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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宿舍怪物

作者:霸王醉剑
更新时间:2018-11-20 12:06:37
    林志见三个浑身肌肉的男生围了上来,知道这是要找自己的晦气。

    “同学,你老家哪儿的?”林红将铅球扔在了路边的草丛中。

    林志一脸平静地说:“西北。”

    宋星笑道:“红哥,你看我猜得不错吧,不用问都知道是西北那个山沟里出来的。”

    “同学,你就一路骑马从西北到燕京的吗?”刘兵试探了一句。

    林志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一脸单纯宝宝的表情,“是的。”

    宋星晃了晃手里的铁饼说:“同学,我们最近手头有点儿紧,借点钱吧。”

    林志假装害怕:“我……我没钱。”

    刘兵冷哼一声:“别耍花样,你以为装可怜,我们就能放过你?”他说着就要动手。

    林红伸手挡住了刘兵:“兵子,别为难同学,让他自己拿一些就好。”

    宋星挥了挥铁饼:“土鳖,可别不识抬举,红哥可是安老大的好兄弟,明白吗?”

    “不明白。”林志一脸的小白痴样,“安老大是谁呀?”

    刘兵说:“安老大,那可是道上的,西城四小龙之一,听懂了吗?”

    林志还是一脸的呆样:“不懂。”

    宋星骂了一声‘操’,对旁边的林红说:“红哥,这小子,怕是一个傻子。”

    林红也耐不住性子了:“不用废话了,K他,把他身上的钱都搜出来。”

    刘兵跳了起来,一脚踢向了林志的胸口,他身强力壮,坚信这一脚能把林志踢飞了。

    但林志又不是死人,岂会等着让人踢?他运转道力,浑身笼罩着一层道气。

    刘兵飞起一脚,结结实实踢中了林志的胸口,但他腿上传来一声咔嚓,就像是踢中了钢板,腿骨都开裂了。这完全与他想的不一样。不光没踢飞林志,自己反而被弹飞,落入草丛中脸直接砸到了林红扔下的铅球上。顿时,整张脸就像是开了杂货铺,一脸的鲜血,嘴斜眼歪,鼻子塌了一半,发出了杀猪似的惨叫声。“红哥,我的腿……折了。”

    旁边的林红与宋星当场呆若木鸡。

    刘兵可是有名的大力脚,那是吃饱了敢踢铅球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

    林红打量了几眼林志,觉得这眉清目秀的少年有古怪,不像是他的外表那么文弱。他可不想吃亏,刘兵那样子,已经是惨不忍睹了。不如让宋星试试,如果对方真有什么手段,那就撤退,免得弄个鸡飞蛋打。为了几个钱,犯不着弄伤自己,那样太划不来了。

    “阿星,K他!”林红冷哼一声。

    宋星可没有林红那么多花花肠子,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抡起铁饼朝着林志的肩膀上砸去,准备一击拿下。他可是十大高级中学联考的铅球冠军,力大无穷,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爆发力能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加上助跑,以及铁饼砸下的贯穿力,这一下砸落,定然能将这山货砸的坐在地上。虽然不会断臂,但也可以废了他一个肩膀,留下终身残疾。

    但是,当铁饼砸到林志的右肩时,林志纹丝未动。

    相反,宋星的手臂一阵发麻,只听嘎嘣一声脆响,小臂的白骨直接从肘关节冒了出来,飞起一串鲜血,身子被一股巨力反弹,如破麻袋似的倒飞了出去。嘭!一声巨响直接砸在了鼻青脸肿的刘兵身上,二人同时惨叫不已。

    林红看到这一幕脸色铁青。

    他浑身发冷,心底浮现一个想法:这家伙,不是人!

    刘兵那一脚没能把他踢飞,这还情有可原。但宋星用的可是铁饼,就算是铁人,也会被砸出一个坑来。更何况是血肉之躯?

    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走,快走!

