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冰室以后,程思雨径直前行,天色开始昏黄,傍晚逐渐来临,她不自觉地加快脚步,向目的地前去,倏然之间,她走到桥边,望见桥下的江面平静幽美,颇有细水流长的意味,看似波澜不惊,纹丝不动,于是放慢脚步,仿佛害怕脚步声会破坏这万籁俱寂的唯美氛围。
然后在余光飘渺之际,触目所及的是停于桥边的一辆熟悉的车,一辆黑色的奔驰,她悄悄走进,看见车里躺着一个熟悉的人,闯入视线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孔,一张沉着的脸,柔和的面部线条,和那即使闭上双眼也能感受到的深情的眼光,高挺的鼻子与薄薄的嘴唇,但即使如此,也不显得刻薄,相反与其它五官搭配的相辅相成,天衣无缝,那不是别人,那竟然就是杜逸凡。
实在是太巧了,怎么又在这里碰见他,只是他睡着了,躺在开着车窗的已经熄火的车子上,睡得昏昏沉沉,十分安稳,或许他是因为工作的繁琐事情太疲倦了,不然怎么会就此睡在车子里呢。程思雨低头观察一眼,观察他垂下的睫毛和紧抿的双唇,乍眼一望,真像小时候打开童话故事书里看的津津有味的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幸亏他不是一个女人,不然程思雨还真的会因为害怕他有被劫色的危险而不敢离开。见他睡得如此沉稳,就不打算叫醒他,自己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走开便是了。
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杜逸凡忽然睁开眼睛醒了,就好像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早已算好时间,可以料到她会在哪一分哪一秒离开一样。他用手撑了撑驾座,坐正了身子,略带喑哑和磁性的声音响起:“怎么一睁开眼就能望见你了,很高兴。”
程思雨对他突如其来的调侃感到不知所措,晕红了脸颊,双腿微微后退几步,羞涩地说:“刚好走过这边,就看见你的车子,走近一看,原来是你。见你睡得沉,就不打算打扰你走了,怎料你又醒了。”
“原来如此。”他咧开嘴巴笑笑,伸了伸懒腰挨在枕套上说:“刚刚谈好一单生意,为了这单生意我们全公司奋战了整整一个星期,估计有三天三夜没有睡过一个安稳的觉,为了广告的构思我们绞尽脑汁,焦头烂额,简直快要筋疲力尽了。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最后还是成功了。”
“那实在太好了,”程思雨情不自禁地拍拍手掌,欣赏地望着逸凡说:“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
“我们?是指你和凌风吗?”杜逸凡斜睨着程思雨,轻松地打趣道。
“是啊。”她开怀地回答了他的问题,没有一丝犹豫。
杜逸凡的脸忽然浮起一丝不自然的神色,说不清是悲还是喜,抑或是感动,他只是淡然一笑,打开车门,走出车子,站着挨靠车身,迎着桥边的微风缓缓吹动。
这时夕阳西下,黄昏浸染江潮,沿着桥边蔓延的江面被晕染成一片金黄,美妙极了,不一会儿,等待着发丝撩动眼眸过后的瞬间,江面又再紧随夕阳的淹没淡化成一片微黄。
“你等会去哪里?”杜逸凡细心地问。
“等一下我去盛风公司会会凌风。”程思雨脸上洋溢着甜蜜的表情。
“你们?和好了。”杜逸凡试探地、疑惑地问道。
“是的,上次凌风和我道歉了,我想他还是在乎我的。总之我现在什么都不多想了,过好每一分每一秒我就很满足了,想太多是会很辛苦的。”程思雨感触良多地,自顾自地说。
“澳,我就知道你们会没事的。”杜逸凡若有所思地,淡淡地回应着。
“咦?”程思雨突然惊奇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吵架了,是凌风和你说的?”
