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沈凌风鸡鸣而起时分就与程思雨约好共进午餐,匆匆来到她家门口,像抱起小兔子一样,不容分说地把她塞进车子里,在来不及反应的时候,车子已经像弓箭脱弦般绝尘而去,十几分钟的时间到达附近的餐厅。
他牵着她的小手徐徐走进餐厅,显然侍应与部门经理对他相当熟悉,一见其光临便卑躬屈膝,倒屣相迎,而沈凌风自然看惯此类场面,除了淡淡回应,随后视若无睹。
走到预定好的餐桌后,看见位子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披着一头不怀好意的干枯得失去光泽的褐色头发,凌风牵着思雨走到女子面前,女子抬头,凝住了脸上刚要蹦出的喜悦,取而代之是脸上露出的诧异尴尬神色,瞠目结舌地吐出“你...”,与她身上穿着的华丽浓重的红色毛呢套装极不相称。
他们坐在位子上,与女子面面相觑,相视不语。乍眼便能认出,这个女人就是上次宴会上奚落自己的心机女,程思雨忽然感到从喉咙涌出的一股闷涩与恶心,心想凌风怎么会把这个讨厌的女人叫上,于是想要离开位子外出透气,沈凌风却按住了她的手,用眼神示意让她安心。
女子首先打破了沉默,眨眨并不大的眼睛嗲嗲地说:“凌风,今天你约我出来吃午饭是有什么事吗?”
“安琳,有些事情我必须和你郑重说清楚。”他顺势牵住程思雨的手摆在桌面上,严肃坚定地说:“思雨,她是我的女朋友,是我沈凌风想要认真交往的女人,并不是往常那些周旋在我身边只能逢场作戏的拜金女,希望你可以尊重她,不然就是不给面子我这个老朋友了。”
女子面露难色,不自然地拂过耳后一缕发丝,苦笑着说:“凌风,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会不尊重思雨呢,你看你这样子叫人怪难为情的,我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凌风,你不要说啦。”程思雨用手肘推推沈凌风,对他挤眉弄眼地以图让他不要再说下去。
沈凌风二话不说地张开双手挽住了她的肩膀,少有地腼腆地对安琳说:“我是真心喜欢她,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很特别很美好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我总能感到前所未有的简单与舒适,虽然我们总会吵架,但我知道这肯定是因为我做的不够好,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和她在一起我真的很开心,所以我不想再让她伤心了。”
“我明白了。”安琳感到沈凌风的情真意切,相信他这次是动了真情,只好无奈地说:“既然是你真心喜欢的女人,我徐安琳是一定得罪不得了,怪我还傻兮兮地以为你今天是特地约我出来吃午饭,穿得这么夸张,把自己平常不舍得穿的最贵的香奈儿套装都淘出来了,最后才发现你的目的是要给我个下马威,让我放聪明一点。”
“安琳,你怎么这么说话。”沈凌风说。
“明白啦,废话少说,我只能从了呗,谁叫我迷恋上把我当兄弟的人呢。”安琳转移视线望着程思雨说:“程小姐,上次是我失礼了,如果还有冒犯的地方,请你多多包涵。既然你是凌风认定的女人,我是一定会尊重你,把你当嫂子看待的,希望我们可以忘掉上次的不愉快,从此成为友好的朋友。”安琳伸出手向程思雨求和。
程思雨望了沈凌风一眼,立刻伸出手回握,微笑地说:“上次的事情我早已经忘了,过往已经是过去式,重要的是活在当下与憧憬未来。”
安琳抿起嘴巴妖媚地笑了一笑,算是一笑泯恩仇吧。
这次的交谈还算顺利,程思雨终于放下了这几天压在她胸口的一块大石。这算是沈凌风在行为上给她的一个小小惊喜与交待,也是在朋友面前对她的再一次认可,虽然她万万没有想到,凌风会这么做。想到这一点,她的心窝忽然甜滋滋的,甜蜜得就像蜜糖渗透心房。
时间竞走得悄然无声,仿佛眨眼的功夫黄昏的夕阳便已倒映于人们的眼眸。沈家的两个女主人在厨房里与喜姐里外结合,齐齐忙活晚上大家庭的晚餐。喜姐今天买到了二少爷凌轩最爱的红烧肉,兴高采烈地拿进厨房,沈太太抬头望去,笑开了花地伸手接过说:“今天的红烧肉真香,一看这肉的色泽就好,一定是新鲜货,所以说家里的大小事务,交给喜姐办我是最放心的了。”
喜姐笑嘻嘻地咧开嘴,笑得眼角的皱纹交错成两个大交叉,在相互打圈圈,她抬起粗糙的手掌摩挲额角说:“当然啦,小姐你交给我的事我绝对照办,况且两位少爷都是我喜姐从小照料到大,他们喜欢吃什么口味,我还不是最清楚的嘛!”
