东西,当然主要是辛辣的食物。
陈朗在吃辛辣的食物,然后被辣的满头是汗,还想要吃,但是有些坚持不住了。
此时一瓶百事可乐从天而降,陈朗拿起来就喝,然后摆出一个帅气的POSE,来了一句“喝百事可乐,享受一生美味。啊!百事的时代。”
PS:求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