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外面的地形是这样的,往前走几十米是步行街,车过不来,这个时间段客流量也不是特别大。
如果动起手来,依照我朝人民喜欢凑热闹但是不喜欢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性格,于百顺俩人注定是孤立无援的。
对方正是料到这点,就想论棒子给他们一个教训,揍完人就跑,就算有人热心报了警,等警(察)叔叔赶到了人也早跑没影了,到时候一群制服叔叔围着他和小乐做笔录,光想都蛋疼。
于百顺也料到这点了,闹市区围观的人多对他也没什么好处,眼睛滴溜溜转悠,看见边上有一条小路,周围密密麻麻一片小树,很是清幽。
他拽着小乐撒腿就往林子里跑。
那伙小混混见他们跑了,拔腿就追,为首的混混头子外号叫四儿,他见于百顺带着人往林子方向去了,心里大喜。
“哥几个赶紧追,把那小子的钱下了,回去跟李哥邀功!”外地人就是傻,往没人的地方跑不是等着挨揍么!
四个小混混冲进了小树林,这片林子紧挨着公园,作为公园和某小区后门的唯一通路,一百多米长,正中是石子铺成的小路,两边栽着手臂粗细的小杨树,平时除了小区居民偶尔从这里抄近路去公园,没有别人会来这里。
一行人钻进了小树林,稀稀拉拉的树遮挡不住人的身影,很快就发现了目标。
小乐按着于百顺的要求进了树林就玩命的跑,头也不回,她的目标是飞快的跑进小区后门。
虽然抛下他跑心里挺过意不去,但她知道自己留下反而会拖累他。她能听到身后传来的喊声,更加加快脚步往前面跑。
于百顺找准风向,站在上风处,这个位置正好背对着小区后门,听到铁门发出的声响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只要她进了小区就安全了。
“四哥,那小娘们跑了!”有个混混发现小乐跑了,四儿一挥手,示意抽出一个人去追,于百顺冷笑,想动他的心头肉。那得问问他同意不同意!
一个飞腿过去,一下就把那个想追小乐的混混踹倒了。大脚丫使劲往人家肚子上一踹,这混混就起不来了。
剩下三人见状,一股脑的围上来,为首的四儿棍子轮的带风。于百顺往后退了一步,手一扬,手里的饮料瓶子飞了过去,四儿被砸中了头,带着半瓶水的饮料瓶砸人并不是太疼,但他停下来的功夫,于百顺一个手拐下来砸在他的脖子后面,当下人就晕了。
眨眼的功夫。秒杀两个,夺过四儿手里的棒球棍,剩下两个对视一眼。左右夹击,一起扑了过来。
小乐离的远,但是看的很清楚,于百顺的动作非常快,右手挥棒砸倒一个,左边这个轮着拳头过来被他一抬腿挡住。他的腿非常有力,一下就把人踹的退后几步。
扑通扑通什么声音?小乐觉得脸有点热。后知后觉的发现那是她的心跳。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帅呢?他平时总是笑眯眯的没脾气样,今天跟人打群架的架势简直换了一个人。抬手踢腿轮棒子,每个动作都赶紧漂亮,毫不拖泥带水,比功夫片还好看。
前世听过他的一些传闻,说是他在道儿上混过一段时间,打服了那一片,所以他开的饭店没人敢上门惹事,据说当地有名的地头蛇都跟他是拜把子的哥们,无论黑白两道,都得卖他个面子,往后生意越做越大,跟他的这段黑暗岁月不无关系。
而传的最厉害的,就是他一个打三个的传奇故事,她在他酒店上班的时候所有员工都会背这段,于土豪是所有员工的偶像,不过正因为传的太邪乎了,小乐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财运旺盛人品低下这个阶段。
但是今天这一幕,太颠覆形象了。
她本来想着自己先跑不拖累他还能报警,但看这个架势,没必要报警了。
对方尽管人多势众,但都是草包,于百顺几下就把人都收拾了,只用了几分钟四个小混混都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他把棒球棍甩在一边,蹲下来拍拍四儿的脸,“跟我玩打闷棍这一套?哥水里功夫是差了点,可陆地上,你们几个捆一块儿都不好使!”
小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看看地上躺的几个人,“顺哥,他们没事吧?”
别给人打坏了,虽然是坏人,打坏了也要担责任的。
“没事,我有分寸,死不了。”也就是些皮外伤,骨头都没断。
“说吧,谁让你们来的?”他懒懒的问。
四儿刚被他的手拐砸的眼前一片金星,短暂的陷入黑暗几秒,醒来一睁眼就看见他的弟兄横七竖八的躺着,那个恐怖的男人正蹲在他眼前笑眯眯的问。
“不,不知道!”江湖道义还是要讲的,尽管心里害怕,但嘴上还硬挺着。
“不说是吧?行,够义气!”于百顺大手一挥,左右两个大巴掌轮在他脸上。
这响声,这清脆,小乐看的一缩脖子,艾玛,他的手劲是有多大啊,看着就疼,听着更疼。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于百顺的手劲儿非常大,打在脸上耳朵都嗡嗡响了。
“还义气不?”他举起手,作势还要煽。
四儿怕了,赶紧求饶。“饶命啊,别打了!我说,是李哥,就是公园承包船的那个,他说你搅合他的生意,然后让我们——哎呦!”