“没有,上次你在公交车上我就看出来了,你脸上浮现的那为了凌风才特有的伤感与失落。”杜逸凡瞥了一眼程思雨,又匆匆收回眼神,并没有说出凌风找过他诉苦的事情,是为了保守朋友在爱情中的隐私,也是因为在人情世故这一方面,他一直都要求自己必须做到谨小慎微。
“原来如此,你实在有洞悉人心的能力。”程思雨一边说,一边低头望了一望手腕上的手表。
“怎么,你赶时间?”杜逸凡关切地问。
“不是的,时间不算赶。”她一直眯眯眼笑着说。
“我送你过去吧。”他打开车门,示意让她坐上车。
“不了,我想自己走走。”她拂了一拂耳边的一缕头发,傻气地说。
“天色黑了,入夜就会变冷,还是让我送你吧。”他坚持地,有点担心地说。
“不用了,我穿的很暖,我真的想走走嘛。”她扯了一下身上的棉袄,拉好拉链,意图用行为来告诉逸凡,她真的很暖和,不用担心。
“好吧。”杜逸凡无奈地坐回车子上,关上车门,启动车子。
“那我先走了,你小心开车,再见。”她向他挥挥手,就转身跳跃着像个欢乐的小白兔离开了,渐行渐远,身影越来越模糊。
杜逸凡坐在车子里,眼睛定定地凝视她远去的背影,目不转睛,一瞬也不瞬地,直到她的背影慢慢模糊,直到她的身躯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他才收回眼光,困惑地闭上眼睛,神思恍惚地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霎然“BU”的一声,喇叭的尖叫惊动了他的大脑,使他整个人一下子弹开远离,精神立马就抖擞起来,清醒过来。他摸着自己扑扑震动不停的心脏,又抹了一抹自己不住冒冷汗的额头,望着车窗外的宁静的桥与陪伴它的孤寂的江面,还有那被寒风飘动的片片枯叶,他又再困惑地、忧虑地闭上了双眼,在心底里不住地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杜逸凡?你到底在想什么?杜逸凡?
程思雨在忠孝东路的一家著名卤肉饭店买了一碗香喷喷的卤肉饭,味道鲜分量足,散发啖啖卤肉香,打包好后,便在附近的甜品店购买一碗芋圆,便提起离开。
十五分钟的时间走到盛风公司楼下,她打算给男朋友一个惊喜,拿起手机拨通凌风电话,不一会儿听筒传来粗矿与磁性并重的声音:“喂,思雨,怎么了?”
“你在忙吗?”她温柔地回话。
“嗯,是有点,我在加班。”沈凌风小声地回答。
“你可以下来一下吗,我想见你,不会打扰你很长时间的。”她小心翼翼地,声音里带点期望地说。
话筒那一方,迟疑两秒,再回话说:“好吧,我下来一阵。”
于是看见沈凌风从盛风公司匆匆忙忙地走出来,跑到程思雨面前,细腻地抚摸她的脸颊,眼里带着闪耀的火花,宠溺地说:“刚见不久,立马就要见多一次,就那么不舍得我啊?”
“是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我觉得自己已经好几个世纪没有看见你了。”程思雨低下头,微抿嘴唇,娇嗔道。
“那我现在公司忙的不可开交也肯下来见你一面算够诚意了吗,这样你就不用耍小孩子脾气了对吗?”沈凌风轻握她的肩膀,垂头望住她的眼睛调侃地说。
程思雨放在背后的手顿然伸出前方,举起手里握着的卤肉饭和芋圆灿烂地笑着说:“你看,惊喜吗,这是你最爱吃的卤肉饭还有芋圆,我就知道像你这种偏执的工作狂一加起班肯定没时间买饭,但饿坏肚子可不行,对肠胃也不好,所以我就过来给你送饭呗,我这个女朋友够贤良淑德了吧?是不是应该打一百分?”
望着眼前的卤肉饭和芋圆,内心的感动就涌满整个心房,连带整个心窝都是暖暖的,软软的,他不说二话地拉住她卷进自己的怀抱,敞开大衣包住程思雨,紧紧地抱住她,整个胸膛贴紧她的额头,俯头吻了她的额头一下,笑着说:“还不够一百分,只能打九十九分。”
“为什么?”她撅起嘴巴,故作生气不满地说。
他朝她的耳畔低低说了一句:“蠢人,你还没有喂我。”
“你好讨厌。自己吃,我要走了。”她轻轻推开他,羞涩地说。
“陪我上去。”他牵起她的手准备往门口走去。
“等下,你不是说忙吗?”程思雨问。
“是忙,但现在我想抽二十分钟吃个饭,然后让你程大小姐喂我吃可以吗?”他霸道地牵着她说。
于是她低头不语,娇羞地跟随他的脚步走进盛风公司。
沈凌风不顾旁人,视若无睹地牵着程思雨的手走进公司,引来众人瞩目,众说纷纭,程思雨感到尴尬,忍不住遮遮掩掩,倒是沈凌风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这么关上办公室的门。
关上门后便戏谑她说:“怎么,你是明星啊?”