“澳?难道说比我这个做母亲的还要更清楚吗?”沈太太抬起眉头,斜睨着喜姐淡淡地说。
“澳,小姐,当然不是,我怎么敢这么想,你看我阿喜就是人老嘴笨,说多错多。”喜姐立刻变了脸色,手舞足蹈地连忙圆话。
“我是开玩笑拉,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沈太太回过头,用手摸摸颈脖无奈地说。
喜姐直呼了一口气,尴尬地说:“小姐的玩笑也开得太真了。”
喜姐是沈太太的在那个年代少有的陪嫁丫鬟,皆因沈太太出身于上流社会的大户人家,也算的上是台北数一数二的名门贵族,沈太太家人怕她嫁来沈家不习惯,毕竟从小到大都是娇生惯养,衣食无忧,做妻子总不能比得上做女儿的舒服,所以喜姐便一直跟着沈太太过来沈家已经有三十年了。故此,喜姐对沈太太的性情早已了如指掌,而沈太太也相当依赖喜姐,虽然沈太太从年轻时便骄纵金贵,但对喜姐还是相当不错的。
郑斯嘉一旁看见那肥而油腻的红烧肉,胃里仿佛翻涌起排山倒海的死海潮浪,一股酸臭的味道欲欲跃试从喉咙深处冲出,她猛地转头不望白花花的塑料胶袋,生怕余光能够捕捉到令她作呕的肥猪肉的身影。
沈太太望见她的反应,疑惑地问:“斯嘉你是怎么了,不舒服了吗?”
“啊,没事,我没事,妈。”郑斯嘉立马整理情绪,笑面迎人。
“那你帮我把这红烧肉放进碟子上吧,我先把豌豆摘摘。”沈太太说。
“是的,妈。”郑斯嘉应和道。
郑斯嘉勉强地接过红烧肉,背着她们一脸嫌弃地把红烧肉倒进碟子上,不动声色地拿起砧板上的刀,小心翼翼地拿起四分之一的红烧肉放在砧板上,然后再用菜刀切去红烧肉的肥肉,留下其瘦的部分,放进小碗子上,肥的部分便仍在垃圾桶上。而剩下的四分之三的红烧肉,完好无缺地平躺在白碟上。
等到一切就绪之后,沈太太发现了红烧肉的异样,蹙起眉毛问:“斯嘉,这,红烧肉是怎么回事?”