    林红走到草丛里扶起了宋星,刘兵爬了起来,腿骨断裂根本站立不稳。

    “小子,你摊上大事了,有种别走。”刘兵骂骂咧咧说。

    林红面沉似水:“走,去找安老大。”他搀扶着两人,就要离开。今天人丢大了,趁着没人围观赶紧溜之大吉,找机会再报仇也不迟。

    “我允许你们走了吗?”林志的声音如利刃一般,透着强烈的杀意。

    三人浑身颤抖了一下,互相对视一眼,宋星看向了林志:“你想怎样?”

    林志微微一笑:“咳,大家都是同学嘛,我最近手头有些紧,借点零花钱。”

    刘兵大怒:“还没人敢勒索我们!”

    林红按住了他的肩膀:“你想要多少?”

    “一万八千的,都行。”林志说。

    宋星说:“红哥,打电话给安老大,找人弄死他。”

    林红暗骂一声蠢货,他现在只想脱身,“只有五百!”说完拿出钱包扔了过去。

    林志并没有看钱包,而是盯着宋星手的黑色戒指。这枚戒指透着一种奇异的力量,有暗淡的上古符文隐现,绝非普通的地摊货。“他的戒指,我要了。”林志一脸的风轻云淡。

    宋星慌忙捂住了手上的戒指:“做梦,这可是我的传家之宝。”

    林红一把拉过宋星的手,不管对方反抗,取下戒指扔给了林志,“可以走了吗?”

    宋星脸色惨白,这传家戒指他可是偷着戴出来装比用的,若是老太爷知道戒指没了,还不打断他的双腿?“红哥,不行,不行啊……”林红冷下脸来:“找死啊?”他甩了宋星一个耳刮子,打掉了宋星的一颗槽牙。

    林志将黑色戒指放到了帆布包了,见那三人往前走去,急忙叫住了。

    林红浑身如浇凉水,他硬着头皮回头问:“还有什么事儿吗?”

    林志指了指草丛中的铅球和铁饼:“你们忘东西了,不要伤害花花草草,要保护环境,知道了吗?”

    三人气的好悬没吐血,林红拿了铅球,扶着两人咬牙切齿离开了。

    林志取出了钱包里的钱,轻轻一握钱包便化为了粉末,随手撒在了草丛里。他牵着白马在校园里转悠了一阵,向一个路过的女学生询问了新生的住宿问题。原来,新生开学前已经安排好了宿舍,在学生处拿了被褥就能直接入住了。

    道学系的新生宿舍楼在一号宿舍楼,只有五楼的三个寝室,隶属于国学院。

    道学系在整个燕京大学,是非常不起眼的存在,每年只招收十八人。算是全校第一小系,毕竟研究道家文化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比哲学还要冷门。虽然是属于传统文化,但人家问你大学什么专业,你说是研究道术玄学,人家会以为你脑子有毛病。何况毕业后就业也是一大问题,毕业了出家当道士?那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林志来到了一号宿舍楼前,环境倒是不错,前方有一大片参天的法国梧桐,树下有一片竹林,竹林边是一个不大的荷花池,小喷泉正卖力的转着脑袋,不断喷出一串串晶莹的水珠。翠竹摇曳,水珠在绿色的荷叶上滚动,一只青蛙趴在上面发出呱的一声,听见脚步声扑通一下跳入了水中,溅起一片水花,涟漪在阳光荡漾着波光。林志将白马拴在了一棵大树下,轻抚了一下白马的脖子:“白兔,好好待着。”

    他出了树林到了一号宿舍楼的宿管处,拿出录取通知书递了过去。

    宿管大爷白发苍苍,戴上老花眼看了录取通知书,在一本名册上了翻了几下,和蔼地说:“你的宿舍是504,去二楼的学生处领被褥吧。”林志谢过了大爷,在二楼领了一个包,直接去了五楼。他沿着幽暗的走廊,朝着五楼的东侧走去,找到了504号宿舍。

    宿舍门开着,窗帘遮的严严实实,昏暗的宿舍里一点火星忽明忽暗。

    林志看了进去,只见地上蹲着一个黑影,一颗巨大的头毛茸茸的比洗脸盆还大两圈。

    “什么怪物?”林志吓了一跳。

    只见那黑乎乎的头缓缓转了过来,一张惨白的大脸如死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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