“你胡说什么?”她轻轻锤他一拳,疑惑地问:“从前,你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吗?”
“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认为时机成熟了,就得向全世界的人宣告你是我沈凌风的女人,谁都不许抢。”沈凌风一脸认真地说,面上写满了“霸道”二字。
“你真自我,当我是你的地盘吗,要宣示主权。”程思雨心里感到甜蜜,又故作鄙夷地说。
“没错。”他从身后抱住程思雨,脸贴紧她的脸颊,嘴唇覆盖在她宛如棉花一般柔软的嘴唇上。
好一阵子,她轻轻推开沈凌风笑着说道:“快点吃饭,你还得工作。”
解开塑料袋,拿出卤肉饭与芋圆,腾在沈凌风位置面前。沈凌风坐在茶几旁的凳子上,深深凝视程思雨地双眼,蹙起眉毛有撇了撇嘴,示意让程思雨喂他。
“服了你。”程思雨没好气的笑了,拿起汤勺一勺一勺地喂进他的嘴里,他望住她心满意足地笑了,然后又霎然十分认真地望住她说:“思雨,你对我真好,很暖心,你是我的暖水袋。”
然后程思雨又忍不住愉悦地笑了起来,一趁她不留心,他又悄悄亲了她的嘴唇一口,嘴上的饭粒都沾到了程思雨的嘴巴,她嬉笑打骂地说:“你好狡猾你最坏了!”然后两人又哈哈大笑起来。
离开的时候程思雨举起拳头作出加油的手势,对沈凌风鼓励地说了一句:“FIGHTING!”他望住她会心一笑,深沉地说道:“我一定会的,晚点打给你,”
“嗯”说完她转身打开门,几个人立刻因为惯性跌倒在门前,她惊讶地望了一眼沈凌风,他冷静地说:“是不是太闲了没活干?”
“不是不是,老板我们立刻干活。”说完他们便退出了门口迅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程思雨再望了沈凌风一眼,他便耸耸肩无奈地笑了笑说:“都怪自己请了一群八卦的下属。”
天色渐渐漆黑,气温骤然下降,她拉了拉自己的衣领倒吸一口寒气,抱住手肘瑟瑟缩缩地走出盛风公司,匆匆往回家方向跑去。
然后在余光飘渺之际,触目所及的是停于桥边的一辆熟悉的车,一辆黑色的奔驰,她悄悄走进,看见车里躺着一个熟悉的人,闯入视线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孔,一张沉着的脸,柔和的面部线条,和那即使闭上双眼也能感受到的深情的眼光,高挺的鼻子与薄薄的嘴唇,但即使如此,也不显得刻薄,相反与其它五官搭配的相辅相成,天衣无缝,那不是别人,那竟然就是杜逸凡。
实在是太巧了,怎么又在这里碰见他,只是他睡着了,躺在开着车窗的已经熄火的车子上,睡得昏昏沉沉,十分安稳,或许他是因为工作的繁琐事情太疲倦了,不然怎么会就此睡在车子里呢。程思雨低头观察一眼,观察他垂下的睫毛和紧抿的双唇,乍眼一望,真像小时候打开童话故事书里看的津津有味的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幸亏他不是一个女人,不然程思雨还真的会因为害怕他有被劫色的危险而不敢离开。见他睡得如此沉稳,就不打算叫醒他,自己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走开便是了。
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杜逸凡忽然睁开眼睛醒了,就好像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早已算好时间,可以料到她会在哪一分哪一秒离开一样。他用手撑了撑驾座,坐正了身子,略带喑哑和磁性的声音响起:“怎么一睁开眼就能望见你了,很高兴。”
程思雨对他突如其来的调侃感到不知所措,晕红了脸颊,双腿微微后退几步,羞涩地说:“刚好走过这边,就看见你的车子,走近一看,原来是你。见你睡得沉,就不打算打扰你走了,怎料你又醒了。”
“原来如此。”他咧开嘴巴笑笑,伸了伸懒腰挨在枕套上说:“刚刚谈好一单生意,为了这单生意我们全公司奋战了整整一个星期,估计有三天三夜没有睡过一个安稳的觉,为了广告的构思我们绞尽脑汁,焦头烂额,简直快要筋疲力尽了。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最后还是成功了。”