郑斯嘉唯唯诺诺地解释道:“妈,是这样的,因为我从小就受不了那肥猪肉的味道,一吃下嘴就会反胃作呕,真的,我从幼儿园起就吃不得这个,当时老师一直要逼我吃下去,说是不能浪费粮食,导致我现在看见肥猪肉就像碰见噩梦一样,浑身哆嗦,但我看见这红烧肉确实色香味俱全,一时嘴馋,就腾了一点出来,把肥肉切了,真的,就这么一点,我就是想尝尝鲜而已。”
“斯嘉,假如你不喜欢吃红烧肉,你可以吃其他菜吧,或许你下次可以提前和喜姐说,让喜姐另外帮你买你爱吃的菜,但你现在这种行为,没发现自己有点寒碜吗,把肉的营养部分切除掉,然后把瘦的留给你自己,如果让外人看见还以为我们家虐待你没给饱饭你吃,要你这么可怜兮兮把肥肉和瘦肉分开来。”沈太太脸色一沉,侃然正色地教育她,不怒自威。
“妈,这里不是没有外人吗。”郑斯嘉嗫嚅道。
沈太太蹙起眉毛,抬高音量地说:“怎么,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是不是,你的伶牙俐齿还要运用到与我狡辩这个份上吗?”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的父母没有教你,与长辈说话要谦虚有礼,谨听教导吗,插嘴是做媳妇的大忌你懂吧,你以为自己还是从前郑家大小姐吗,真没有教养。”沈太太教训道。
郑斯嘉低下头沉默不语,牙齿狠狠地咬着嘴唇,都已经嵌入肉里去了,但仍然敢怒不敢言,表面言听计从,实际肚子里一肚子怨气。
“你别有什么怨言,就连像我这样有样貌与身份地位的名媛,也是一路被婆婆教训这么走过来的,你要是心里不服气,你倒是快点给我们沈家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啊,等你儿子长大了你不就可以耻高气扬,昂首挺胸地教训你儿媳妇咯。”沈太太一边教训道,一边接过喜姐倒好的参茶。
“妈,我哪敢有什么怨言。”实际郑斯嘉的内心燃烧了熊熊烈火,内心诅咒着看你这老太婆什么时候死翘翘,这样才好把全部财产留给我。
“我们家的男人最喜欢的就是吃红烧肉了,伟庭,凌风,凌轩,全部都爱吃老店的正宗上海口味红烧肉,你把四分一的全留给自己了,我的丈夫和儿子们不够吃怎么办,你说是你比较重要,还是我的丈夫与儿子们比较重要。你已经嫁来沈家了,万事都要以沈家的男人为先,你懂了吗。”沈太太笑着说,笑的有点凛冽,皮笑肉不笑的阴冷感。
“是的,妈。”郑斯嘉依然低头回答,不再敢有一丝反驳。
“算了小姐,不要和二奶奶较劲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结婚也不久。”喜姐搭口进来解围说。
“什么孩子,都二十几了,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在带孩子了,谁还不是父母的孩子呢,不好好指点与批评,就永远无法长大。我的脾气你也应该清楚了吧,听我话的,乖的,我就对她好,不听话的,不乖的,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沈太太说。
“是的,妈。”这个死老太婆真是小气得不得了,不就是分你一点红烧肉还在这里啰里啰嗦,郑斯嘉内心嘀咕着。
“算了,过来帮我炒炒豌豆,帮我拿油拿盐。”沈太太走到菜锅前,开火,把油倒下去,油一下子炸开了花,星星点点的油火喷洒到郑斯嘉衣服上,她吓得连忙躲开,手里的盐倒了一大半。
“你今天是怎么了,笨手笨脚的。”沈太太怒斥。
“对不起,妈。”郑斯嘉小心翼翼地回应道,不敢多言。
就在沈太太把豌豆和鸡杂都放置进锅里炒了几番,把酱油倒去锅后,郑斯嘉再一旁小心地建议说:“妈,如果酱油倒得太多的话可能会掩盖鸡杂本来的鲜味,而且吃的太咸对人的身体和皮肤不好的,尤其是对妈妈和爸爸的身体就更不合适了。”