啪!于百顺又是一个大巴掌呼在他脸上,依然是力道十足。
四儿好悬没被打晕了,脸一下埋在地上,在土里趴了几秒钟勉强抬头,鼻子上挂着两管鼻血。捂着脸一副委屈样。
人家都招了,干啥还打啊!
于百顺冷冷的冲他哼了一声,“这是替你妈妈教训你的,以后要做个好人!”
我晕!
四儿咣一下,头又倒下了。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气的。
于百顺起身冲着小乐眯着眼睛笑,苍蝇蚊子都解决完了,可以撤退了~
他可不希望引来警(察),做笔录很麻烦的,耽误时间哪儿也去不了。
“你——”小乐还觉得心乱跳呢,不是害怕。就是觉得他这样子忒爷们。
刚想夸两句,就见他轮着拳头奔着自己就过来了,她呼吸一窒,眼睛都没来的及眨,就听见后面一声惨叫。刚刚趴起来准备偷袭小乐的一个混混被他揍趴下了。
于百顺虎着脸过去,冲着混混一通拳打脚踢,妈蛋,敢偷袭小乐,揍死你!
那混混抱着头哀叫,小乐看不过去了,拉着于百顺的手劝,“行了。走吧,一会该来人了。”
于百顺最后狠狠的踹了混混一脚,“小小年纪不学好。出来瞎嘚瑟什么,知道我谁吗?q市地头蛇王二宝!就说俩城市离的好几个小时车程,爷爷来了你们地盘也不惧你们,回去告诉你们内个狗头蛤蟆脸的主子,不服就来q市,爷废了他!”
小乐好悬没乐出声来。王二宝是王秀薇她哥,顺哥可真够损的。
“秀薇。跟哥走,都说f市的人虎。出事狠爱打架,到爷这就是一群小绵羊!呸,看什么看,我妹王秀薇是你能看的么!”又踹了一脚,混混晕倒前记住了关键的字。
王秀薇,王二宝妈蛋,别得意太早!
于百顺拽着小乐从小区里面绕了过去,走到前门打了辆车,直奔市中心的商场,路上小乐一直没说话,于百顺有点忐忑,是不是吓着她了?
下了车,小乐低着头,他诺诺的解释,“那个,乐乐,我是不是,是不是”
刚刚打的太爽了,他心里憋着一股窝囊火想拿那几个人撒气,下手就重了点,打完人气是出了,又想起女孩子都不喜欢见这些血腥暴力的东西,艾玛,她会不会以为自己是打老婆的男人啊?
“不是什么?”她抬头,眼睛都笑弯了。
刚刚在车上一直忍着笑来着,他自称王二宝那个段子真挺逗的。
她这笑模样让他松了口气,呼,还好,她没怕自己。
“你不怕吗?我刚那拳头差点就打到你了。”
她驻足反问,“你会揍我?”
“哥不打老婆——额,我是说,我不打女人。”尤其是自己的女人,疼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动手!
“那不就得了,快走啦,穿湿衣服难受死了!”她推着他,在他看不见的身后,小乐一脸温柔。
生死关头喊着让她先走,还不忘把账户密码告诉她,这样的男人要是都信不着,这世界上也没什么是能信的,而且
他刚刚的样子真的好帅!
每一个女孩心里都藏着一个英雄,遇到危险挺身而出能护着自己,虽然她这个稍微脑袋大点,但关键时刻还是挺帅的。
到了商场他先领着小乐去了少女厅,专挑着好看的少女连衣裙买,米分嫩的,带着蕾丝的,只要他看上眼了,就是俩字,开票!
他的眼光小乐算是看明白了,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哪件衣服贵的挂半个月卖不出去他就挑哪件,而且样式老土,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那种村姑裙,换个嫩一点的颜色就号称是淑女裙,还有那种小格子带菲边的改良版村妇衬衫配上黑色的小短裙,也就只有于百顺这种奇特的审美才觉得好看。
对于这样的土豪,营业员太欢迎了,态度也非常热情,滞销货能不能搞出去,就看今天这位了!(未完待续)
ps:继续推荐上午内个犊子的作品《食香》
——林月初又一古言力作(这个也是她逼着我说滴~不过貌似真的很好看哦~)
如果动起手来,依照我朝人民喜欢凑热闹但是不喜欢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性格,于百顺俩人注定是孤立无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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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百顺也料到这点了,闹市区围观的人多对他也没什么好处,眼睛滴溜溜转悠,看见边上有一条小路,周围密密麻麻一片小树,很是清幽。
他拽着小乐撒腿就往林子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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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笑模样让他松了口气,呼,还好,她没怕自己。
“你不怕吗?我刚那拳头差点就打到你了。”
她驻足反问,“你会揍我?”
“哥不打老婆——额,我是说,我不打女人。”尤其是自己的女人,疼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动手!
“那不就得了,快走啦,穿湿衣服难受死了!”她推着他,在他看不见的身后,小乐一脸温柔。
生死关头喊着让她先走,还不忘把账户密码告诉她,这样的男人要是都信不着,这世界上也没什么是能信的,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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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女孩心里都藏着一个英雄,遇到危险挺身而出能护着自己,虽然她这个稍微脑袋大点,但关键时刻还是挺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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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光小乐算是看明白了,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哪件衣服贵的挂半个月卖不出去他就挑哪件,而且样式老土,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那种村姑裙,换个嫩一点的颜色就号称是淑女裙,还有那种小格子带菲边的改良版村妇衬衫配上黑色的小短裙,也就只有于百顺这种奇特的审美才觉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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