“那实在太好了,”程思雨情不自禁地拍拍手掌,欣赏地望着逸凡说:“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
“我们?是指你和凌风吗?”杜逸凡斜睨着程思雨,轻松地打趣道。
“是啊。”她开怀地回答了他的问题,没有一丝犹豫。
杜逸凡的脸忽然浮起一丝不自然的神色,说不清是悲还是喜,抑或是感动,他只是淡然一笑,打开车门,走出车子,站着挨靠车身,迎着桥边的微风缓缓吹动。
这时夕阳西下,黄昏浸染江潮,沿着桥边蔓延的江面被晕染成一片金黄,美妙极了,不一会儿,等待着发丝撩动眼眸过后的瞬间,江面又再紧随夕阳的淹没淡化成一片微黄。
“你等会去哪里?”杜逸凡细心地问。
“等一下我去盛风公司会会凌风。”程思雨脸上洋溢着甜蜜的表情。
“你们?和好了。”杜逸凡试探地、疑惑地问道。
“是的,上次凌风和我道歉了,我想他还是在乎我的。总之我现在什么都不多想了,过好每一分每一秒我就很满足了,想太多是会很辛苦的。”程思雨感触良多地,自顾自地说。
“澳,我就知道你们会没事的。”杜逸凡若有所思地,淡淡地回应着。
“咦?”程思雨突然惊奇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吵架了,是凌风和你说的?”
“没有,上次你在公交车上我就看出来了,你脸上浮现的那为了凌风才特有的伤感与失落。”杜逸凡瞥了一眼程思雨,又匆匆收回眼神,并没有说出凌风找过他诉苦的事情,是为了保守朋友在爱情中的隐私,也是因为在人情世故这一方面,他一直都要求自己必须做到谨小慎微。
“原来如此,你实在有洞悉人心的能力。”程思雨一边说,一边低头望了一望手腕上的手表。
“怎么,你赶时间?”杜逸凡关切地问。
“不是的,时间不算赶。”她一直眯眯眼笑着说。
“我送你过去吧。”他打开车门,示意让她坐上车。
“不了,我想自己走走。”她拂了一拂耳边的一缕头发,傻气地说。
“天色黑了,入夜就会变冷,还是让我送你吧。”他坚持地,有点担心地说。
“不用了,我穿的很暖,我真的想走走嘛。”她扯了一下身上的棉袄,拉好拉链,意图用行为来告诉逸凡,她真的很暖和,不用担心。
“好吧。”杜逸凡无奈地坐回车子上,关上车门,启动车子。
“那我先走了,你小心开车,再见。”她向他挥挥手,就转身跳跃着像个欢乐的小白兔离开了,渐行渐远,身影越来越模糊。
杜逸凡坐在车子里,眼睛定定地凝视她远去的背影,目不转睛,一瞬也不瞬地,直到她的背影慢慢模糊,直到她的身躯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他才收回眼光,困惑地闭上眼睛,神思恍惚地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霎然“BU”的一声,喇叭的尖叫惊动了他的大脑,使他整个人一下子弹开远离,精神立马就抖擞起来,清醒过来。他摸着自己扑扑震动不停的心脏,又抹了一抹自己不住冒冷汗的额头,望着车窗外的宁静的桥与陪伴它的孤寂的江面,还有那被寒风飘动的片片枯叶,他又再困惑地、忧虑地闭上了双眼,在心底里不住地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杜逸凡?你到底在想什么?杜逸凡?
程思雨在忠孝东路的一家著名卤肉饭店买了一碗香喷喷的卤肉饭,味道鲜分量足,散发啖啖卤肉香,打包好后,便在附近的甜品店购买一碗芋圆,便提起离开。
十五分钟的时间走到盛风公司楼下,她打算给男朋友一个惊喜,拿起手机拨通凌风电话,不一会儿听筒传来粗矿与磁性并重的声音:“喂,思雨,怎么了?”
“你在忙吗?”她温柔地回话。
“嗯,是有点,我在加班。”沈凌风小声地回答。
“你可以下来一下吗,我想见你,不会打扰你很长时间的。”她小心翼翼地,声音里带点期望地说。
话筒那一方,迟疑两秒,再回话说:“好吧,我下来一阵。”
于是看见沈凌风从盛风公司匆匆忙忙地走出来,跑到程思雨面前,细腻地抚摸她的脸颊,眼里带着闪耀的火花,宠溺地说:“刚见不久,立马就要见多一次,就那么不舍得我啊?”