听完郑斯嘉的一番话后,沈太太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一把用力郑斯嘉,关了火,大声地骂道:“现在你是女主人还是我是女主人,我要怎么炒菜还需要经你指点吗?你今天脑子是抽了哪门子的风怎么说话做事这么失常,平常你不是还挺乖巧伶俐的吗,怎么今天像个笨丫头一样让人恼火!我实在是最讨厌蠢笨的人了!”沈太太生气地直喘气,一手把身上的围裙脱下。
“二少奶奶,你先回房吧大小姐吧,不要再惹小姐生气了,小姐我帮你炒菜,就不用麻烦二少奶奶了,消消气。”喜姐抓住斯嘉的衣袖,示意让她回房。
斯嘉一边走出厨房一边回头说:“妈,我不是故意的,你消消气,我这就回房反省自己。”
喜姐连忙用肢体语言摆出一个OK的姿势,示意斯嘉连忙离开。
“真是气死我了!!”沈太太一边叹气说。
郑斯嘉走上楼退回房间,关上房门,打通沈凌轩的电话,电话那旁传来凌轩的声音说:“怎么了,老婆大人。”
“凌轩,我实在受不了你母亲,专制霸道,简直让人难以忍耐,她以为自己是末代清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慈禧太后,不,是比慈禧太后都要恐怖,要所有人都对她言听计从,还不能反驳一句,她在你父亲面前小鸟依人,俯首帖耳,压制自己,所以就要在我身上发泄怨气,好让她可以宣泄她这些变态的癖好,她有控制人与折磨人的癖好你懂吗,我忍你母亲忍得都快心脏病爆发了你明白了吗!!!”郑斯嘉劈头盖耳就是一片痛骂,让沈凌轩感到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
他小声地,安抚地说:“老婆大人,你和母亲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她是一个慈爱温柔的好母亲,怎么会是你说的像慈禧太后一样专制的蛮横婆婆呢?”
“你的意思难道是我在说谎吗?你妈就连红烧肉也不舍得让我吃你知道吗,自己不懂得炒菜还要不懂装懂,在你们面前就装作是温柔的羔羊,在我面前就是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灰狼,她可真懂得伪装呀!”
“斯嘉,你怎么能够这样说我的母亲呢?你平常与她不是一直都相敬如宾吗,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们的婆媳关系会有什么不妥的,母亲是有一点小脾气,但她的心眼一定是很好的,你做儿媳妇的应该让让她呀,毕竟她生我养我是不容易的,”沈凌轩有点不悦。
“她哪儿辛苦了,她有人伺候供着养着哪里辛苦了,辛苦的是被她压制得我,我已经不止一次和你提过这个问题,只是我一直在让着她没有开口说话而已,但我不说话不代表我的容忍度就是无极限的,弹簧还有反弹的一天呢,我要不是因为你我早就和她理论了,而你就一直在这里装疯卖傻。”郑斯嘉依然不依不饶地在说。
“斯嘉,有什么话等我回家再说吧,我在工作,还有,我晚上不回家吃饭我要加班。”沈凌轩感到有点不耐烦了,想要终止话题。
“什么,你不回家吃饭,那你母亲肯定要给我脸色看了,你这不是让我难做吗你…”
“老婆乖,你听话,老公回家给你买最爱的香水,我先上班了,公司还有几个项目要我处理,先挂了。”
“喂喂喂,我还没有说完。”电话那头响起了嘟嘟嘟的扰杂声。
郑斯嘉举起电话用力一甩,电话摔在了墙壁上,然后“砰”一声倒地了。
“凭什么!!!”郑斯嘉在内心里呐喊,无言地呐喊。
她走出房门,下楼走到厨房对着沈太太说:“妈,凌轩说加班不回来吃饭了。”
“什么!”沈太太厉声说道,然后给郑斯嘉甩了一个冷脸:“真是扫兴!”然后缓缓走出厨房,望都不望郑斯嘉一眼。
呵,有需要的时候,好斯嘉乖斯嘉地叫我,不高兴的时候就看都不看我一眼,凭什么!不要让我有机会,我有机会要让你后悔这么对我,等你老得走不动,生病的时候,我要狠狠地治理你,把你折磨地跪地求饶你这个死老妖婆。郑斯嘉在内心狠狠地咒骂。
他牵着她的小手徐徐走进餐厅,显然侍应与部门经理对他相当熟悉,一见其光临便卑躬屈膝,倒屣相迎,而沈凌风自然看惯此类场面,除了淡淡回应,随后视若无睹。
走到预定好的餐桌后,看见位子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披着一头不怀好意的干枯得失去光泽的褐色头发,凌风牵着思雨走到女子面前,女子抬头,凝住了脸上刚要蹦出的喜悦,取而代之是脸上露出的诧异尴尬神色,瞠目结舌地吐出“你...”,与她身上穿着的华丽浓重的红色毛呢套装极不相称。
他们坐在位子上,与女子面面相觑,相视不语。乍眼便能认出,这个女人就是上次宴会上奚落自己的心机女,程思雨忽然感到从喉咙涌出的一股闷涩与恶心,心想凌风怎么会把这个讨厌的女人叫上,于是想要离开位子外出透气,沈凌风却按住了她的手,用眼神示意让她安心。
女子首先打破了沉默,眨眨并不大的眼睛嗲嗲地说:“凌风,今天你约我出来吃午饭是有什么事吗?”
“安琳,有些事情我必须和你郑重说清楚。”他顺势牵住程思雨的手摆在桌面上,严肃坚定地说:“思雨,她是我的女朋友,是我沈凌风想要认真交往的女人,并不是往常那些周旋在我身边只能逢场作戏的拜金女,希望你可以尊重她,不然就是不给面子我这个老朋友了。”
女子面露难色,不自然地拂过耳后一缕发丝,苦笑着说:“凌风,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会不尊重思雨呢,你看你这样子叫人怪难为情的,我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凌风,你不要说啦。”程思雨用手肘推推沈凌风,对他挤眉弄眼地以图让他不要再说下去。
沈凌风二话不说地张开双手挽住了她的肩膀,少有地腼腆地对安琳说:“我是真心喜欢她,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很特别很美好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我总能感到前所未有的简单与舒适,虽然我们总会吵架,但我知道这肯定是因为我做的不够好,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和她在一起我真的很开心,所以我不想再让她伤心了。”
“我明白了。”安琳感到沈凌风的情真意切,相信他这次是动了真情,只好无奈地说:“既然是你真心喜欢的女人,我徐安琳是一定得罪不得了,怪我还傻兮兮地以为你今天是特地约我出来吃午饭,穿得这么夸张,把自己平常不舍得穿的最贵的香奈儿套装都淘出来了,最后才发现你的目的是要给我个下马威,让我放聪明一点。”
“安琳,你怎么这么说话。”沈凌风说。
“明白啦,废话少说,我只能从了呗,谁叫我迷恋上把我当兄弟的人呢。”安琳转移视线望着程思雨说:“程小姐,上次是我失礼了,如果还有冒犯的地方,请你多多包涵。既然你是凌风认定的女人,我是一定会尊重你,把你当嫂子看待的,希望我们可以忘掉上次的不愉快,从此成为友好的朋友。”安琳伸出手向程思雨求和。
程思雨望了沈凌风一眼,立刻伸出手回握,微笑地说:“上次的事情我早已经忘了,过往已经是过去式,重要的是活在当下与憧憬未来。”
安琳抿起嘴巴妖媚地笑了一笑,算是一笑泯恩仇吧。
这次的交谈还算顺利,程思雨终于放下了这几天压在她胸口的一块大石。这算是沈凌风在行为上给她的一个小小惊喜与交待,也是在朋友面前对她的再一次认可,虽然她万万没有想到,凌风会这么做。想到这一点,她的心窝忽然甜滋滋的,甜蜜得就像蜜糖渗透心房。
时间竞走得悄然无声,仿佛眨眼的功夫黄昏的夕阳便已倒映于人们的眼眸。沈家的两个女主人在厨房里与喜姐里外结合,齐齐忙活晚上大家庭的晚餐。喜姐今天买到了二少爷凌轩最爱的红烧肉,兴高采烈地拿进厨房,沈太太抬头望去,笑开了花地伸手接过说:“今天的红烧肉真香,一看这肉的色泽就好,一定是新鲜货,所以说家里的大小事务,交给喜姐办我是最放心的了。”
喜姐笑嘻嘻地咧开嘴,笑得眼角的皱纹交错成两个大交叉,在相互打圈圈,她抬起粗糙的手掌摩挲额角说:“当然啦,小姐你交给我的事我绝对照办,况且两位少爷都是我喜姐从小照料到大,他们喜欢吃什么口味,我还不是最清楚的嘛!”