“是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我觉得自己已经好几个世纪没有看见你了。”程思雨低下头,微抿嘴唇,娇嗔道。
“那我现在公司忙的不可开交也肯下来见你一面算够诚意了吗,这样你就不用耍小孩子脾气了对吗?”沈凌风轻握她的肩膀,垂头望住她的眼睛调侃地说。
程思雨放在背后的手顿然伸出前方,举起手里握着的卤肉饭和芋圆灿烂地笑着说:“你看,惊喜吗,这是你最爱吃的卤肉饭还有芋圆,我就知道像你这种偏执的工作狂一加起班肯定没时间买饭,但饿坏肚子可不行,对肠胃也不好,所以我就过来给你送饭呗,我这个女朋友够贤良淑德了吧?是不是应该打一百分?”
望着眼前的卤肉饭和芋圆,内心的感动就涌满整个心房,连带整个心窝都是暖暖的,软软的,他不说二话地拉住她卷进自己的怀抱,敞开大衣包住程思雨,紧紧地抱住她,整个胸膛贴紧她的额头,俯头吻了她的额头一下,笑着说:“还不够一百分,只能打九十九分。”
“为什么?”她撅起嘴巴,故作生气不满地说。
他朝她的耳畔低低说了一句:“蠢人,你还没有喂我。”
“你好讨厌。自己吃,我要走了。”她轻轻推开他,羞涩地说。
“陪我上去。”他牵起她的手准备往门口走去。
“等下,你不是说忙吗?”程思雨问。
“是忙,但现在我想抽二十分钟吃个饭,然后让你程大小姐喂我吃可以吗?”他霸道地牵着她说。
于是她低头不语,娇羞地跟随他的脚步走进盛风公司。
沈凌风不顾旁人,视若无睹地牵着程思雨的手走进公司,引来众人瞩目,众说纷纭,程思雨感到尴尬,忍不住遮遮掩掩,倒是沈凌风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这么关上办公室的门。
关上门后便戏谑她说:“怎么,你是明星啊?”
“你胡说什么?”她轻轻锤他一拳,疑惑地问:“从前,你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吗?”
“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认为时机成熟了,就得向全世界的人宣告你是我沈凌风的女人,谁都不许抢。”沈凌风一脸认真地说,面上写满了“霸道”二字。
“你真自我,当我是你的地盘吗,要宣示主权。”程思雨心里感到甜蜜,又故作鄙夷地说。
“没错。”他从身后抱住程思雨,脸贴紧她的脸颊,嘴唇覆盖在她宛如棉花一般柔软的嘴唇上。
好一阵子,她轻轻推开沈凌风笑着说道:“快点吃饭,你还得工作。”
解开塑料袋,拿出卤肉饭与芋圆,腾在沈凌风位置面前。沈凌风坐在茶几旁的凳子上,深深凝视程思雨地双眼,蹙起眉毛有撇了撇嘴,示意让程思雨喂他。
“服了你。”程思雨没好气的笑了,拿起汤勺一勺一勺地喂进他的嘴里,他望住她心满意足地笑了,然后又霎然十分认真地望住她说:“思雨,你对我真好,很暖心,你是我的暖水袋。”
然后程思雨又忍不住愉悦地笑了起来,一趁她不留心,他又悄悄亲了她的嘴唇一口,嘴上的饭粒都沾到了程思雨的嘴巴,她嬉笑打骂地说:“你好狡猾你最坏了!”然后两人又哈哈大笑起来。
离开的时候程思雨举起拳头作出加油的手势,对沈凌风鼓励地说了一句:“FIGHTING!”他望住她会心一笑,深沉地说道:“我一定会的,晚点打给你,”
“嗯”说完她转身打开门,几个人立刻因为惯性跌倒在门前,她惊讶地望了一眼沈凌风,他冷静地说:“是不是太闲了没活干?”
“不是不是,老板我们立刻干活。”说完他们便退出了门口迅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程思雨再望了沈凌风一眼,他便耸耸肩无奈地笑了笑说:“都怪自己请了一群八卦的下属。”
天色渐渐漆黑,气温骤然下降,她拉了拉自己的衣领倒吸一口寒气,抱住手肘瑟瑟缩缩地走出盛风公司,匆匆往回家方向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