“澳?难道说比我这个做母亲的还要更清楚吗?”沈太太抬起眉头,斜睨着喜姐淡淡地说。
“澳,小姐,当然不是,我怎么敢这么想,你看我阿喜就是人老嘴笨,说多错多。”喜姐立刻变了脸色,手舞足蹈地连忙圆话。
“我是开玩笑拉,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沈太太回过头,用手摸摸颈脖无奈地说。
喜姐直呼了一口气,尴尬地说:“小姐的玩笑也开得太真了。”
喜姐是沈太太的在那个年代少有的陪嫁丫鬟,皆因沈太太出身于上流社会的大户人家,也算的上是台北数一数二的名门贵族,沈太太家人怕她嫁来沈家不习惯,毕竟从小到大都是娇生惯养,衣食无忧,做妻子总不能比得上做女儿的舒服,所以喜姐便一直跟着沈太太过来沈家已经有三十年了。故此,喜姐对沈太太的性情早已了如指掌,而沈太太也相当依赖喜姐,虽然沈太太从年轻时便骄纵金贵,但对喜姐还是相当不错的。
郑斯嘉一旁看见那肥而油腻的红烧肉,胃里仿佛翻涌起排山倒海的死海潮浪,一股酸臭的味道欲欲跃试从喉咙深处冲出,她猛地转头不望白花花的塑料胶袋,生怕余光能够捕捉到令她作呕的肥猪肉的身影。
沈太太望见她的反应,疑惑地问:“斯嘉你是怎么了,不舒服了吗?”
“啊,没事,我没事,妈。”郑斯嘉立马整理情绪,笑面迎人。
“那你帮我把这红烧肉放进碟子上吧,我先把豌豆摘摘。”沈太太说。
“是的,妈。”郑斯嘉应和道。
郑斯嘉勉强地接过红烧肉,背着她们一脸嫌弃地把红烧肉倒进碟子上,不动声色地拿起砧板上的刀,小心翼翼地拿起四分之一的红烧肉放在砧板上,然后再用菜刀切去红烧肉的肥肉,留下其瘦的部分,放进小碗子上,肥的部分便仍在垃圾桶上。而剩下的四分之三的红烧肉,完好无缺地平躺在白碟上。
等到一切就绪之后,沈太太发现了红烧肉的异样,蹙起眉毛问:“斯嘉,这,红烧肉是怎么回事?”
郑斯嘉唯唯诺诺地解释道:“妈,是这样的,因为我从小就受不了那肥猪肉的味道,一吃下嘴就会反胃作呕,真的,我从幼儿园起就吃不得这个,当时老师一直要逼我吃下去,说是不能浪费粮食,导致我现在看见肥猪肉就像碰见噩梦一样,浑身哆嗦,但我看见这红烧肉确实色香味俱全,一时嘴馋,就腾了一点出来,把肥肉切了,真的,就这么一点,我就是想尝尝鲜而已。”
“斯嘉,假如你不喜欢吃红烧肉,你可以吃其他菜吧,或许你下次可以提前和喜姐说,让喜姐另外帮你买你爱吃的菜,但你现在这种行为,没发现自己有点寒碜吗,把肉的营养部分切除掉,然后把瘦的留给你自己,如果让外人看见还以为我们家虐待你没给饱饭你吃,要你这么可怜兮兮把肥肉和瘦肉分开来。”沈太太脸色一沉,侃然正色地教育她,不怒自威。
“妈,这里不是没有外人吗。”郑斯嘉嗫嚅道。
沈太太蹙起眉毛,抬高音量地说:“怎么,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是不是,你的伶牙俐齿还要运用到与我狡辩这个份上吗?”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的父母没有教你,与长辈说话要谦虚有礼,谨听教导吗,插嘴是做媳妇的大忌你懂吧,你以为自己还是从前郑家大小姐吗,真没有教养。”沈太太教训道。
郑斯嘉低下头沉默不语,牙齿狠狠地咬着嘴唇,都已经嵌入肉里去了,但仍然敢怒不敢言,表面言听计从,实际肚子里一肚子怨气。
“你别有什么怨言,就连像我这样有样貌与身份地位的名媛,也是一路被婆婆教训这么走过来的,你要是心里不服气,你倒是快点给我们沈家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啊,等你儿子长大了你不就可以耻高气扬,昂首挺胸地教训你儿媳妇咯。”沈太太一边教训道,一边接过喜姐倒好的参茶。
“妈,我哪敢有什么怨言。”实际郑斯嘉的内心燃烧了熊熊烈火,内心诅咒着看你这老太婆什么时候死翘翘,这样才好把全部财产留给我。
“我们家的男人最喜欢的就是吃红烧肉了,伟庭,凌风,凌轩,全部都爱吃老店的正宗上海口味红烧肉,你把四分一的全留给自己了,我的丈夫和儿子们不够吃怎么办,你说是你比较重要,还是我的丈夫与儿子们比较重要。你已经嫁来沈家了,万事都要以沈家的男人为先,你懂了吗。”沈太太笑着说,笑的有点凛冽,皮笑肉不笑的阴冷感。
“是的,妈。”郑斯嘉依然低头回答,不再敢有一丝反驳。
“算了小姐,不要和二奶奶较劲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结婚也不久。”喜姐搭口进来解围说。
“什么孩子,都二十几了,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在带孩子了,谁还不是父母的孩子呢,不好好指点与批评,就永远无法长大。我的脾气你也应该清楚了吧,听我话的,乖的,我就对她好,不听话的,不乖的,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沈太太说。
“是的,妈。”这个死老太婆真是小气得不得了,不就是分你一点红烧肉还在这里啰里啰嗦,郑斯嘉内心嘀咕着。
“算了,过来帮我炒炒豌豆,帮我拿油拿盐。”沈太太走到菜锅前,开火,把油倒下去,油一下子炸开了花,星星点点的油火喷洒到郑斯嘉衣服上,她吓得连忙躲开,手里的盐倒了一大半。
“你今天是怎么了,笨手笨脚的。”沈太太怒斥。
“对不起,妈。”郑斯嘉小心翼翼地回应道,不敢多言。
就在沈太太把豌豆和鸡杂都放置进锅里炒了几番,把酱油倒去锅后,郑斯嘉再一旁小心地建议说:“妈,如果酱油倒得太多的话可能会掩盖鸡杂本来的鲜味,而且吃的太咸对人的身体和皮肤不好的,尤其是对妈妈和爸爸的身体就更不合适了。”
听完郑斯嘉的一番话后,沈太太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一把用力郑斯嘉,关了火,大声地骂道:“现在你是女主人还是我是女主人,我要怎么炒菜还需要经你指点吗?你今天脑子是抽了哪门子的风怎么说话做事这么失常,平常你不是还挺乖巧伶俐的吗,怎么今天像个笨丫头一样让人恼火!我实在是最讨厌蠢笨的人了!”沈太太生气地直喘气,一手把身上的围裙脱下。
“二少奶奶,你先回房吧大小姐吧,不要再惹小姐生气了,小姐我帮你炒菜,就不用麻烦二少奶奶了,消消气。”喜姐抓住斯嘉的衣袖,示意让她回房。
斯嘉一边走出厨房一边回头说:“妈,我不是故意的,你消消气,我这就回房反省自己。”
喜姐连忙用肢体语言摆出一个OK的姿势,示意斯嘉连忙离开。
“真是气死我了!!”沈太太一边叹气说。
郑斯嘉走上楼退回房间,关上房门,打通沈凌轩的电话,电话那旁传来凌轩的声音说:“怎么了,老婆大人。”
“凌轩,我实在受不了你母亲,专制霸道,简直让人难以忍耐,她以为自己是末代清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慈禧太后,不,是比慈禧太后都要恐怖,要所有人都对她言听计从,还不能反驳一句,她在你父亲面前小鸟依人,俯首帖耳,压制自己,所以就要在我身上发泄怨气,好让她可以宣泄她这些变态的癖好,她有控制人与折磨人的癖好你懂吗,我忍你母亲忍得都快心脏病爆发了你明白了吗!!!”郑斯嘉劈头盖耳就是一片痛骂,让沈凌轩感到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
他小声地,安抚地说:“老婆大人,你和母亲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她是一个慈爱温柔的好母亲,怎么会是你说的像慈禧太后一样专制的蛮横婆婆呢?”
“你的意思难道是我在说谎吗?你妈就连红烧肉也不舍得让我吃你知道吗,自己不懂得炒菜还要不懂装懂,在你们面前就装作是温柔的羔羊,在我面前就是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灰狼,她可真懂得伪装呀!”
“斯嘉,你怎么能够这样说我的母亲呢?你平常与她不是一直都相敬如宾吗,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们的婆媳关系会有什么不妥的,母亲是有一点小脾气,但她的心眼一定是很好的,你做儿媳妇的应该让让她呀,毕竟她生我养我是不容易的,”沈凌轩有点不悦。
“她哪儿辛苦了,她有人伺候供着养着哪里辛苦了,辛苦的是被她压制得我,我已经不止一次和你提过这个问题,只是我一直在让着她没有开口说话而已,但我不说话不代表我的容忍度就是无极限的,弹簧还有反弹的一天呢,我要不是因为你我早就和她理论了,而你就一直在这里装疯卖傻。”郑斯嘉依然不依不饶地在说。
“斯嘉,有什么话等我回家再说吧,我在工作,还有,我晚上不回家吃饭我要加班。”沈凌轩感到有点不耐烦了,想要终止话题。
“什么,你不回家吃饭,那你母亲肯定要给我脸色看了,你这不是让我难做吗你…”
“老婆乖,你听话,老公回家给你买最爱的香水,我先上班了,公司还有几个项目要我处理,先挂了。”
“喂喂喂,我还没有说完。”电话那头响起了嘟嘟嘟的扰杂声。
郑斯嘉举起电话用力一甩,电话摔在了墙壁上,然后“砰”一声倒地了。
“凭什么!!!”郑斯嘉在内心里呐喊,无言地呐喊。
她走出房门,下楼走到厨房对着沈太太说:“妈,凌轩说加班不回来吃饭了。”
“什么!”沈太太厉声说道,然后给郑斯嘉甩了一个冷脸:“真是扫兴!”然后缓缓走出厨房,望都不望郑斯嘉一眼。
呵,有需要的时候,好斯嘉乖斯嘉地叫我,不高兴的时候就看都不看我一眼,凭什么!不要让我有机会,我有机会要让你后悔这么对我,等你老得走不动,生病的时候,我要狠狠地治理你,把你折磨地跪地求饶你这个死老妖婆。郑斯嘉在内心狠狠地咒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